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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交通》
 
 
第五篇 民用航空
 
 
第七章 管理机构
 
 
第三节 中国民用航空黑龙江省航空管理处
 
 
  1958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民航管理体制的通知》决定,将中国民
航局划归交通部建制,实行由交通部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双重领导。同时规定,中国民航
国际航线、国内干线、工业航空以中央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地方航线、农业航空下放给各
省、自治区实行以地区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民航哈尔滨站属国内干线站,从1958年下半年
开始,实行由民航北京管理局(1958年7月1日民航北京管理处改为民航北京管理局)与黑龙
江省交通厅双重领导,以民航北京管理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黑龙江省交通厅为发展省内
的民用航空事业,于1958年下半年成立中国民用航空黑龙江省航空管理处(以下简称民航黑
龙江省管理处),与民航哈尔滨站合署办公。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的领导人由民航哈尔滨站
的领导人兼任。在黑龙江省交通厅的领导下,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于1958年8月开始筹备开
辟省内地方航线。10月在黑龙江省的黑河、佳木斯、依兰建立民用航空站,11月开辟哈尔滨
——黑河、哈尔滨——依兰两条地方航线。1959年11月开辟哈尔滨——依兰——佳木斯航线。
省内地方航线航班所使用的飞机,是民航北京专业大队的安-2型飞机。1959年民航黑龙江
省管理处航空旅客发运量为1720人,航空货物发运量为755吨,航空运输发运量比民航哈尔
滨站时期3年完成的航空运输量还多。同年,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设政治办公室、行政办公
室、财务科、商务科、通信科、机务科、场建供应科、调度室8个单位。下辖:佳木斯、黑
河、依兰3个航空站。职工人数63人(包括3个航站)。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处长由民航哈尔
滨站站长李万海兼任;政委由航站政委田桂荣兼任,韩保楹任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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