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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担货物运输
哈尔滨市的零担货物运输,始于民国。
零担货物运输,也称"定线运输",即以汽车为代表的运输车辆沿着既定公路线同时为若
干家货主承运每份数量较少甚至1人便能担起的货物。零担货物运输,有的在指定地点装卸
货物,有的根据货主确定地点装卸货物,具有方便货主、运价较低的特点。民国时期,此种
运输主要由公路客运班车通过捎脚方式兼营。东北沦陷时期,由伪满铁道局汽车营业所和日
本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哈尔滨支店经营。
1946年哈尔滨解放至新中国成立,零担货物运输仍由公路客运班车通过捎脚承运,货多
时也用专车运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零担货运量逐年增加,公路客运班车已不能适应零担货物
运输发展的需要。因此,哈尔滨市运输公司等专业运输单位便率先开办了有别于客货兼运的
零担货物运输,即通过专用汽车(零担货用汽车)运输零担货物。1981年9月,哈尔滨市运
输公司开办了哈尔滨至兰西、青冈、明水、拜泉的零担货物班车路线,1984年,又相继开辟
了哈尔滨至齐齐哈尔、牡丹东、佳木斯、大庆和哈尔滨至肇东、克山、海伦等市县的零担货
物班车线路。同时,哈尔滨市运输公司还参加了东北、华北8省市零担货物运输网。1985-19
90年,哈尔滨市的零担货物运输线路延伸到郑州、南京、上海、广州、福州等地。
二、集装箱运输
哈尔滨市的汽车集装箱运输,兴起于70年代后期。此种运输具有节约包装费用,减少货
损货差,缩短装卸时间,加速货物周转,运输安全可靠等特点,是比较先进的货运方式。
1979年8月,哈尔滨市运输公司与滨江铁路车站达成协议,由市运输公司用汽车为货主
运输该站到发的集装箱,并实行"门对门"(铁路货场至货主装货或卸货的场所)运输。为此,
市运输公司汽车三队抽调5台货运汽车进行集装箱运输试点,当月运输集装箱1459个,占到
发铁路车站集装箱总数的43.6%。哈尔滨亚麻厂、哈尔滨绝缘材料厂、省物资局仓库等17
家企业由于采用了集装箱运输,不仅节约了包装费,而且货物周转加快1-2天。据同年8月统
计,铁路车站到发的集装箱周转速度比同年7月快了0.5天,汽车运效提高了40%。由于集
装箱运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通过集装箱实行"门对门"运输的货主逐渐增多,1979年
末,由试点时的7家增至70余家。
哈尔滨市公路专业货运单位与铁路车站联手实行集装箱运输的作法受到省经委的肯定,
因此,省经委于1980年3月召开集装箱运输现场会,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为更好地开展
集装箱运输业务,同年9月1日,市运输公司成立了集装箱运输调度室,开辟了哈尔滨至兰西、
青冈、明水、拜泉等县公路集装箱运输。1983年,成立了集装箱汽车运输队,配备集装箱运
载汽车53辆,辅助性机动车(吊、叉车)8台,1-5吨集装箱57个,以承运滨江站、八区货站
两个铁路集装箱货物的接取送达任务。1984年,开辟了哈尔滨至天津的集装箱营运线路,沿
途在长春、沈阳、锦州设3个站点,每月发2次货运班车。
1985年9月,根据交通部和省交通厅的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公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市运
输公司所辖的集装箱车队更名为哈尔滨市集装箱运输中转站,并成为交通部设在全国的集装
箱运输中转站(全国共设8个)的一员。同年,市运输公司开辟了哈尔滨至齐齐哈尔、佳木
斯、牡丹江、绥化直达集装箱运输班车线路。还与铁路部门和北京、天津、沈阳、长春、齐
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地达成共定线路、共定班次和共定业务手续的集装箱运输协议。
在集装箱运输业务不断扩大的同时,该公司又同东北、华北8个省市建立了横向联合,发展
了49个办理集装箱运输中转的集散业务网点,10条营运线路。
1986年,交通部、市政府和市交通局共同投资252.5万元,帮助哈尔滨集装箱中转站扩
建场地和更新车辆,使该中转站运转能力有所增强。1986年末,拥有集装箱运输汽车48辆,
1吨集装箱54个,5吨集装箱5个;运送1吨重集装箱56150个,空箱41383个;5吨重集装箱269
40个,空箱18767个;完成送货量25.8万吨,周转量590万吨公里,营业收入154.9万元。
1990年,集装箱运输进一步发展。
三、大件货物运输
哈尔滨市的大件货物运输是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公路货物运输方式。
进入80年代,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由国内制造和由国外引进的大型设备不断增多。这
些设备多数具有体大或超长超高等特点,难于通过铁路和松花江水路运输,只有通过公路方
能运抵目的地。因此,公路大件货物运输应运而生。
1983年,哈尔滨市大件货物运输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拥有载重15-200吨位的大、小拖
板汽车10辆,轮式起重吊车5台,最大吊装能力40吨。
1986年,市大件运输公司为哈尔滨化工五厂苯酐建设工程承运大型进口的成套设备氧化
反映器。此套设备重97吨,由大连港运往哈尔滨。该公司通过与沈阳、长春装卸搬运公司合
作,于同年11月1日将97吨重的氧化反映器装车启运。此次运输,途经10多个市县,通过大
小桥梁259座、渡槽5处、交叉路口63处,历经20个昼夜,行程1400公里,于11月19日安全到
达目的地,破了省内公路大件货物运输之最的记录,被载入《哈尔滨之最》一书。
1987年,市大件货物运输公司承担了天津为哈尔滨汽轮机厂制造的60吨重大型设备的运
输任务,顺利地将设备运抵哈尔滨。
1988年,市大件货运公司为哈尔滨电机厂由大连港往哈尔滨运输大型进口设备1台。此
台设备长6.9米、宽8.8米、高3.1米,净重84吨。同年,为佳木斯电业局由沈阳往依兰县
运输了1台长6米、宽3.2米、高5.1米、重136吨的巨型变压器,行程1050公里。
1989年,市大件货运公司为浩良河化肥厂由省石油化工机械设备总厂往汤原县境内运输
特超长大型化工设备二氧化碳再生塔。此台设备长36米,直径4米,重60吨。针对运输中的
困难,采取了多次装卸、水陆联合运输的办法,完好无损地把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创造了省
内水陆联合运输特超长大件货物的新记录。
1990年5月,市大件货运公司为哈尔滨呼兰钢厂由大连往哈尔滨承运进口成套炼钢设备2
9件。其中2台冶炼变压器,1台重78吨,另1台重59吨。炼钢主体炉重60吨,宽6.2米,高4
.83米;炼钢炉"料仓"宽6.64米。为将这批超高、超宽设备安全运至目的地,该公司出动1
5台大型车(车辆总吨位640吨),分成三个行车组进行运输。经过18个昼夜,行程1500公里,
终于安全运抵呼兰钢厂。
四、联合运输
公路与铁路等运输单位通过契约或某部门协调(也有硬性决定的)而一道开展的运输业
务被称为联合运输。
50年代初,根据松江省运输公司关于建立联运机构开展联运业务的通知精神,哈尔滨市
搬运公司成立了联运办公室,开始试办公路和铁路货物联合运输业务。1953年,东北地区运
输公司发出停办联运业务的指示,哈尔滨的公铁联运业务因此停办。1956年7月,停办了3年
之久的联合运输业务得到恢复,原联运办公室改为托运公司。
1959年9月,哈尔滨市运输公司与哈尔滨港务局试办联合运输业务,但不久由于公路运
力不足难于在既定时间内为港口集散货物而停办。
1960年初,为贯彻交通部关于统一使用机关企业货运汽车的精神,省交通厅和市交通局
组成联合工作组,在香坊区和动力之乡(动力区)进行非专业运输单位汽车参加联合运输的
试点,并组建了动力之乡运输公司。共有20台汽车参加联合运输。在"三权"(人、车、财)
不变原则下,这些汽车由动力之乡运输公司统一管理使用,其利用率也有所提高。同年下半
年始,汽车联合运输的做法被进一步推广。
1966年11月,根据铁道部、交通部、人民银行总行《关于积极开展联合运输服务工作的
联合通知》精神,为确保哈尔滨市界内港口铁路货场疏通,哈尔滨市成立了有公路、铁路、
民航、航运、银行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运输办公室。1970年12月市联合运输办公室撤消,哈尔
滨市联合运输指挥部成立,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好铁路、水路、公路运输的衔接。1979年,为
使联运专业化,哈尔滨市成立了联运公司,具体承办公路、铁路、航运整车和零担货物联运
业务。
1984-1986年,联合运输有效地分流铁路货运量300余万吨,相当于节省6万余个火车货
运车箱,减轻了铁路短途货运业务的负担。
五、特殊运输
(一)"支前"运输
1946年4月哈尔滨解放时,正处于东北解放战争时期,公路运输支援前线是当时重要的
政治任务。1946年秋至1947年末,哈尔滨特别市出战勤汽车166台,司机707人;出战勤马车
2279辆,其中三下江南战役出车1819辆,1947年夏季攻势战役出车294辆,秋季攻势战役出
车166辆。出战勤时间最长的7个月,时间最短的1个月。
1948年,松浦区、马家区、新阳区出战勤马车559辆,汽车司机235人参加军需物资运输。
(二)抢险救灾运输
1957年9月,松花江哈尔滨市段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水袭击,水位高达120.30米,
超过了1932年的最高水位,哈尔滨受到大洪水的严重威胁。为加固沿江堤防,确保哈尔滨安
全,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汽车460辆(6105车次)、马车1949辆(32273车次),参加抗洪抢
险运输,共拉运土方6万余立方米,保证了堤防加固用土,为战胜特大洪水做出了贡献。
1965年,陕西省榆林、绥德、米脂等地县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旱灾。为解决当地抗旱救
灾运力不足的矛盾,根据交通部和省交通厅的指示,哈尔滨市运输公司从其所属的汽车一队
抽调48台货运汽车和48台挂车,并派出2名科级干部带队,于同年3月离哈赴陕。在抗旱救灾
运输过程中,市运输公司派出的干部和职工与灾区人民同甘共苦,日夜奋战,共运输救灾物
资3万余吨,圆满地完成了救灾运输任务,受到了陕西省人委的嘉奖。援陕救灾运输的干部
职工胜利归来抵哈时,受到了市交通局系统广大职工的热烈欢迎;市交通局召开局系统干部
职工大会,宣传他们的救灾运输先进事迹。
1976年夏初,位于哈市北部的拜泉县遭受冰雹灾害,大部分农田作物绝产,需抢种晚秋
作物,以弥补损失。根据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排,市运输公司抽调100台货运汽车,为
拜泉县由逊克县运输种子。为将种子尽快运至受灾社队,参加抢运种子的汽车司机,日夜兼
程,往返于相距200余公里的拜泉至逊克两地之间,直至晚秋作物播种完毕。
同年秋,河北唐山市发生了7.8级强烈地震。根据国务院的指示,黑龙江省组成了抢救
起重大队。哈尔滨市运输公司按照省交通主管机关的部署,从所属汽车一队选拔40余名优秀
汽车驾驶员承担起重大队汽车吊车的驾驶工作。在该公司汽车一队副队长蒋立学的带领下,
参加救灾的40余名司机驾车迅速奔赴灾区。他们不畏工作环境险恶,与解放军一道,奋不顾
身地抢救遇难灾民的生命和财物。经过两个多月的日夜奋战,圆满地完成了救灾任务,受到
国务院和唐山市革命委员会的表彰和嘉奖,40余名驾驶员个个立功受奖。他们由唐山返抵哈
尔滨时,受到了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及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1979年,青冈、明水等县遭受特大旱灾,春播受到严重影响。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
和省交通局(厅)的安排,哈尔滨市公路运输系统抽调80台汽车,承担青冈、明水春播运水
任务。
(三)"大三线"建设运输
1966年夏,根据省交通主管机关的指示,哈尔滨市运输公司所属汽车二队抽调50台解放
牌货车同牡丹江等运输公司抽调的25台汽车组成汽车运输大队,在市运输公司苏惠国、常兴
斗、魏永新等干部的带领下,赴四川攀枝花工程工地,承担该工程的物资运输任务。赴川承
担"大三线"建设运输任务的干部和司机,克服了当地气候炎热、山高路险等困难,历时一年
的艰苦奋战,于1967年7月胜利完成任务。
(四)战备工程运输
1967年,根据省市指示精神,哈尔滨市运输公司抽调30台菲亚特汽车赴五常县承担战备
公路修筑的运输任务。经过6个月的日夜抢运,共完成了10余万吨的运输任务。
1969年,中苏边界争端日趋紧张时,奉上级指示,市运输公司抽调菲亚特汽车26台,支
援战备物资运输。同年至1971年,根据市有关部门的安排,市运输公司先后共抽调100台解
放牌汽车赴大兴安岭,为该地区的战备公路工程承担运输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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