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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俄在修筑“中东铁路”时,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开始至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竣工止,其所用筑路器材、机车等全部由筑路工程公司用船只从俄境哈巴罗夫斯克(伯力
)经黑龙江、松花江运至哈尔滨。其间,共运各种筑路器材、货物约65万吨。中东铁路接管
其船舶后,营运的货源主要从松花江沿岸各港口把粮谷及工业原料运往哈尔滨,而后经中东
铁路运往俄境海参崴。同时还抽调一部分运力与俄营“黑龙江省轮船公司”共同将松花江下
游的粮谷直接运往尼古拉耶夫斯克(庙街)。1909—1919年,由松花江运往俄境的粮谷约38
万多吨,其中:由船舶运往哈尔滨经中东铁路运往海参崴的运量占86%;由船舶直接运送到
庙街的占14%。1914年以后,凡由松花江各口岸出口运往俄境的粮谷,均由中东铁路的船队
先运往哈尔滨港,继而由铁路运往海参崴。
1917年,沙俄船队从松花江各口岸运到俄国的物资达80万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
旧俄船主的船舶相继驶往哈尔滨港纷纷出售。中国商人在政府的鼓励下,为挽回航权,振兴
航业,便大量购买船只,使黑龙江民族航运业得到迅速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属“戊通航业
公司”。
1918—1925年,中、苏(苏俄、苏联)船队货运以粮谷为大宗,其次是煤炭、木材,其
流向有90%以上从沿江各港运往哈尔滨。哈尔滨出口货物则以工业原料、日用杂货为大宗。
哈尔滨港进出口量约占黑龙江水系各干流运量的85%以上。
1927—1931年,每年平均运量为941571吨。1929年货运量首次突破百万吨,每年运输以
粮谷、煤炭、木材为大宗,松花江沿岸的粮谷几乎全部经船舶运至哈尔滨港。
哈尔滨沦陷后,日伪政权利用水运局垄断船舶,强化运输。每年货运以煤炭、粮谷、木
材为主。松花江货运量每年均占黑龙江水系总运量的70%以上;以哈尔滨港为起迄航线的货
运量占80%以上。哈尔滨港进口的木材多在三棵树码头卸船,再经铁路运往各地。煤炭运输
由铁路运至三棵树码头后,再由船舶运往沿江各城镇。粮谷运输多在八区船坞卸船,其中一
部分就地加工,大部分通过铁路运往大连转运日本。
1946年哈尔滨解放后,松花江航务局一面恢复运输生产,一面支援解放战争运输。1947
年秋,解放军第三后勤部与东北航务局(原松花江航运局)联合组成了松花江上游(松花湖
)江运指挥部。1948年,在支援吉林解放军运中,共运军事物资9588吨,运送部队战士及民
工2.6万余人,累计航行5000公里。军事运输工作一直持续到1948年8月长春解放,船员和
船只才陆续调回哈尔滨。
1948年,东北航务局除支援军运外,在松花江还完成货运量5万余吨。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迅速恢复和发展,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
江的航运业在设置于哈尔滨的东北内河航运局的领导下,从分散经营得到了统一管理,并逐
步建立起社会主义航运体制和经营管理方式,为航运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51年,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改进了运输调度组织,执行船舶运行图表和作业计划,
生产管理部门采取了计划经营管理;推行顶推运输法;延长货运航线,开辟木材、煤炭、粮
食的专线和集点运输及港口实行夜间装卸、车船联运等措施,因而货运量大幅度增长。同年,
货运量30.7万吨,1953年达到60.4万吨。运量中第一位是木材,1953年为23.4万吨,195
4年为60万吨,其中由乌鸦泡港运至哈尔滨港的木材占50%,再通过铁路中转全国各地。
1955—1965年,航运生产稳步发展。期间,年货运量都在100万吨以上。1966年货运量
达183.3万吨,其中,木材运量80万吨,煤炭42万吨,货运量中哈尔滨港进口木材30万吨,
哈尔滨港出口煤炭31万吨。
“文化大革命”的10年(1966—1976年),航运生产遭受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67年局
直营水运货物120.3万吨、3.1亿吨公里,比1966年下降34%。1966年运输收入905万元,1
967年下降到628万元,出现亏损277万元。此后,每年都完不成运输计划,连年亏损。1974
年,局直营水运的货运量仅完成96万吨。其中,松花江航运局完成55万吨,比1967年降低28
%。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哈尔滨市区地方航运由于各县分别领导管理,船只分散,受到
干扰较轻,所以货运量与局直营运量相反,逐年还有增加。从1967—1969年,每年货运量都
在5万吨以上;1974—1976年,年均货运量8万吨,其中哈尔滨地方码头吞吐量占总运量的60
%以上。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黑龙江航运出现了航运大治,生产大上的新局面。1977年,
经过全局万余名职工的努力奋斗,不仅战胜了枯水,而且实现了增产。局直营货运量200万
吨,5.2亿吨公里。八项经济技术指标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划,并摘掉了亏损的“帽子”。其
中,松花江航运局完成货运量117万吨,占局直营运量50%以上。
1978年,局直营货运量228万吨,5.8亿吨公里;运输收入达1567万元,实现利润218万
元。其中,松花江航运局完成货运量132万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黑龙江航运立足于改革,狠抓企业整顿,结合扩权试点,推
行全面经济核算,落实岗位经济责任制,不断加强企业管理,货运生产逐年上升。
1980年,局直营货运量完成232万吨、6.3亿吨公里。其中,松花江航运局完成134万吨。
1985年,局直营货运量300万吨、10亿吨公里,实现利润总额1239.7万元。局直营完成
货运量中,运粮谷12.9万吨,木材47.1万吨,煤炭111.7万吨。同时,建筑用沙运量猛增,
1985年完成运江沙92.2万吨,居大宗货物的第二位,石油运量9.7万吨,仅次于粮谷运量,
居大宗货物的第五位。其中,松花江航运局完成货运量159.4万吨。
1990年,货运量继续增长,大宗货物又有新的变化。全省共计完成货运量515.8万吨。
局直营完成货运量375万吨,占全省货运量72.7%,其中运输大宗货物有:矿建材料158.8
万吨,煤炭116万吨,木材43.2万吨,粮谷14.7万吨,矿建材料运量上升到第一位。
局直营完成货运量中,松花江航运局完成货运量196.7万吨,占局直营货运量53%;哈
尔滨市航运公司完成货运量32.4万吨,占局直营货运量8.6%。呼兰地方航运完成货运量5
.2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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