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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顿领导班子
1982—1985年,按照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航运管理局和局属各单位的两级
领导班子进行了两次调整,经过考核和民意测验等方法,改变了领导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
调整后,局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4.5岁,下降到49.7岁;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由原来的50%提高到100%,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2/3;局机关处级干部的平均年龄由原来
的55.1岁下降到49.6岁,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占21.2%;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
原来的52%上升到79%,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63%上升到92%。局属在哈尔滨
8个县团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3.6岁,下降到46.3岁。
按照中央颁发的《厂长暂行条例》的规定,普遍实行了局(厂)长负责制,实现了党政
分设,建立起以局(厂)长为首,以生产经营部门为中心的生产指挥系统和以主管局(厂)
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为首的,以各职能部门为基础的五全管理体系(即全面
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面劳动人事管理、全面设备能源管理)。同时,
普遍恢复和健全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配齐了相当于副局(厂)级别的工会主席,每年召开
一次或两次职工代表大会。
二、整顿各项基础工作
整顿各种原始记录和报表,加强了数据管理。在整顿中,全局对原始记录和报表进行了
全面清理审查,精简合并,调整补充、对表式、内容、口径、时间、编号及管理等都做了统
一规定。整顿后留有各种原始记录336种,统计报表201种,计划报表67种,各种规章制度24
2种,并制定统计报表规章制度,建立各种数据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修订材料计划价格92
类,处理了积压物资238.5万元,加速了资金周转。在测量、设计水文、计量等方面,采用
了电子计算机。
航运管理局对船舶、港机等技术基础工作也进行了整顿。按修理周期编制船舶、港机年
度大修和重点技术改造计划;基层局编制年度中小修和技术计划,按保养维修周期编制季、
月保养计划,健全了设备考核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和《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出
《黑龙江航运管理局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各航运局也相应制定了生产、技术、财务经营
管理工作的管理标准,实行了标准化装船运输、积载、交接,进一步完善货物运输、堆码、
装卸标准化和质量经济责任制。
三、整顿劳动组织
本着加强生产一线、压缩二线(处室)、精简三线(服务)机构和编制原则进行了定员
定编。调整后,运输部门一线人员占总人数的74%,二线人员占总人数的14%,三线人员占
总人数的12%;航道部门一线人员占总人数的73%,二线人员占总人数的13%,三线人员占
总人数的14%。一、二、三线人员的构成都符合交通部颁发的标准。
建立健全了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制定了3种29章167条的定额管理办法,调整修订了劳动
定额,有1443人执行港口装卸定额905个定额号(定额号是根据不同的工种、货种、劳动强
度制定不同的定额编号),330人执行机械加工定额号,212人执行基建施工定额42个定额号。
港口装卸劳动定额调整后,提高10%。
四、改革经济管理体制
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航运系统在哈单位都建立了党政专设的领导体制,把原党委书记
兼局(厂)长的体制,全部改为局党委书记、局(厂)长分设的体制,并完善了各级党政的
办事机构,解决了长期以来党政不分的问题,使党政各司其职。对港、航、厂、道在哈单位
(县团级)实行行政统一领导,经济单独核算。贯彻生产与生活分开、全民与集体分开的原
则,航运管理局成立了生活服务公司和劳动服务公司(集体)。各基层单位也分别建立了两
个公司,实行单独核算。港航监督领导体制由过去省和地方双层领导改为由港航监督局统一
领导。下设港监站,业务上由过去只管干线大型机动船舶,改为大小河流的机动船、人力船、
渡口船一齐管。
航运系统在哈单位推行以承包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按照“固定比例,增长分成,超收
归已,一定五年”的方针,采取了六项承包办法:(1)把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给企业,
规定不同的分成办法,让企业得到不同的经济利益;(2)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分为计划、
重奖和立功三条线,规定不同的奖励标准;(3)对领导干部制定经济效益、安全等指标,
实行重奖重罚,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办好企业的积极性;(4)在企业内部按照放宽搞活的原
则,鼓励企业放开经营,把核算单位划小,把一切可以承包的单项业务承包给集体和个人;
(5)各航运局之间,实行跨区段直达运输和试行“产、运、销”一条龙运输(即港口承包
装卸、船舶承包运输)。鼓励各单位开办多种经营,扩大生产门路。
五、改革经济核算
新中国成立以后,黑龙江航运经过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在航运系统全面实行经济
核算,生产逐步发展,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文化大革命”破坏了一切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
制度,致使航运生产倒退,企业连续十年亏损。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7年,由于恢复和加强了水运管理和经济核算,全面超额完
成了运输计划,一举摘掉了亏损帽子。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贯彻执行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使水运事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1980年开始,航运系统进行扩权试点,形成在局长领导下总会计师负责的经济核算体系,
加强了财务机构,提高了财务人员的素质,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实行了全面和全过程的经济
核算。航运在哈单位推行了四级管理的核算体制(即航管局—所属企事业单位—船、站、段、
队—班组—单机—单车),建立了5个核算体系(即核算、指标、结算、分析、组织保证体
系)。核算体系:以搞好内部核算为中心,一律实行内部盈亏核算,改变了过去吃大锅饭的
作法。指标体系:按交通部规定的考核经济技术指标的要求,以产量、质量、利润为中心,
由计统部门负责,层层分解落实;成本费用指标由财务部门层层分解,归口包干;管理局把
分解的指标从纵向落实到各局、港、厂,横向落实到分管处室;各局、港、厂根据管理局下
达的指标,按各科室分口包干,层层落实到船间、车间、区队、班组、单机和个人。做到人
人肩上担指标。结算体系:以内部结算价格为基础,从1980年起采用资金本票、内部流通券,
通过“内部银行”进行结算,1983年又发展到限额支票、限制支款薄等方法,对各项经费支
出,起到了控制作用。分析体系;建立了三级分析体系,制定了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各
局、港、厂每月分析1次,各车间、区队、船间(航次)每旬分析1次;各班组、单机按日分
析1次。主要分析生产、财务计划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保证计划实现。组
织体系:上下都建立了以总会计师为首的核算体系,并按总会计师的职权进行工作。
为了改变船间经济核算吃大锅饭的局面,采取了船与局签订经营承包合同的办法,各船
间普遍采取了:减少多余船员,节省了开支;多烧重柴油,节省了费用;靠优质服务,引来
了回头客货;主动招揽货物,实行了“一条龙”运输;修旧利废,节约了材料;加强设备维
修保养,杜绝了柴油跑冒滴漏和送人情油的现象,杜绝了无票乘船,增加卧铺,方便了长途
旅客等措施。
对船间的经济核算,实行多盈多分、亏损受罚。对船员采取分部、片、岗位层层承包的
办法,实行逐日记载,航次核算,按月记分,按分计奖,年终总评的考核方法,收到了明显
的经济效益。
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和实行经济核算,促进各单位大搞多种经营,开展主副业并举,增加
了经济效益。推行冬夏两套成本核算,减少冬季占用夏盈的费用;搞好冬季转业工作增加副
业收入。港航企业成立多种经营机构,扩大副业收入。利用港口库场对外开放,多余设备对
外承揽任务,增加收入。由于采取这些措施,近几年,航运系统的副业收入增长较大。1990
年,航运管理局在总利润1986.8万元中,副业利润为1416.2万元,占总利润的71%。1990
年,哈尔滨港务局主业装卸和堆存利润为199.5万元,多种经营利润为320.4万元,副业占
总利润的62.5%。由于港、航企业努力增加副业生产利润,逐步改变了过去全局实现利润
主要依靠船舶修造工业的局面。
六、全面质量管理
水运企业的产品表现形式是旅客、货物在空间的转移。它的产品计算单位是人公里、吨
公里。所以它的产品质量不只是无货损货差,而且还包括安全性、完整性、经济性和服务性。
新中国成立以后,航运系统由于注重安全质量问题,保证了水运事业的信誉和稳定发展。
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在严重无政府主义的影响下,航运战线曾经出现了
运什么吃什么、拉什么拿什么的拿摸风和野蛮装卸、粗暴待客的现象,致使水运质量和产量
急剧下降,航运信誉不佳。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经过对全体职工系统的教育和狠
刹拿摸等不正之风,逐步纠正了运输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使运输质量逐渐得到好转;1979年
货损率为0.287‰、货差率为0.005‰,1980年货损率下降为0.053‰、货差率0.0027‰。特
别是从1981年起,水运战线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货损货差率保持在0.020‰、0.002‰左
右。对全局生产、经济效益的提高,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运输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
服务质量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为了提高运输质量,航运系统在哈单位从1981年起每年冬季都举办质量管理学习班,使
职工都有轮流听课的机会。与此同时,还先后建立《货运质量经济责任制奖惩办法》、《运
输生产全面质量管理细则和实施方案》、《货物运输全过程操作标准流程图》、《货物质量
监督检查员职责》和《客货运输质量统计方案》,并落实到三全(全员、全过程、全部门),
做到质量管理工作有标准,部门任务有流程,人人保部门,部门保全局的工作质量体系。对
市场调查、货物承运、库场保管、配载装船、交付货主全过程的管理都制定了质量标准,对
每个职工都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形成了人人负责、层层把关的标准化、程序化、系列
化的管理体系。
哈尔滨港务局经过全面质量管理,产量增加,效益翻番。1983年完成吞吐量148万吨,
实现利润124万元,创造了历史较好水平。1990年,吞吐量为235.6万元,利润为257.5万
元。船舶平均每次作业在港停泊天数1984年为1.79天,1990年为1.2天。全员劳动生产率1
984年为914吨,1990年为2182吨。1981—1990年,货损货差率平均在0.003‰和0.0056‰之
间,都低于部颁的指标。货垛和楞头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81%以上。机械完好率平均达到
95%以上。
七、简政放权
旧的管理体制航运管理局独揽一切大权。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于1984年,航运
管理局对各基层局下放了10项权力。
(一)机构设置权。各企(事)业局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定员编制内,可以自行调
整、设置内部机构。
(二)中层干部任免权。各企事业局的中层干部在核定的定员内,由各单位按干部标准,
自行任免。
(三)招聘权。允许企业招聘各类专业人员;允许企业由工人中择优选拔干部,实行能
上能下,能工能干的职工管理制度。
(四)招工权。允许企业根据国家批准的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自行拟定招工条件,招
收合同工、季节工、临时工。
(五)奖惩权。各局行政领导根据《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可以拟定本企业的
职工奖惩办法,对有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晋级;对违反纪律的职工给予惩处,直至开除。
(六)转正定级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企业可以自行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
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学徒工转正定级。
(七)职工调出调入权。航运系统内科级以下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出调入,由
各局协商办理;同一市、镇内的职工,企业间协商同意后,可自行调出调入。
(八)工资分配权。允许企业在单位成本中工资含量不增加和工资增长不高于利润增长
的情况下,采取浮动工资、计件工资、职务津贴、岗位补贴……等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鼓
励职工为企业多作贡献。
(九)奖金分配权。根据企业同管理局签订的承包合同,在合同规定的奖金幅度内,企
业可以自行确定奖金分配。
(十)开放港口,开放水运市场。局直营港口对地方船舶、社会船舶开放;允许私人养
船;允许自行招揽货源,自招自运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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