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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6-02-19
 
     
    一、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951.03万元,全部是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951.03万元,比2015年预算772.4万元增加17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哈尔滨年鉴编纂职能划转及人员工资上涨,经费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11万元,比上年预算500.78万元增加119.3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涨,经费增加;二是《哈尔滨年鉴》编辑经费增加45万元;三是编辑出版画册《波兰什切青的“哈尔滨人”》经费增加15万元;四是出版《哈尔滨市志》经费增加20万元,五是编辑出版《哈尔滨地情手册》经费增加4万元。
    教育支出4.59万元,比上年预算5.78万元减少1.1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4万元,比上年预算138.10万元增加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经费增加。
    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51.22万元,比上年预算37.3万元增加1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随着计算基数、工资总额变动而增加,工资总额受人员增加、职务调整、工资政策规定等因素影响。
    住房保障支出114.07万元,比上年预算90.44万元增加23.63万元。主要原因是计算基数变动和工资总额变动所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此表是将《公共预算收支总表》按照一般公共预算的功能进行详细分类反映的,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1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定额公用经费、车改、工会经费、专项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奖励金支出。教育支出4.59万元,用于职工教育及培训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4万元,包括离休人员支出19.59万元,退休人员支出139.78万元,其他离退休补贴1.67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51.22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4.07万元,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55.22万元、提租补贴58.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
    此表是将《公共预算收支总表》按照一般公共预算的经济性质进行分类反映的,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有以下几项: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其他资本性支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零星(印刷费、会议费、维修费、购置费)、职工住房取暖费、办公楼取暖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离退休特需经费和公用经费、职工教育费及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车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奖励费(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项目支出:用于单位的专项经费、党员活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经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总额0.97万元,比上年预算0.91万元略有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车改)25.93万元,比上年预算26.39万元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车改费未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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