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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总述》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第七章 “大跃进”与国民经济调整
 
 
第二节 人民公社
 
 
  一、人民公社运动的兴起
  1958年3月中共中央在成都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关于把小型的农业生产合作
社适当地并为大社的意见》,全国各地陆续试办了一些一千户乃至几千户的大社。8月,哈
尔滨市在呼兰县康金井乡进行试点,将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人民公社,取消乡村建
置,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9月5日市委根据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
的决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市郊区建立人民公社规划》,9月6日市委又批转了市委农村工
作部《关于呼兰县康金井乡试办人民公社经验总结报告》,从此大办人民公社的运动一哄而
起,形成高潮。9月10日,将全市(包括所辖肇东、呼兰、阿城、宾县4个县)1027个高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70个人民公社(1958年末调整为77个),其中郊区8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
作社合并成13个人民公社。全市平均每社3652户,最大的7122户,最小的1001户。
  二、农业机械化和水利化的高潮
  人民公社化后,土地连成片,各区县把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大办农田水利工程作为推进农
村实现“十化”的重点,兴起了发展农业机械化和水利化的高潮。到1960年全市(此时辖呼
兰、阿城、宾县、双城、五常、巴彦、木兰、通河8个县)使用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等
大型农业机具增加,机耕面积达到5万公顷,比1957年增加1.05倍,占可机耕地的比重达到
5.5%,其中郊区机耕地面积1.97万公顷,比1957年增加63.8%,占可机耕地的比重上升
到22%。全市拥有拖拉机达到749.6标准台,比1957年增加535.8标准台,其中郊区达到29
5标准台,比1957年增加266.3标准台。机引农具达到880台,其中郊区达到168台。
  人民公社化后,出现了大办水利的高潮,采取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在“男女老少齐动
员”和“千军万马齐上阵”的口号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1958年全市(含4个县
)完成土石方6529.6万立方米,其中郊区完成35.37万立方米。全市大小水库达到1126座,
其中郊区从无到有,当年新增29座。还兴修大量的塘坝和灌溉渠,灌溉面积增加,近郊区的
新春、跃进两个公社基本实现了水利化。1959—1960年,除郊区新建的万家电力提水灌区第
一期工程开工外,其余主要是对未完工程进行收尾续建,到1960年全市(包括8个县)水利
灌溉面积达到6.27万公顷,比1957年增加1.18万公顷,其中郊区3386公顶,比1957年增加
520公顷。
  一哄而起的机械化和水利化不稳固,虽然增加不少大型农业机械,但维修保养和零配件
的供应没有相应跟上,农机具不能按时进行大、中、小修,损坏的零部件不能及时更换,许
多机具经常“趴窝”,利用率不高。大办搞起的水利设施,许多工程因不配套而效益低下。
1960年全市灌溉能力比1958年提高19.5%,而实际灌溉面积却下降13.7%,其中郊区更为
明显,灌溉能力提高1.67倍,实际灌溉面积仅提高1.4%。
  三、农村的“一平二调”
  “一大二公”是人民公社的特点。规模大,基本上一乡一社,实行政社合一,既管理生
产、生活,又行使政权职能。所谓“公”,就是不论原合作社的经济条件和贫富水平,合并
后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并集中部分属于社员个人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出现了“一平二
调”。人民公社成立后,多次发生无偿调用人、财、物的“共产风”。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
时,将原合作社的生产资料、公共财产和公共积累无偿的转归公社所有,在大搞水利和大炼
钢铁运动中,区、县调用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呼兰县从各公社抽调2—3万人出工大搞水利工
程,11月经市委决定从呼兰县抽调1000名民兵到双鸭山市炼焦炭。1959年秋冬在大搞畜牧业
和副食品基地建设中无偿调用一部分猪、鸡和生产资料。1959年大办县、社工业和1960年大
办福利事业时都侵犯了社员个人的利益。由于无偿平调,造成人心慌慌,严重挫伤了社员的
积极性。仅7个县(没包括双城县)和5个郊区公社1959年冬到1960年2月即从管理区上调劳
动力6078人,马1500匹,牛525头,驴4头,猪5493头,羊668只,家禽3590只,密蜂322箱,土
地6285亩,胶轮大车194台,铁轮车168台,各种机器67台,粮食2190吨,柴草194万捆,木材
2140立方米,渔具90趟,缝纫机47台,还有现金100多万元。
  人民公社成立后,出现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生活资料与
基本生活费用包下来的方法。新发公社实行的工资、工分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形式,供给
部分和其他集体福利部分占社员分配总额的30—35%。据统计,1958年末全市(包括肇东、
呼县、阿城、宾县)农村公社成立5940处公共食堂,开办幼儿园、托儿所5726所。公社把兴
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的供给制和一些均等的集体福利,称之为共产主义因素。1959年7
月新发人民公社向全民所有制的农场过渡,“一平二调”更为明显,4个大型畜牧场和许多
生产资料划归农场所有,分配搞拉平补齐,因严重挫伤社员积极性,经营管理不善,猪、鸡
大量死亡,损失很大。
  人民公社成立后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劳动力按军队编制
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法从事农业生产,动辄夜以继日,连续作战。1958
年11月阿城县的社员大搬家,损失严重,据事后不完全统计,因大搬家而糟塌的粮食101万公
斤,冻坏鲜菜226.5万公斤,杀掉未成猪2000多头,鸡7万多只,烧掉柴草110万捆,损坏各
种农具2.7万多件。
  人民公社化运动不成功,加上“大跃进”中出现“左”的错误和1960年的自然灾害,对
农业生产影响很大。1960年全市(包括8个县)农业生产总值比1957年下降8.6%(郊区上升
29.5%),粮豆总产量比1957年下降24.6%(郊区下降2.73%),其中粮食下降27.14%(郊
区下降7.78%)。大牲畜和猪禽也比1959年减少。农村留粮水平下降,由1959年的人均226
公斤下降到150公斤,大牲畜留用饲料普遍达不到标准,由1959年376公斤下降到200公斤。农
民体质下降,患浮肿病和肝炎的人数增加,大牲畜死亡头数比1959年增加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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