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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总述》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第五章 建立民主政权及其斗争
 
 
第七节 安置社会闲散人口
 
 
  敌伪时期,由于经济衰败,城市人口大量失业。人民政府接管哈尔滨以后,虽经恢复和
发展经济,但尚没有条件全部安置就业。1947年11月20日,松江省政府为调剂土地、帮助贫
民及失业工人安排职业,提出从人口多的县份及城市贫民中移民2万人到乡下生产,并发放移
民贷款1亿元。11月22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出示布告,为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市内失业、半
失业工人和贫民的生活困难,号召大家到乡下去分地生产,安家立业。11月24日,松江省、哈
尔滨特别市在哈尔滨召开移民联席会议,决定首批从哈尔滨移民2000户到五常、苇河、尚志、
宾县、延寿等县从事农业生产。12月8日,第一批580户2300人的哈尔滨市移民在苇河安家立
业。12月14日,430户1942人移往五常。12月16日,00余户移民到尚志县安家。12月29日,哈
尔滨市移民200户分别移往黑龙江省克山、克东两县。1948年1月3日,哈尔滨市移民300户到
穆棱、庆安县落户。1月6日,又有移民300户到鸡西县落户。1月10日,移民300户离开哈尔滨
到密山县安家。1948年2月15日,第二批哈尔滨市移民2400余户移往穆棱、镜泊湖等地。3月
22日,哈尔滨市最后一批移民离开哈尔滨,到外安家。从1947年11月到1948年3月,先后从哈
尔滨市移出9370户、3.2万人到农村安家落户,从事农业生产。在此期间陆续在城市安排失业
职工4.43万人就业。1949年11月,哈尔滨总工会开设劳动介绍所,开始失业工人登记,介绍
职业。到1949年末,介绍就业10045人,,别安置在市各工厂企业和沈阳、本溪、乌拉嘎金矿
等工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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