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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大规模的军事斗争基本结束,但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依然从事
破坏活动。1950年,美国和国民党又加紧派遣间谍、特务刺探情报和颠覆破坏。同年10月10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0月16日,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对镇
压反革命工作做了部署。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同年4月,哈尔滨市抽调干警2800人,建立镇压反革命工作机构。中共哈尔滨市委统一领导和
指挥,市公安局、市法院等组成工作委员会,负责侦察、逮捕、审讯、处理执行反革命案件
和反革命分子,由市委宣传部、公安、文教及报社、电台等组成宣传委员会,负责方针政策
的宣传和鼓动工作。1951年4月26日,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察,由市委统一指挥,集中时间,
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其中有罪恶昭著的汉奸、日伪警官、特务叶永年、蔡圣孟等反革命
分子。5月6日,市公安机关侦破“三肇叛乱”案,逮捕了罪犯。5月8日,为使镇压反革命运
动深入开展,市公安机关举办“反革命罪证展览,组织各界人士参观。参观者目睹反革命分
子的破坏活动,义愤填膺,纷纷要求严惩反革命分子。5月13日,召开全市公审、处决美蒋特
务、汉奸恶霸大会,有各界人士4万人参加公审大会,43万余民众收听大会实况转播,处决了
杀害李兆麟将军的国民党特务杜杰忱、汉奸王维臣、恶霸地主徐业林、贾介臣、许福昌等。
5月14日,哈尔滨铁路军事法庭应1.4万铁路员工的强烈要求,依法处决反革命首恶分子马明
德、么国荣、杨荣生等。全市公审大会以后,各界群众自发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的罪行,提
供线索,形成群众性的检举活动。到5月21日,市公安机关收到人民群众检举信件1000余封。
1951年6月7日,为贯彻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
会召开临时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镇压反革命实行适当收缩的方针,通过决议,成立“哈尔滨
市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立即着手处理在押的反革命分子。1951年6月10日,召开哈尔滨
市控诉、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各界人士5.9万人参加,50万民众收听电台实况广播。大会依
法判处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叶永年、蔡圣孟、刘瑞光、杨光裕等反革命分子死刑,
立即执行,另有一批反革命分子依其罪恶大小,分别依法判处徒刑。根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
的政策,对一些没有血债,民愤不大,有立功表现的分别给予释放或解除管制。至11月22日,
审理机关又审理反革命案件80余起。11月25日,再次召开公审大会,依法处决杀害赵一曼烈
士的凶手谢翰生、吴树柱、袁功渝、吴岭阳等反革命分子。同时,破获美国和国民党派遣与
潜伏特务等反革命案件30余起,逮捕人犯100余人。至1953年4月,共逮捕土匪、恶霸、特务、
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其它反革命分子1000余人。缴获电台4部、手枪6支、子弹
927发以及其它一些罪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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