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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总述》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第六章 巩固人民民主政权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大规模的军事斗争基本结束,但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依然从事
破坏活动。1950年,美国和国民党又加紧派遣间谍、特务刺探情报和颠覆破坏。同年10月10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0月16日,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对镇
压反革命工作做了部署。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同年4月,哈尔滨市抽调干警2800人,建立镇压反革命工作机构。中共哈尔滨市委统一领导和
指挥,市公安局、市法院等组成工作委员会,负责侦察、逮捕、审讯、处理执行反革命案件
和反革命分子,由市委宣传部、公安、文教及报社、电台等组成宣传委员会,负责方针政策
的宣传和鼓动工作。1951年4月26日,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察,由市委统一指挥,集中时间,
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其中有罪恶昭著的汉奸、日伪警官、特务叶永年、蔡圣孟等反革命
分子。5月6日,市公安机关侦破“三肇叛乱”案,逮捕了罪犯。5月8日,为使镇压反革命运
动深入开展,市公安机关举办“反革命罪证展览,组织各界人士参观。参观者目睹反革命分
子的破坏活动,义愤填膺,纷纷要求严惩反革命分子。5月13日,召开全市公审、处决美蒋特
务、汉奸恶霸大会,有各界人士4万人参加公审大会,43万余民众收听大会实况转播,处决了
杀害李兆麟将军的国民党特务杜杰忱、汉奸王维臣、恶霸地主徐业林、贾介臣、许福昌等。
5月14日,哈尔滨铁路军事法庭应1.4万铁路员工的强烈要求,依法处决反革命首恶分子马明
德、么国荣、杨荣生等。全市公审大会以后,各界群众自发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的罪行,提
供线索,形成群众性的检举活动。到5月21日,市公安机关收到人民群众检举信件1000余封。
  1951年6月7日,为贯彻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
会召开临时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镇压反革命实行适当收缩的方针,通过决议,成立“哈尔滨
市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立即着手处理在押的反革命分子。1951年6月10日,召开哈尔滨
市控诉、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各界人士5.9万人参加,50万民众收听电台实况广播。大会依
法判处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叶永年、蔡圣孟、刘瑞光、杨光裕等反革命分子死刑,
立即执行,另有一批反革命分子依其罪恶大小,分别依法判处徒刑。根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
的政策,对一些没有血债,民愤不大,有立功表现的分别给予释放或解除管制。至11月22日,
审理机关又审理反革命案件80余起。11月25日,再次召开公审大会,依法处决杀害赵一曼烈
士的凶手谢翰生、吴树柱、袁功渝、吴岭阳等反革命分子。同时,破获美国和国民党派遣与
潜伏特务等反革命案件30余起,逮捕人犯100余人。至1953年4月,共逮捕土匪、恶霸、特务、
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其它反革命分子1000余人。缴获电台4部、手枪6支、子弹
927发以及其它一些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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