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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总述》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第七章 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第一节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47年,土地改革完成以后,获得了土地但仍缺乏其它生产资料的郊区农民中的贫农、下
中农,为发展生产,支援解放战争,自愿结合组成各种形式的生产互助组,开始走互助合作
的道路。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以后,国家对农业互助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53年,哈尔
滨市郊新发屯(今属道里区)出现了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
《关于农业生产互助的决议》,提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3种形式。根据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
哈尔滨市推广了第3种形式,即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中共黑龙
江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县、区、村的各级党组织把主要力量放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事
业上来,提出1954年要在巩固原有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区级试办,有
领导、有步骤地发展合作社,实现“数多、质高、成本低”的要求。随后,哈尔滨市郊区出
现了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高潮。由于许多试办合作社的地方普遍增产增收,显示出较大的
优越性,农民要求建立合作社的呼声高涨。在较短时间内,市郊农村基本上都建立起初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但由于少数地方出现了盲目发展,走过场,贪多冒进,甚至违背自愿原则,强
拉入社的现象。1955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转发《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
通知》。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委转发的中共中央通知精神,着手对农业生产合作
社进行整顿,以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8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动员城市剩余劳动力3.6万
人下乡参加农业生产,选派干部到农村工作。到10月末,全市动员剩余劳动力1.53万户5.04
万人下乡,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并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干部71人到农村工作。市委责成各郊区
区委多次举办合作化训练班,培训区、村干部、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互助组长、共产党员、
共青团员及农村有关工作人员2450人。市农业银行向15万贫农发放合作资金贷款,帮助贫下
中农解决入社投资的困难。市工业管理部门选派干部与技术工人,携带部分小型农业机器到
郊区农村,帮助困难社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经过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援,郊区初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得以巩固。
  1955年,在全国“批判保守思想,大办农业合作化”的风潮中,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农
村工作会议,批判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保守思想。会后,哈尔滨市乃至黑龙江省出现了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农村的普遍舆论是“社比组好,庄(高级社)比社强”,要由初级
社向高级社过渡。农业合作化运动一度出现一哄而起失序、失控的局面。1956年初,哈尔滨
市郊区农村全部实现了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原来的471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变成86个高
级农业合作社,郊区农民普遍成了高级农业合作社的社员,土地和其它农业生产资料均归集
体所有。
  早在1947年,为发展生产,支援解放战争,哈尔滨市曾将各种手工业者组织起来,生产
军需、民用产品。当时,在自愿互利基础上联合起来的手工业合作小组达100余个,由11.8
万户手工业户组成,总资本7255万元。1948年2月,哈尔滨市政府专门成立哈尔滨市生产合作
总社,组织、引导、帮助手工业联合组织由小到大、由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1952年,全市
已形成各行业的生产合作社30余个,固定职工1.2万人,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已成为地方工
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955年7月,哈尔滨市政府改组工业管理机构,成立市手工业管理局,对
手工业合作社实行行政领导,对仍没有加入手工业合作社的手工业户实行行业管理。并按照
中共中央提出的“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
针,对全市手工业改造进行统筹规划。1955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召开手工业工作会议,明确
了任务以及手工业管理部门和生产联社负责改造的范围。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哈尔滨市手工
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加快,陆续将条件成熟的行业组成新的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1月20日,
全市手工业已基本实现了合作化,除原有已经巩固了的生产合作社以外,共有个体手工业者
33238户加入新的手工业合作社(组),占全市个体手工业劳动者总数的93.9%。
  哈尔滨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起步较早。1946年7月,市委、市政府颁布
《施政纲领》,1948年1月,颁布《哈尔滨市战时工商业保护和管理暂行条例》,1948年3月,
颁发《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关于保护工商业的布告》,以具有地方法规效力的文告规定,保护
和扶持工商业,并要求工商业守法经营。政府对工商业采取了贷款、贷原料、减免税、加工
订货等措施,扶植工商业的生产和经营。随后,又通过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不
同的形式,逐步将哈尔滨市私营工商业的主要行业、主要厂商,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
1955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省委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和要求,
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调查摸底,制订规划。1955
年12月,市委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讨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随后,
在哈尔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私营工商业
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1956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全国工商联合会执委座谈会上
的讲话公开发表以后,在工商界产生巨大反响,纷纷要求实行公私合营。1月6日,哈尔滨市
翻砂、电锤等33个行业、1159户厂家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月9日,哈尔滨市举行资本主义
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宣传广播大会,市长吕其恩作《消除顾虑,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向
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目标前进》的报告。1月15日,哈尔滨市又有44个行业的工商业户实行全
行业公私合营。1月20日,全市私营工商业最后一批48个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前后共有
101个行业、4440户工商业户,全部公私合营。另有34个行业、3150户小商小贩、9967户摊贩,
分别申请被批准组成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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