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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总述》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六节 打击经济和刑事犯罪
 
    198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4月
9日,市委批转市委政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的情况报告》,要求以法律为武器,造成强大的政治攻
势,促使违法犯罪分子抓紧在5月1日以前的时机,尽早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4月17日,
市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
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决定》精神,联系哈尔滨市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实际,坚
决把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到底。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做为党委领导这
场斗争的办事机构,与公、检、法、工商管理部门密切合作,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组织办
案队伍,抓紧检查和处理经济犯罪案件。从此,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政法、工商等部
门投入这场斗争,组织了2800多人的办案队伍,接受检举投诉,参予办案查处工作。到1983
年4月底,全市共揭露经济犯罪案件1741起,其中大要案243起,结案或基本查清的1338起,其
中,大要案234起,分别占揭露(立案)案件总数的76.9%、96.3%,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
币271.9万元。到1987年,全市共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4340起,其中,大要案616起。有2556
名经济犯罪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共追回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130余万元。
  1983年8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
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程序的决定》。同时,中共
中央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做出战略决策,提出“三个战役,三年为期,两年
见效,三年好转”和“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基本要求。
  哈尔滨市社会治安状况不尽人意,各种刑事案件不断发生,拐卖妇女、卖淫、赌博、会
道门、淫秽书画等沉渣泛起,强抢杀人、撬门破锁、强奸妇女、流氓团伙为非作歹,屡有发
生。犯罪分子猖獗,群众没有安全感。中共中央做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的决策符合
民意。1983年8月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决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讨论审定哈尔滨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的方案。8月11日,市委召开各区、县委书记、
市公、检、法等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决定,部署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
罪的斗争。随后,全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下,全党动员,依
靠群众,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协同作战,展开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
在斗争中大造声势,报纸、电台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召开了公开审判大会,由电视台播发
实况,起到发动和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市委要求参加打击刑事犯罪的人员严格
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深入调查研究,缜密细致地进行侦察,深挖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
特别要动员各方面力量突破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中的薄弱面和死角,“稳、准、狠”地
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教育参战人员认识这场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取得一些胜利,也不能
自满、松懈,要坚持不懈,做长期作战的准备。到8月25日,全市进行了两次集中打击,共抓
获各种刑事犯罪分子2336人,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133人,破获刑事犯罪案件492起。8月24日,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决议》。据此决
议精神,9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大会,依法判处47名罪犯死刑。
12月4日,市委召开会议总结第一战役第一仗的工作,部署打好第二仗。1984年1月16日,由
市委书记、市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总指挥王钊主持召开指挥部负责人会议,讨论确定
《第一战役第二仗统一行动方案》。在第二仗中,又抓获了一批罪犯,收缴了大量凶器和赃
款赃物。4月28日,市委召开区、县政法书记会议,传达中央文件和省委地、市政法书记会议
精神,总结第一战役第一、二仗工作,部署打好第一战役第三仗。经过公安干警半年多的努
力,第一战役第三仗又取得丰硕成果。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其中有长期在全国7个省、3个
市、30余县、13个铁路局所辖36列车次流窜作案的重大盗窃集团案,首犯黄庭利、李玉芳等
85名案犯落网。9月1日,市委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和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
一战役工作,部署第二战役实施方案。第二战役持续到1985年上半年,打掉了一批危害社会
的流氓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
  从1983年8月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到1985年5月,全市破获刑事犯罪案件96
00多起,收捕刑事犯罪分子107万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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