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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总述》
 
 
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第九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八节 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979年10月,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祝词中提出,要在建设高
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号召文艺、教育、理论、新闻、政治
工作者“为建设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1981年2月,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9个人民团体和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号
召开展群众性的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
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2月2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卫
生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要求把它当作当前建设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的一件大事抓好。从此,在全市兴起了一个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热潮。
3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财贸系统开展文明礼貌活动有线广播大会,号召财贸战线职工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争当模范。哈尔滨市各商店开展了“假如我是一个顾客”的讨论和
提倡接待顾客使用文明用语等活动。9月,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从史入手,对学生进行爱国
主义教育,省委批转这个经验向全省推广。198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
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规定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2月26日,省
委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和哈尔滨市负责人会议,部署以哈尔滨市为重点在全省开展“全民文明
礼貌月”活动。2月27日,哈尔滨市召开电视广播大会,省委第二书记、哈尔滨市委第一书记
李力安做动员报告,要求振奋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大张旗鼓地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
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贡献。3月8日,省委批转团省委《关于组织青年学习中国
近代史、现代史,广泛深入进行“三热爱”教育的决定》,要求把组织青年学习近代史、现
代史,开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来抓。从
此,“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起来。
  1983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
市政协和军分区的领导牵头,23个有关局负责人参加,形成全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
统一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此后,全市卫生、科技部门和商业、服务行业职
工走上街头,为市民服务,在一些商业服务“窗口”单位广泛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着,以
“三治三优”(治赃,创优美环境,治乱,创优良秩序,治差,创优质服务)活动为重点,以
整顿市容卫生为突破口,全市出动10万人次,清除垃圾污物40多万吨。1983年1年,全市各处
堆积多年的垃圾得到清除,有条件的街路两旁植树种花种草,社会环境初步治理,商业服务
行业的服务态度有了好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所改善,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助人为乐、扶老
携幼、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社会风气开始好转。
  1984年,在全市开展了“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的活动,并制定了《
哈尔滨市市民公约》做为市民的行为准则。全市市民人人自觉遵守《公约》,争做文明市民,
争创文明单位,公共道德水准明显提高,公共场合秩序、公共交通秩序明显改观。涌现出东
北轻合金加工厂、秋林公司、哈尔滨日报社等309个文明单位和17个文明单位标兵,马熙茹、
王殿云、唱凌厉、魏玉芝等461个文明个人和14个文明个人标兵。1986年,市委.市政府把军
民共建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做为重点。由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与中国人民解放
军驻哈81032部队、86001部队、黑龙江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武警黄金一总队共同签订《
军民共建文明城市议定书》,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军政密切配合,本着地方领导为主,发动
群众自建为主,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为主,建立组织网络,制定共建规划和工作制度,广泛开
展了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全市建立军民共建点311个,部队协助地方完成大型市政建设项
目7个,还协助地方维持社会治安。地方把帮助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纳人“地方成人教育规
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内来实施。第一期即有部队指战员4500余人,在地方专
设的42个专业培训机构参加脱产培训。经过培训、考核,有占91.7%的人获取国家承认的毕
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1986年9月,根据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市委提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和实施办法,制定了
《哈尔滨市1987年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共同理想建设、新观念建设、职业道德建
设、基础教育、文化艺术、民主和法制、科技事业和科普活动、卫生体育、大众传播事业、
市容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等等,做了详尽规定。为落实《意见》的要求,市属
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衍化成《哈尔滨市1987年精神文明建
设若干意见分解表》,确定由62个市辖区、局分别承担52项分解目标,并有180条措施保证。
各区、局领导干部把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列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加以考核。此后,全
市已有市级文明单位622个,文明单位标兵66个,省级文明单位51个。各区、县、局也分别命
名文明单位2582个。省、市、区、县、局级文明单位共占全市单位总数的36.9%,还出现了
一大批“学雷锋、树新风”小组,“贴心人”小组,“送温暖”小分队等等,常年坚持照顾
鳏寡孤独及病残的人,社会风气显著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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