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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加供电设施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增加了供电设备,不断扩大供电能力。市电业局的配电线路
由1949年的28条、1090公里增加到1952年的40条、1315.7公里,其中高压线路增加128.8公里,
低压线路增加969公里;配电容器三年增加变压器70台,增加总容量1100千伏安。哈尔滨发
电厂增加技术力量、加强技术管理、挖掘了生产潜力,设备利用小时由1949年的591小时,增
加到1952年的2074小时;发电量由1949年的2324万千瓦小时,增加到1952年的8218万千瓦小时。
50年代初由用户自建的22千伏101线,亘长14.4公里,于1952年投产,改善了向用户供电的条
件。1952年哈尔滨地区供电量(包括哈尔滨发电厂生产和向小丰满购电)达到18108万千瓦小
时,比1949年增长53.76%;日平均供电量达到50万千瓦小时,比1949年增加56.25%,线路损
失由1949年的32.7%下降到1952年19.97%。用电结构发生新变化,1949年市政生活用电占53.
5%。工业用电占45.7%,农村用电占0.6%,其它占0.2%,1952年工业用电升至第一位占67.
6%,市政生活用电降到第二位占29%,农村因排灌设备增加,用电比例上升到1.4%。
二、恢复与发展交通运输业
铁路,根据中苏两国签订的《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双方同意将共
同管理的中长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铁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并规定移交不迟于1952年末。4月成立中国长春铁路公司,中苏双方派员共同经营,到1952年
12月31日止。哈尔滨铁路分局是当时5个分局之一,管辖滨洲线(哈尔滨——满洲里)、滨绥
线(哈尔滨——绥芬河)、长哈线(长春——哈尔滨)、拉滨线(拉法——三棵树)、滨北
线(三棵树——北安)、陶榆线(陶赖昭——榆树)和哈尔滨地区枢纽共计里程996.37公里。
1951年重修哈尔滨——陶赖昭之间的复线,并开始改善一些铁路设备和更新部分列车轨道。客
货运输明显增长,货运量1952年达到104万吨,比1949年增长2.35倍,客运量1952年达到225万
人次,比1949年增长2.36倍。此期间,市内铁路专用线增加到25条,15387米。
民航,根据中苏两国协定,于1950年成立中苏民用航空有限公司,开辟了北京——伊尔
库茨克、北京——阿拉木图和北京——赤塔3条国际航线。哈尔滨民航站设在马家沟草坪机
场,做为北京——赤塔航线的经停站,为该线提供地面服务和组织货源,用苏制“安二型”
飞机运营。1952年的货运量达到8.3万吨,比1951年增长7.8%。客运量由于乘机旅客受到较
多限制,人数不稳定。
经济恢复时期公路条件差,主要是土路,运输手段主要是人力车和畜力车,同时也增加
一些载货汽车,到1952年全市公路载货汽车发展到764辆,其中交通部门的载货汽车33辆。随
着经济恢复与发展,公路货物运输增加,到1952年货运量增加到496万吨,货物周转量增加到
2366.2万吨公里。
松花江是哈尔滨水运的主要河流,哈尔滨港是松花江最大的港口,沿江盛产粮谷,并有
较为丰富的林业和煤炭资源。水运资源主要是沿江各县所产的粮谷和土特产。50年代初对哈
尔滨港区进行整治。1951年后哈尔滨地区航运局直营货物运输的主要航线有哈尔滨——通河,
向哈尔滨运进木材;哈尔滨——富锦,运出工业品,运进粮谷和煤炭。1951年改进水路运输
调度组织,执行船舶运行图表和作业计划,推行许多新的作业方法,货运量大幅度增加。19
51年货运量达到30.7万吨。哈尔滨造船厂是修造江轮的企业,1952年的产量由1949年2750排
水吨燉3艘增加到4220排水吨燉8艘。
三、恢复与扩大邮政、电信业务
邮政业,经济恢复时期,贯彻国家邮电部提出“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发展邮
政业务,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效能,增加收入,为达到逐步自给自足而奋斗”的工作方针,全
面恢复函件、包裹、汇兑、报刊零售、代销银行定期有奖储票、代售印花税票等业务。市内
的邮政局(所)和邮亭,由1949年的30个增加到1950年的83个(含大厂、大学和街道的代办
所)。1950年后逐步恢复在解放战争期间中断的铁路、水路与公路汽车邮路,业务量不断增
长。1952年与1949年相比,市邮政局国内函件由555.1万件增加到797.8万件;市内包裹业务
量由48万件增加到118万件;报刊发行量(含报纸与刊物)由642.9万份增加到1346.7万份;
邮政汇兑量由的12万件增加到34.4万件。从1950年开始逐步恢复国际包裹的收寄业务,5月开
始恢复收寄苏联的包裹业务,随后相继恢复收寄英国、美国、瑞士、加拿大、丹麦和瑞典等
国的包裹业务。从1951年开始,同2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直接通邮关系,开办国际函件收寄业
务。
电信业务迅速扩大。市内电报局(所),1952年由1949年的3个增加到6个,对电报投递
实行集中管理,在市电报电话局内设电报投递班。国际电报,从1950年陆续开展同朝鲜和苏
联的电报业务,1952年国家邮电部重新审定哈尔滨为开展国际电报业务的局。国内长途电话
的发展主要采取加挂线条和应用载波机的办法增加电路。人工长途电话业务量1952年由1949
年的20.7万件增加到24.4万件;长途电话收入1952年由1949年的14.4万元增加到92.4万元。
国际长途电话先后开办哈尔滨——海参崴间的业务电话和哈尔滨——平壤间的政务电话。在
朝鲜战争期间,还增设了防空专线电话。经济恢复时期,市内电话交换方法仍为单局制,由
市电报电话局负责市区内全部电话的交换。市内电话用户,1952年由1949的5974户增加到62
66户。同时陆续增加了市内公用电话,1952年由1949年的47部增加到115部。市内电话收入1
952年由1949年的34.6万元增加到104.4万元。
四、扩大物资交流,稳定商品市场
同国内各地区之间的物资交流迅速发展,幅射范围逐年扩大,销往市外或从市外购进的
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大幅增加。根据生产和市场需要,同外地建立自由购销关系是当时主
要的物资交流形式,商业批发机构向国内许多地区派有代表,省外大小公营企业在哈尔滨从
事购销活动的单位增加到40多家。生产建设所需的物资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只有钢铁、煤炭、
汽油、木材等10种,多数物资允许企业或商业批发机构到国内各地自由采购,大量的生产资
料从外地购入。日用消费品除农副产品由本市郊区和附近各县购入外,多数日用工业品到外
地采购,遍及全国各地。行商贩运也是当时物资交流的一种重要形式,经营的商品品种繁多,
既有生产资料也有日用消费品。抗美援朝期间侧重购进许多药品、纱布和绷带等军需用品。
1951年末哈市行商共有239户,1952年“五反”运动结束后减少到191户。有组织地开展城乡
互助和专业交流会形式比较活跃,1952年根据省政府的指示,成立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城乡互
助委员会,有松江省12个县和黑龙江省7个县参加。7月召开的物资交流大会签订合同与协议
268件,10月召开的交流大会又签合同与协议172件,总成交额301亿元(旧人民币),还参加
了东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土产、毛皮、药材等专业交流会。
在经济恢复期间,加强了国营商业的批发机构,批发额的比重1952年由1949年56.5%上
升到82.2%。商品零售网点发展较快。1952年末发展到373处,仅国营大中型商店即发展到11
处。积极发展了消费合作社,1952年达到54个,在为社员服务、补充商业网点的不足上发挥
了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作用。国营与合作社商业基本控制了同国计民生有重要关系的商品,
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66.2%,发挥了对市场的领导作用。私营商业,经过调整公私关系
和“五反”运动,保护了合法经营,限制了各种违法活动,逐步纳入到为国家代购、代销、
加工订货,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发展轨道,1952年加工订货的比重,已由1950年的64.7%发
展到76%。
商品供应形势好,1952年哈尔滨市商品纯购进总额比1949年增长15.3倍,纯销售总额比
1949年增长8倍。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65亿元,比1949年增长2倍。供应城市的主要
日用消费品增长幅度较大,1952年同1949年相比,粮食增长94.5%,蔬菜增长27.7%,猪肉
增长70.2%,鲜蛋增长55%,食糖增长1.6倍,棉布增长1.2倍,毛线增长32倍,皮鞋增长2.8
倍,机制纸增长1.3倍,暖水瓶增长4.2倍,钢笔增长4.2倍,铅笔增长12.5倍,灯泡增长2.1
倍。在市场商品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国营与合作社营商业基本掌握了同国计民生有密切关系
的商品,经过“五反”运动,打击了各种投机倒把行为,市场物价逐渐趋向稳定。零售物价
总指数1950年为144.1%,1952年下降到110.7%,其中,食品类由141.6%下降到117.1%;
粮食和菜、肉、蛋、禽、水产品的涨幅都有所下降,尤其蔬菜由274.1%下降到83.6%;衣着
类由123.1%下降到106%;日用品类由127.7%下降到108.8%;医药和医疗用品类由107.3%
下降到77.1%,中药、西药的价格逐年下降;燃料类指数较高,涨幅有所下降,由162.3%下
降到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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