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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总述》
 
 
第三篇 经济与社会事业
 
 
第五章 国民经济恢复
 
 
第四节 恢复与发展社会事业
 
 
    一、公用事业与公共设施
    根据当时市地方财力,对同生产和人民生活关系十分密切的城市公用事业,有重点、有
计划地进行了恢复和建设。自来水设施,根据国民经济恢复和人民生活的迫切需要,恢复建
设四方台水源(解放前,遗留下来的半截工程),于1952年10月1日竣工,形成供水能力。沙
曼屯净水场建成后,还铺设由四方台水源到沙曼屯净水场9.99公里的输水干线和由沙曼屯到
延兴路、清滨路、和兴路4.5公里的配水干线及太平区东直路1.4公里的配水干线。三年新增
日供水能力5万吨,基本解决了“南厂北迁”工厂和新扩建工业企业用水。使用自来水的居民
用户增多,1952年的自来水普及率由1949年的18%提高到30%。日伪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煤
气厂,恢复了原有供气能力,对输气管线进行了维护和改造,煤气用户由1949年的1211户增
加到1952年的1371户。城市公共交通有所改善,三年增加汽车35辆,新增了通往香坊、三棵
树和平房3条新线路;有轨电车1952年增加到42辆,线路增加到7条。
  有重点地维护和改造了市区道路。三年修路38万平方米,其中新增高级路面14.2万平方
米,市区道路总长度达到625公里。先后修建了和平路、南极街、滨江街、太古街、中山路等
市区主要干道,和平路是哈尔滨市第一条“三幅式”道路。1951年修补路面6.7万平方米,其
中方石、碎石路面3133平方米;铺装柏油路面10万平方米。1952年翻修道路11条,养护道路
48万平方米。经过维护和改造基本保证了通往工业区道路的畅通。城市路灯解放前遭到严重
破坏,解放战争期间修复不多。1950年后,在一些主要街道新增了路灯设施,1952年增加到
2179盏,比1949年增加1609盏。
    城市排水,对明渠和暗渠进行了重点修补和恢复,改善了环境卫生条件,三年新增排水
管道3公里。
    在经济恢复和建设的同时,开始注意城市的美化和环境的改善,在主要街道植树、种草,
增加了城市绿地。市区绿地面积由1949年20万平方米增加到1952年的43万平方米。1950年改
造了道外公园,修复了兆麟街街心公园,市政府决定将太阳岛改建成疗养区,省干部疗养院
和工人疗养院陆续来此建院。 1951年新建任家苗圃,成为市区绿化供应苗木的主要基地。
1952年新建东安游乐园,为平房地区职工提供了假日休息的良好环境和场所。为了改善城市
环境,组建了城市清扫大队,承担主要干道的清洁卫生任务,1951年开始配备一台喷水车,
在夏秋两季为24条主要干道进行喷水。
  二、教育事业
  各类教育事业根据当时条件进行了恢复和发展。学前教育,1949年时各方面开办的保育
院、托幼所、托幼园共16所。1950年市师范学校开办附属幼稚园,一面为师范学校建立实习
基地,一面开展学前教育的理论研究。1951年东北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
决定》,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学前教育制度,坚持“保教合一”的原则,明确幼儿教育是国
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1952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指示,对幼儿园进行了整顿,市文
教局接管了教会办和私人办的所有幼稚园。此时,全市幼儿园达到26所,幼儿2764人,其中
隶属市文教局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共18个班,托幼儿童595人,为开拓学前教育事业打下了初步
基础。
  按照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精神,有计划地发展了中小学教育,
向广大劳动人民的子女提供了入学读书的便利条件。1951年开始执行国家规定的新学制,小
学6年,取消初级与高级的分段,中学段分初中(2年)和高中(4年)。中小学教育发展很快,
1952年,小学由1949年的93所增加到127所,在校生由6.46万人增加到1.96万人,入学率达到
71.4%。其中工人、农民的子女在校生占小学生总数的50%。普通中学,由1949年的9所增加
到1952年的14所,在校生由0.62万人增加到1.74万人。初中招生率为80.3%,高中招生率为
52.6%。人民政府对少数民族学校很重视,市教育局将回民小学改为公办,对朝鲜小学和中
学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
  进一步发展了师范和高等教育。哈尔滨市师范学校已于1949年同松江省行知师范学校合
并,为了适应小学对师资的需求,1951年在校内增设了简易师范部,培养小学教师,秋季独
立设校,成立哈尔滨市简易师范学校。普通高等学校1952年达到7所,在校生增加到10315人,
比1949年增加58.2%,毕业生达到1942人,是1949年的4.5倍。哈尔滨工业大学由中苏两国共
管移交给中国政府管理,是国家最早列为6所重点大学之一。哈尔滨外国语专门学校(黑龙江
大学前身)、东北农学院、东北林学院、东北铁路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师范学院
等都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专业人才。
  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有了新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只有哈尔滨车辆厂举办
的技工学校1所,学生200人,1950年3月在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教局统一指导下,在9个区和市
区机关团体创办了19所在职干部业余补习学校。市总工会还举办2所业余中学,提高企业职
工的文化素质。1950年5月成立市工农速成中学,脱产培养工农出身的干部和部分工人。继
续在市民和农民中举办扫除文盲的识字班和各种类型的夜校。11月,市人民代表会议根据全
国第一次工农教育会议精神,提出并通过了哈尔滨市第一个成人教育法规《哈尔滨市职工教
育实施方案》。到1952年市区技工学校增加到3所,学生增加到1440人。
  三、文化与报业、广播事业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贯彻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在国民经济困难的情况下,
一面重点恢复和办好市管文化设施,一面发挥的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开展职工群众文化艺
术活动。市图书馆经过筹备于1950年9月5日正式开馆,还有单位办的图书馆5个,开展了图书
借阅活动。13处电影院和3处戏院改善了内部设施,剧团由1949年的3个增加到8个,还新增9
个电影放映队,深入到工厂和农村。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较快,组织了50个业余工人剧团,
130多个工人业余文工队,配合抗美援朝等中心任务开展工人文艺活动。到1952年,企业俱乐
部发展到142个,群众文化馆(站)增加到13个。
  报业,根据国家对行政区划的调整,将原《合江日报》、《庄稼人报》、《哈尔滨日报》
合并改为《松江日报》后,1950年初为加强报纸的地方性和群众性,将《松江日报》改为4开
4版,日刊,围绕政治、经济的中心任务进行宣传报道。广播业,根据中共松江省委决定,于
3月在原哈尔滨广播电台的基础上组建松江人民广播电台,并分设第一台和第二台,第一台面
向全省,第二台面向哈尔滨市。1951年3月,将第二台改称为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管理体制
仍辖属于松江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内容,主要围绕医治战争创伤、恢复与发展生产和支援抗
美援朝等进行宣传报道。有线广播,尚不广泛,1952年哈尔滨伟建机器厂、哈尔滨松江电机
厂、哈尔滨电线厂(今哈尔滨电缆厂)几家大型企业开始在厂内设立有线广播站。
  四、体育事业
    体育事业一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各类体育竞赛,一面改善增加体育设施。1950年,松
江省教育厅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编写《中小学体育教材》,在市区中小学校试行,1951
年国家体委公布第一套广播体操在机关学校广泛推行。同年12月,各中小学校开始贯彻执行
国家体委颁布的《准备劳动与卫国》(简称《劳卫制》)体育制度,把规定的体育项目作为
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公共体育设施有了扩大和改善,1951年市政府接收原由
中东铁路苏联青年委员会管理的自行车赛场,易名为红星体育场,1952年市政府拨款扩建八
区公园体育设施,改称八区人民体育场,加上由苏侨管理的南岗红军体育场,1952年市区共
有3处公共体育场所。此间,学校和职工群众的各种竞赛活动增加,有田径、球类、冰上等单
项竞赛,也有综合性的竞赛;有本市范围的竞赛,也选派运动员参加松江省和东北地区的竞
赛活动,都取得一些较好成绩。1952年市区组织各种竞赛7次,参加竞赛的人数7500多人。国
内地区间的互访比赛增多,还接待苏联篮球队的来访比赛,增进了体育交流和友谊。
  五、卫生事业
    经济恢复时期的卫生事业步入社会主义发展轨道。1951年政务院提出“面向工农兵、预
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全市卫生事业机构,由1949年51个增加
到1952年的135个,其中各类医院18个,疗养院(所)发展到12个,门诊部(所)由32个增加
到89个,妇幼保健站(所)发展到9个,卫生防疫站(所)新建2个,还新建专科防治站(所)
5个。全市医疗床位三年增加98%,其中医院床位增加46.6%。区卫生院1950年只有1处,1952
年增加到5处。1951年对工矿企业开始试行劳动保护医疗条例,1952年6月根据政务院文件,对
政府、党派、团体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企业的卫生保健组织,19
50年前没有设立,1952年发展到18处。开始重视妇幼保健,市卫生主管部门帮助市内13个工
厂成立女工妇幼保健站或保健院。群众性的移风易俗和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比较广泛,城市以
“除四害、讲卫生”为主要内容,农村以预防疫病为中心,都取得较好成绩。各种传染性疾
病发病率下降,1952年比1951年下降47.7%,鼠疫、天花等传染病大为减少,1952年市区未
发生鼠疫,天花仅发生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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