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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08.2(总第42期)  
  类别:志海拾贝  
谈人物传写作
韩章训
(转摘于<广西地方志>2008年第1期)
     
    对于人物传(或人物传记),此前许多学者已发表很多和很好的意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需要我们继续加以研究。在此前新编志书人物传中,虽然成功佳作也不少,但其总体质量并不高。对此,有学者批评说:"已出版的志书中立传人物写得不好的不少,传主立不起来,人物传写成了简历、履历表、追悼词,干巴巴的,很不丰满①。"为了促进对人物传问题的研究,本文试就人物传写作中的立意、取材、章法三个问题谈点管窥之见。
    一、立意
    立意过程实际上就是对所要表现的观点、意图、思想内容、意绪情思进行揣摩的动态思维过程。这里所谓意就是指文本所表达出来的中心思想或主题,其中也包含作者对所记事物的认识、理解、评价和态度。意是文本的灵魂和统帅,它贯穿于写作的全过程,渗透于文本的全部内容,决定着文本基调和主旋律。这里不拟对立意问题作全面论述,只研究如下两个小问题:
    1.为什么要立意
    立意是一般文本写作的首要环节,也是人物传写作的首要环节。唐杜牧说:"凡为文以意为主......苟意不先立,止以文采辞句绕前捧后,是言愈多而理愈乱,如入阛阓,愤愤然莫知其谁,暮散而已②。"文本内容的优劣、质量的高低、价值的大小、作用的强弱,主要取决于立意。在整个人物传的写作过程中,选择材料、谋篇布局、遣词造句、行文表达、技巧运用、文面修饰等都得服从表意的需要。如果写作不是首先立意或立意不正确,那所形成的文本就像是没有灵魂的僵尸,没有生命力可言。唐刘禹锡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陋室铭》)。文本所蕴含的意就像是山中的"仙",水中的"龙"。文本有意就神采飞扬,无意就黯然失色。有的人不重视人物传写作的立意问题,认为传主有什么事迹就写什么,根本不存在立意不立意的问题。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是违背文本写作基本规律的。梁寒冰曾经指出:"我们这个时代写人物传,要有一个总的目的,这个目的就是为了进行爱国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进行共产主义教育③。"这里说写人物传"要有一个总的目的",就是指写人物传的立意问题。有的学者也说:"写一篇人物传,要收集传主许许多多资料,写什么,不写什么,详写什么,略写什么,采用什么表达方式,使用什么字词,都必须根据传文的主题来确定④。"
    2.该立什么意
    既然人物传写作要首先立意,那么人物传写作究竟该立什么意呢?上一轮修志一般都是把人物传写作的基本意旨定在对革命性的弘扬上。大家都知道,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就是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发展到新民主主义革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发展到社会主义革命。故当时把人物传写作的基本意旨定在对革命性的弘扬上,也是完全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现在开展新一轮修志,能否沿袭老思路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大政方针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整个国家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换个角度也可以这样说,在中国现阶段,普遍存在的已经不是革命与反革命的对立,而是先进与落后的矛盾。鉴于社会现实的如此变化,故当把人物传写作的基本意旨从弘扬革命性变为弘扬先进性。根据弘扬先进性的要求,就应该把是否具有先进性作为选择立传人物的首要标准。但上一轮修志开展以来,许多修志单位都是把"生与死"作为选择立传人物的首要标准。虽然修志单位在考虑人物立传标准问题时,也都顾及人物事迹是否突出,但仅仅是在已故人物之间进行比较。就健在人物而言,尽管他事迹非常突出,但因有"生不立传"原则在此,他根本不可能成为立传的对象。因此"生不立传"原则本身是有欠科学之嫌的。目前各地对于立传对象的把握,可归纳为两种做法。一种是仍然按老规矩办事,继续执行"生不立传"原则。对于健在的人,不管他业绩如何突出,只能用"以事系人"方式做侧面记载。另一种是变通执行"生不立传"原则。一方面,在人物分志中设置"人物传",并按"生不立传"原则办事;另一方面,又在人物分志中增设"人物简介"、"人物述略"等,或在相关分志末设置记人(生死者均可)条目(有的人把此种做法判为"变相立传",予以排斥)。前一种做法虽然不尽合理,但实际运作比较简便。后一种做法虽然比较合理,但实际运作难度很大。两法究竟谁是谁非,现在还难以判定,有待于今后修志实践的检验。
    二、取材
    取材(又称取事)是写作过程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所谓取材就是根据表意的需要对材料进行取舍。在新编志书的人物传中,大部分只是对传主进行概括性介绍,缺乏反映传主性格特点和业绩的典型材料。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典型材料难以搜寻和挖掘,无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其作者思想重视不够和下力气不足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这里不拟对取材问题作全面论述,只研究如下两个小问题:
    1.立传的主体对象
    "写什么"的问题包含着"写什么人"和"什么事"两层意思。因此,要正确解决"写什么"的问题,首先必须正确解决"写什么人"的问题。根据弘扬先进性的要求,我们应该把各行业和各层的先进人物作为立传人物的主体对象。我国旧志的人物传主都是"以官"为主体。当代新编志书虽然在人物传主构成上已有可喜变化,但这种变化仍然带有一定局限性。自上一轮修志开展以来,各地修志都普遍把一定职官级别和技术职称级别作为立传人物的首要标准,并把有一定职官级别和技术职称级别的人作为立传人物的主体对象。如许多县级修志单位对于立传人物就制定了这样的标准,即规定军政界人物立传必须是任县团级职务以上者,文化界人物立传必须是获副高级专业职称以上者。至于此两类以外的立传人物那就寥寥无几了。如此做法虽然选择标准明确,实际操作也较简便,但其中却蕴含着一种不合理。虽然人的职级高低与人对社会贡献大小有一定关系,但并不是每一个职级高的人都很有才干,都很有建树。清史学家全祖望在一统志局中,见到《广东通志稿》把佟养甲列于清代封疆大臣之首,就撰文提出这种异议。他认为佟养甲虽为封疆大臣,但"智不足以烛奸,才不足以应变,节又不足以临危",不当为之立传。(详见《鲒埼亭集》外编《移广东志局论佟养甲不当立帖》)全氏这个不以职官级别为立传标准而以"智"、"才"、"节"为立传标准的主张,至今仍有借鉴意义。当代学者董一博也指出:"立传入志,不应以职级为标准,而应以其为人及业绩,并以表彰、戒惩为标准。否则,如自定职级标准,势必使庸碌之辈名留青史而无显著业绩;使有才学、有贡献、有业绩之不及职级者瞠乎其后,以致淹没⑤。"我们现在开展新一轮修志,不仅应该更多地记载各类先进人物,而且还应该把各类先进人物作为人物传主的主体。自上一轮修志开展以来,许多学者也发表过类似意见。如有学者说:新编志书人物传"要重点反映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人物。如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中的科技发明者、技术革新能手、科技的带头人以及在生产、流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⑥。" 
    2.取材的重点内容
    撰写人物传当然要概述传主一生的基本情况,但更为重要的还是展示人物个性和写出典型事迹。根据这个写作要求,就应该把典型材料作为取材内容的重点。所谓典型材料就是指那些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强大说服力的材料。任何一篇人物传记都不可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它只能通过"个别"去反映"一般"。有的学者也这样说:"任何一篇人物传,都不可能把人的一生原原本本地写进去,这就要选材,选典型事例⑦。"有些人物传所以写得好,其成功秘诀就在于能注意挖掘和运用典型材料。如新编《阳城县志》人物分志的卢诚传就写了这样一件事:1957年,卢诚县长下乡抓抗旱下种,请村里18个"懒汉"开会,"亲自端水,一碗一碗送至与会者手中,以开诸葛亮会议的方法请他们商讨抗旱大计,急得这些人头上直冒热汗。到了下午,全都下地"。后来在群众中便广泛流传这样一个顺口溜:"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卢县长来倒茶。"这里通过对传主给18个懒汉倒茶这个材料的运用,就生动表现了传主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方法。为了获得传主的典型材料,常用方法之一就是采访传主的亲朋好友。应该说,亲朋好友与传主关系特别密切,所见所闻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比其他人有优势,所以确实有必要去采访传主的亲朋好友。但对他们所提供的资料应该取一分为二的态度。因为在他们当中的有些人,往往会带着过于浓烈的情感因素来提供材料,以致使某些材料与实际不尽相符,这当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志书记人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存真求实,故对传主亲朋好友所提供的某些材料必须再加以考证核实,而后方能使用。
    三、章法
    这里所谓章法就是指人物传写作的各种技法。虽然此前方志学界已对人物传写作做过很多研究,但对其行文章法问题却未作深入研究。这里不拟对章法问题作全面论述,只研究如下三个小问题:
    1.基本体式
    当代方志学界对于人物传行文体式问题已经有所研究。如黄苇主编《中国地方志辞典》(黄山书社1986年版)在"人物传记格式"辞条下写道:"现在所见这方面格式很多,主要有:一、履历表式。主要记述某人何年何月生于何处,曾任何职等,既无闪光的语言,又无动人的事迹,比较简单;二、鉴定式。这种写法概括性、结论性的语言较多,仿佛给人做鉴定;三、评传式。编者在撰写传主事迹时,有述有评,夹叙夹议;四、传统的史志传记式。其特点是直陈事迹,体制简短,内容真实,这种写法多被人采用。"从这段文字中可看出,在《中国地方志辞典》编者看来,前三种体式都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史志人物传的传统范式,故均不在提倡推广之列。第四种体式符合史志人物传的传统范式,应该予以提倡推广。如果读者急需加以追问:传统史志人物传体式究竟怎样呢?《中国地方志辞典》编者未作回答,此前其他学者也未作回答。那么人物传的基本体式究竟是什么呢?总结古今优秀人物传记的写作经验,其行文基本体式可概括为"概况+典型事迹"。这里所谓概况就是指一般人物传记必须具备的那些基本要素,如姓名、字号、生卒时间、籍贯、民族、性别、学历、职位、家庭情况、主要经历等。所谓典型事迹就是指用以反映传主性格特点和精神面貌的具体事件和业绩。"概况+典型事迹"这种体式的基本特点是点面结合,既要求有一定广度,又要求有一定深度。若这里对人物传行文基本体式的概括可以成立,那就该把那些只介绍一般概况、未记载典型事迹的人物传判为不合格。
    2.行文笔法
    总结古今优秀人物传写作的成功经验,可把人物传行文笔法概括为以叙述为主,并综合运用各种笔法。如此概括中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要求以叙述为主,二是要求综合运用各种笔法。如果人物传写作不坚持以叙述为主,那就不可能把传主的基本情况清楚地介绍出来。但人物传写作仅用叙述一种笔法还不行。因为叙述这种笔法,既有其长处也有其短处。尤其是志书行文,一般都采用顺叙方法,这就容易导致表面化、平面化、平铺直叙、记流水账、枯燥乏味等弊病。因此,人物传写作不仅要把叙述作为主要行文方法,而且还要酌情使用说明、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辅助笔法。有的学者也有类似见解。如有学者说:新编志书人物传"在表现手法上,或叙述、或描写、或对话、或自白、或议论,或抒情,要根据人物的个性特征,灵活运用,不可死守'叙述'一法⑧。"
    3.细节描写
    人物细节描写就是指对人物肖像、行动、语言、心理等方面的细枝末节进行描写。人物传写作经验一再表明,倘若离开细节描写,那就不可能写出人物个性,更不可能把人物写活。从写作角度看,汉司马迁《史记》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善于通过细节描写把人物写活。如其《吕不韦列传》开卷记吕不韦"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似是轻轻的一笔,却是点出了吕氏善于经营的特点。此后用很大篇幅写吕氏对子楚返国的奔走经营,就是写他不过是为了"奇货可居"。甚至于他使客著书,"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由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这也是写他用了一种类似抬高物价的办法。其中"贩贱卖贵"四字,既是全篇传记的点睛之笔,也是对吕氏个性特征的高度概括。综观古今优秀人物传,其成功秘诀也在于恰当运用了细节描写。如《浦江县志(1886-2000)·人物》卷的"郑茂铨"(村党支部书记)传略,在记述了传主基本情况之后,就写了这样一些细节:他"开会出差总是拎着一只红的'锦包袋',长期穿着那两件土里土气的衣服,以至有次到县城看病,有人以为他是'讨饭佬'。村民也说他是'思想精通,家里精空'。"他的同事说他"秉公办事,眼睛一挂下来就不认人,什么都会讲。村里有人戏称他是'南霸天',他却不生气,呵呵一笑而过。茂铨很通人情,每年春节都要到村里最困难的人家去拜年问好;岳父眼力不好又有点邋遢,但凡有客人来家,他都让老人坐在上位。"这里通过一系列细节的描写,就把一个活生生的农村好干部形象刻画了出来。

    ①崔书杰主编《地方志工作实用手册》第154页,新疆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②《樊川文集·答庄充书》。
    ③《在全国北片十三省市县志稿评议会上的讲话》,《辽宁地方志通讯》1984年第2期。
    ④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方志编纂实用教程》第152-153页,方志出版社2004年版。
    ⑤《董一博方志论文集》第149页,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⑥杨树民著《方志新论》第146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⑦金达迈著《方志文体研究》第7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⑧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方志编纂实用教程》第155页,方志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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