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公布数据推算,哈尔滨市有残疾人556000人。其中,视力残疾72892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3.11%;听力残疾90906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6.35%;语言残疾7617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37%;肢体残疾232964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41.9%;智力残疾40644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7.31%;精神残疾34806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6.26%;重度残疾76172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3.7%。
6月13日,全国残疾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哈尔滨市举办。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部分副省级城市的主管组联工作的理事长和组联部主任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市长王莉代表市政府在大会介绍经验,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道里区江桥社区和阿城区大岭乡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情况。496名残协委员进社区工作获得“2007年振兴哈尔滨提名奖”。
2007年,哈尔滨市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出台《哈尔滨市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5月20日是第十七个全国助残日,围绕“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百余家律师事务所走上街头,为近万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