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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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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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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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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市、区、街三级残联干部,依据《保障法》、《保障办法》走访调查2 137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休经济组织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其中l 087个单位达到规定安置比例,安置或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610个,11个单位申请减缓缴纳保障金,429个单位既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又不缴纳保障金,仍在进一步协调。全年新安置残疾人202人,其中40%按规定办理正式用工手续。全市培训残疾人700余人次,其中培训盲人按摩工作者50人。(蒙恩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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