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社会生活》
 
 
残疾人事业
 
 
【概况】
 
 
    2001年5月20日是第十一个全国助残日,助残日的主题是“深入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携手迈进新世纪”。各区、县(市)举办了助残日一条街活动,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走上街头,开展了免费修理自行车、裁剪、理发、按摩和义诊等服务活动。各区、县(市)法律服务所、医院和助残单位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义诊等服务活动;美国丽声助听器哈尔滨服务中心为南岗区聋人孙广丰(男)及道里区听力障碍学生石开明免费赠送了耳道式助听器;各区、县(市)福利企业和部分其它企业优惠、让利销售产品。省、市领导到各区看望部分残疾人。5月18日,市残联在中央商城门前举办了庆祝全国助残日文艺演出。
    5月26日,市残联和司法系统部分干部及部分残疾人参加了国家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道里区残疾人王爱臣(女、肢残)、道外区杨芳(女、肢残)分获一、三等奖。王爱臣应中国残联等部委邀请,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颁奖晚会,受到了中国残联、司法部等领导的接见。
    2001年,市残联根据市委包扶贫困村及支援重灾区的部署,分别帮扶阿城市巨源乡的巨源村及新华镇。为巨源村投资7 500元,解决贫困家庭的种子、化肥及该村五屯的深水井改造,解决了全屯生活用水问题。机关干部为巨源村捐赠衣物200件,市残联组派到阿城市的医疗队为巨源村一位因白内障失明丧失劳动力的农民进行了白内障手术复明,使其恢复了劳动能力(近4 000元的手术费由市残联支付)。
    市残联为新华镇捐赠现金5 000元及140件衣物。在城乡一体化工作中市残联为所负担的双城市公正乡捐现金5 000元,打了两眼水井。
    全市共收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保障金900余万元,南岗区首次在该区税务所收缴按比例就业保障金,年收缴额为300万元。区、县(市)残联上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万元。
    2001年6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宋桂英带领省民政厅、教育厅、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团,对呼兰县、南岗区、道里区残疾人就业、教育、生活保障的实施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对市政府重视残疾人事业、实施《保障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001年市残疾人联合会共为6 258人办理了残疾证,全市累计办残疾证113 149人。
    (蒙恩赏)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