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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国家教委有关通知精神,决定在86级研究生中实行筛选制度。
筛选办法规定: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和考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这一做法从1985年开始试行,迄今有25名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其中4名已获博士学位。筛选办法还规定:研究生班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经研究生院审核,征得接收单位同意,可回校继续进行论文工作,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博士生有~门课不及格、硕士生有两门课不及格,取消学籍,博士生按硕士生、硕士生按本科生分配工作。筛选办法同时规定:硕士生学习期满一年后,考试成绩偏低或表现差的,以系、院、部为单位,按该届研究生总数的10%给予筛选警告;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对这些学生的开题报告和政治表现、科研能力进行评审,对一定数量的学生终止其学习,分配工作,发给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王文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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