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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第七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1年2月6~9日举行,54名常委出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江泽民、李鹏在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上的讲话,听取了市委书记李根深关于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的讲解,听取了副市长李嘉廷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的通报,讨论了关于召开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和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的议程、日程,以及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小组召集人、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增补万莹、马树森、王述纯、田在玮、杨松山、张连恒、吴振海、苗士范、范鹏绪、贺五洲、郝兰湘、凌国新、盛祖宏、鲁佳临为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委员。会议作出《关于撤销杨志芳、蔡淑霞政协哈尔滨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议》。
市政协第七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1年2月19日举行,52名常委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委副书记程道喜关于推迟召开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建议的说明,并进行讨论。会议决定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延期举行。
市政协第七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91年3月5日举行,50名常委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于1991年3月13~19日举行。
市政协第七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1年3月17日举行,49名常委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协秘书长隋景山关于七届五次会议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市委副书记孟广遂关于增选市政协七届委员会副主席人选的说明,讨论了选举办法和会议各项决议。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办法和增选副主席人选名单,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政协哈尔滨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市政协第七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1年5月17~18日举行,52名常委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市计委主任张德楠关于市政府编制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草案)的通报,并进行分组讨论和大会发言。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范鹏绪任市政协财贸金融委员会主任,盛祖宏任市政协城建委员会主任;免去于为市政协城建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董启来市政协财贸金融委员会主任职务。
市政协第七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10月21~22日举行,49名常委出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市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并协商讨论副市长张德楠关于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关于全国计划单列城市政协工作协作会第七次会议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变动和人事任免。会议决定:撤销市政协工交科技委员会,成立市政协工交委员会和科技委员会;梁彦德任市政协工交委员会主任,王修瑞任市政协科技委员会主任,张连恒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赵德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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