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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642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506件;委员联名提案109件;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委会提案27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共立案628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397件,占立案总数的63.2%;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的137件,占21.8%;统战、政法、劳动人事、民族宗教方面的94件,占15%。委员提案得到承办部门的重视和认真办理,1996年12月初全部办复。其中,已被党政部门采纳落实或基本落实的有210件,占办复总数的33.4%;列入党政工作计划需逐步落实的244件,占38.9%;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并已向提案人说明解释的174件,占27.7%。未立案的14件中,《关于扩大给予安置富余职工的国有企业减免税范围》、《乡镇企业发展中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等8件,通过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提出提案,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另外6件作为建议和意见转给市有关部门处理。(蔡铁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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