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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禀者:
窃于宣统元年六月二十八日,案奉宪台札饬,查照馆颁分年筹备宪政清单,各就主管事项,分别已办末办详细呈报等因。
奉此,伏查馆颁分年筹备宪政清单,其关于本厅本年应行筹备者有六:
一、选举谘议局议员,
一、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设立自治研究所,
一、调查户口总数,
一、调查岁出入总数,
一、创设简易识字学塾,
一、厅城巡警限年内粗具规模。
此六者,或关民治,或为学务,或归财政,或隶警务。同知任事以来,皆依限筹办,未敢稍忽。
谨将本厅应行筹备各件,分为已筹备,现正筹备,先期筹备三端,敬为我宪台缕晰陈之。
所谓现已筹备者:
一为举行复选举,选举咨议局议员。本厅自设立复选事务所后,筹办一切必先事予备,并催各初选区,妥为赶办,期无贻误。六月初一日,举行复选举,共选三次,至初九日,榜示议员姓名及票数,选定议员四员、候补议员三员。业将办理情形并造具复选事实表、议员名册,呈蒙批准在案。复选事竣,事务所即于本月间裁撤。此为筹办宪政中,关于咨议局选举者也。
一为设立自治研究所。筹办地方自治,以培养自治人才为最急。于二月间,创办自治研究所,购西关外民房,以为所舍。遴选熟诸法政人员充当所长、教员,招选合格士绅三十员入所研究。除另备旁听席外,又设校外生二百名,发给讲义,广为造就。一俟学员毕业,即可各回本区,筹备城乡董事、议事各会之选举。此则关乎地方自治,而与咨议局选举同为民治科所有事也。
一为厅城巡警渐近完备。本厅巡警于光绪三十三、四两年间,先后在本城、阿城各设总局一,分局二,分所三,传习所一。当时仅有雏形,所费多而收益寡,不足以资保卫。同知到任后,严为选汰,力加整顿。令局员分科办事,明定责成,勤加操练,整肃风纪,实行违警律,维持市政,按段清查户口,逐日盘查旅店,修平街道,注重卫生。并为之规定细则,而后巡警始各尽其职。又将传习所遵章改为教练所,改定课程,增多学额,延长日期,选派深明警学之毕业生,认真训练,以宏造就。现在地方安堵,街道平坦,匪类屏迹,商民乐业,巡警之精神、形式亦渐有可观,再加整顿可榛完备,不第粗具规模已也。
一为调查户数。于二月间,派城乡巡警各分局区官,为各该区调查长,各分所巡长为该段调查员,以巡警各分所为调查所,而以总局总其成。先令调查员各就所辖地段,遵照部定门牌式,按户依号编订。刊印户数册及迁移册,分别正户附户,详载户主姓名、年令、籍贯、职业。每两个月由各调查所编订一次,年终则由本厅申送宪台报部。前因初次调查完竣,业将人户总数连同人口总数,依限列表呈报。此为将来实行户籍法之准备,与整顿巡警同为警务科所有事也。
一为调查岁出入总数。本厅财政向系紊乱。本年二月间设立财政局,为度支总汇机关。选派局长、股员分任职务。先以地方财政,逐款清理,业将岁入岁出列表报告,并将署中私入各款,悉数查明,和盘托出,留充地方要政。其清理要旨,尤在去浪费,汰冗员。故今可省钱十余万吊。即以腾出之款,弥补前任之亏,维持已成之局,并筹备未举之政。计同知到任后,现已成立者,如财政、统计、研究所、教练所、游击巡警,私塾改良、扩充小学、广种树木、创办习艺,提倡蚕桑,将近成立者:简易学塾、罪犯习艺所,观在筹办者:中学堂、农林试验场、编辑风土志。一切经费大半取给于节省所余者。新政大举,而民不加税,未始非清理财政之效也。
以上五者,皆关于本年筹备之宪政,业于春夏两季,次第举办,以期克日观成。
所谓现正筹备者:
一、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此为予备立宪之始基。前因本厅初选、复选事极郑重,未便于城、镇、乡地方自治之选举相混,若同时并举,恐民人误会,有碍咨议局之选举。今初选、复选均已竣事,正接续筹备城、镇、乡地方自治,拟就前经划定之区为自治区域。各区地面虽广,而人口概无满五万者,除本城外,宜遵章概作为乡。惟阿城之设,先于本城,人口虽只二万三千九百四十五,已较本城为多,似不可以乡视之,而又不合于镇,拟俟奉到城、镇、乡地方自治施行细则,然后遵行。现拟先就自治研究所内设立地方自治筹办公所,遵章遴派官绅为办理城乡选举人员,分派各区公正绅民,会同户口调查员,挨户调查,合于选民资格者,编定城乡地方自治选举人名册,而后可将城乡自治次第举办。
一、创设简易识字学塾。已择定本城城隍庙后院空屋六间,作为塾舍,名日官立第一简易识字学塾。派绅董许洪逵为管理员,师范学堂优等毕业生周召南为教员,均遵照部定小学简易科办理。现正修葺塾舍,置办塾具,招选学生。惟部编课本,尚未颁布。转瞬布置完毕,学生招齐,自应从速开垫。拟先购学部审定之商务印书馆简明国文教科书,暂为应用。惟此等简易学塾,贵乎多设,以期达人民识字义者二十分之一之目的。而本厅官款公款均甚竭蹶,思维至再,惟有广劝私立学塾,接踵而兴,方足渐谋普及。董劝之法,先从改良私塾入手。前因各私塾教员,不明教授、管理之法,遂于署假期内,招选塾师一百六十人入师范传习所,授以师范必要学科。现已讲习完毕回垫,概令遵照小学简易科办法,切实改良。循其名,虽为改良私垫,核其实,即为简易学塾。俟派员查察,择其办理合法者,即做为私立简易学垫。以后私塾,年有改良,即学塾,年有添设。考查,则有劝学所,研究,则有教育会。如是则一般人民皆有识字之所矣!
以上二者,现正筹办,当可无误限期。
所谓先期筹备者:
一、乡镇巡警已粗具规模。此虽为第六年筹备之事,惟本厅向多盗贼,故予上年即设乡巡。当时草创,不免苟且,现已逐渐改良,切实讲求。先将辖境划定增、进、幸、福、维、持、公、安、风、俗、日、臻、休、明、人、民、永、庆、康、乐二十区。每区遵章设立区官,又酌量各区情形,划分三、四、五、六段不等。就原设局所,宜并者并,宜分者分。现定分局十七,分所六十六,均系择要设立。分派巡警,逐日轮班巡逻,遇有胡匪,各区合力防剿,又有马巡,以追奔逐北。近又添练游击步巡四十名,夏则赴东南山谷一带,严行搜捕,冬则移驻江沿要口,以固江防。现在盗贼潜踪,人民称便,保护森林,禁止烟赌,每遇委派调查各事,亦均依限告竣,未始非乡巡之力有以致此。
一、调查户口数。此虽为第四年筹备之事,惟既将户数查明,即将调查口数提前办理。三月问规定册式:一为口数册,详记各户尊属、亲属及同居佣工等人口;一为口数变更册,随时另记人口生死、婚嫁、承继,来往等之变更,一为调查注意另记册,按照调查户口章程第三十条所例三项之人口,随时登记,以便细查。当即将册式札发巡警局,刊印应用,详细调查。每半年由调查所编订一次,年终则由本厅申送宪台报部。旋据各调查所初次调查完竣,业将各区人口总数,连同人户总数,列表呈报在案。
一、试办本厅予算决算。此虽为第三年筹备之事,然岁出入之数,既经查明,则予算、决算即可试办。自设立财政局后,即令查明光绪三十四年岁入岁出,造具总、分各表,以为光绪三十四年度之决算,然后根据此决算表,酌核各项行政费,宜减者减,宜增者增,宜裁者裁,宜留者留,复统筹本年应行举办各事分别列入,汇合统计,以为宣统元年之予算。业已连同光绪三十四年之决算,分别造具总、分各表呈报宪座。
以上三者,皆为宪政重要之端,不敢不提前赶办,以冀早臻完备者也。
凡前所陈,为现已筹备者五,现正筹备者二,先已筹备者三,总计十项,均皆遵章筹办,竭力图维。所幸半载迄今,巡警渐有规模,学塾可期普设,此外调查户口,清理财政,研究自治,均已逐一举办,不稍疏懈。
宪政之根基已定,逐年之进行可期,此后之措置不至全无把握。同知漫荷宪恩,慨怀时局,忝膺表率,责有专归。唯当力任怨嫌,直追奋进,于用人理财,则力戒虚糜,于立法行政,则务求循序。既不以绅民顽固,稍涉宴安,更不以经济艰难,因循废事。惟有时自策勉,淬励精神,将已筹备者,接续经营,未筹备者,如期规划。
以上,赞宪台锐意更新,期完宪政之盛治。至未办各事,尤宜参地方之情形,定筹办之秩序。所有章程办法及期限,初非仓卒所可规定,容当通盘筹划,考订精详,庶不致徒托空言,于执行上有所抵触。除将按年应办各事,审慎拟定,另行开单呈核,并遵饬按月呈报外,谨将本年上半年现已筹备及现正筹备各缘由,胪陈事实,专肃禀陈,恭候示遵。
奉督、抚宪批:据禀,该厅本年应办各项宪政事宜,均已具有规模,深堪嘉许。仰仍悉心筹办,毋得始勤终怠,并照定章逐月呈报一次,以凭考核。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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