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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
元旦日未明时,各家同迎财神、喜神、贵神,于大门外设香烛祭品。拜天地、祖先、父母、长上毕,食水角(饺),放鞭炮。及东方既白,无男女老幼皆衣新衣,诣门互拜,谓之拜年。拜年之礼,约分三日,一日拜父属,二日拜母属,三日拜妻属,自四日至十日,皆为拜亲戚之日。
初二日黎明,店肆祭财神,燃爆竹,建棚于院,以祀天地神祗。值松二株,至六株薪桃符予上,并设灯彩焉。
初五日为破五,妇女始缝纫,始以生米为炊,谓之忌破五。
初六日,商贾启门,贸易半日而辍。
初七日,目人日,俗称七日主二十岁以下人之喜兆。是日天气清朗,则所主者吉,阴雨则有灾。
初九日,相传为玉皇诞生日,满、汉人均诣庸焚香叩拜。
十五日为元宵节,至晚,各家悬灯挂彩,放花炮如元旦。作履沙之游,谓能却瘸,称日走百步。
二十五日,日龙封日,亦有悬独头蒜于户外。儿女避痘者,剪粉布作圆形,系以彩丝而佩之,日小龙尾。又布灰于地,作囤形,名日打囤,中置米谷少许,曰填仓,予卜丰兆,又焚瓣香,供黍饭以祀仓,日祭仓。乡村此风尤甚。
二月
十二日,日花朝,亦日龙台头。以谷糖(糠)引钱龙至家。夜燃烛,各照蜡虫。此日妇女忌缝纫,恐刺龙眼。满人则于是日,用灰作囤形,与汉人正月二十五日同。
三月
是月每届清明,男女各上坟,陈祭品,焚纸钱,增土于冢,日添坟。
五月
初五日为端午节,商民皆具酒筵,食角黍,饮雄黄酒,悬蒲艾于户外,挂葫芦于门楣。妇女以彩丝制小囊,复发上,童稚之肩,赘以布制之虎,意能除灾也。
六月
初伏日食面,饮绿豆汤,是日雨为早兆,日初伏浇,末伏烧。
七月
初七日,俗云织女渡河,儿女夜必致祭,以花针浮水面,觇其影日乞巧。又必燃河灯,绵亘顺流,僧道涌经,鼓乐喧阗,观者如堵。
十五日为中元节,又称鬼节,居民各祭扫其祖先坟墓,焚冥镪焉。
八月
十五日为中秋节,家家设盛馔,并祭太阴,称为供月。陈月饼、瓜果拜月,日圆月,亦日过团圆节。
十月
初一日,亦称鬼节,居民皆祭先祖坟墓,携纸镪焚化之。
十一月
冬至日,各家设酒食,以宴劳动者,名目蒸食。
十二月
初八日,皆以百果、杂粮治粥,日腊八粥。
二十三日,晚间祭灶,用糖瓜谓之辞灶。祭后撤其神像焚之,除夕易以新者。又称此日为过小年,燃爆竹致庆。
三十日为除日,各陈祭品于祖先前,香烟烛焰镇日不断,至晚则酬洒、献茗而祭礼以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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