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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州府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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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蚕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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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州之蚕桑公司在城西街北。其构造,大门内为事务所,共六间,院内北屋六间,为纺织场。其办法,每股五十吊,共集一千股,为有限公司。宣统元年二月,系郡人马桂林发起。为官督商办之性质,禀请立案。其章程,见乙编实业类,悉遵照部章办理。该公司并自在宾维区,购山蚕试验场三处,一在三道海里浑,一在三岔河,一在元宝沟,外有由民间成立者,共五处。其种子由公司发给。所得。之茧,统归该公司收买,公平估值。是年春、秋二季,共获茧一百万,约丝七千两,已织成茧绸大小共一百七十二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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