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统计》
 
 
第二篇 普查与专项调查
 
 
第一章 普  查
 
 
第一节 人口普查
 
 
  一、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1953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示》,
决定于1953年6月30日24时进行人口普查。哈尔滨市于4月下旬由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民
政局等参加,成立了哈尔滨市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副市长高云帆主抓这项工作。道里、东
傅家、西傅家、南岗、太平、香坊、顾乡、天恒、朝阳、新阳、松浦、王岗、平房13个区相
继成立了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
  5月,市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举办了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培训班,开展了调查摸底,制定
了调查登记制度,组建了登记站,确定了登记形式。还发动组织居民委主任、组长、治安员
等人进行人口调查登记的宣传教育和选民资格审查工作。
  6月30日,调查登记开始,常住人口500人以上的机关、学校、公企单位由单位领导负责,
常住人口500人以下的由街道人口调查登记工作队负责。在人口调查登记中,先登记常住人
口,后登记外来人口,登记中准确无误者填发选民登记证。
  9月,市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对人口调查登记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复查。翌年2月复查工
作结束,按照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统一表格,各级公安部门汇总逐级上报。
  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哈尔滨市主要数字是:全市登记总人口1122962人,其中男
637168人,女485794人。在全市总人口中,汉族1079063人、满族22860人,朝鲜族8381人,
回族11395人,蒙古族295人,壮族20人,苗族5人。
  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
  1964年2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
决定于1964年6月30日24时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结合全市
实际情况,当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贾正操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郭长胜为副组长,
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市计划委员会等有关部门领导
参加的哈尔滨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户为单位进行常住人口登记。
  2月中旬开始,市、8个城市人民公社和市属8个县先后建立了人口普查办公室,全市共
组织人口普查工作人员17000人,其中市区7000人,市属县10000人。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举
办了人口普查工作培训班,组织召开了职工会、街道会、地头会,广泛进行人口普查工作的
宣传教育。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还在市区选择了1个派出所,在宾县和阿城县选择了2个农村生
产大队进行人口普查试点工作。
  6月30日人口调查登记开始。城市以居民组、院为单位,组织居民到站登记,对少数居
住分散或行走不便的老弱病残孕,则上门登记、核对。农村以生产小队、自然屯为单位,设
立流动登记站。
  登记结束后,市人口普查办公室选择了不同类型的派出所、公社和生产队进行抽查,之
后统计汇总逐级上报。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数字是:
  (一)总人口
  哈尔滨地区总户数为954353户,总人口为4915322人,其中,市区为370851户,1938884
人;市属八个县为583502户,2976438人。
  (二)城乡人口
  哈尔滨地区城镇人口为2344521人,其中市区1938884人,八个县405637人;农村地区人
口2570801人。
  (三)农业、非农业
  哈尔滨地区农业人口为2715210人,其中市区239323人,八个县2475887人。非农业人口
为2200112人,其中市区为1699561人,八个县500551人。
  (四)出生、死亡人口
  哈尔滨地区出生人口上半年为104041人,其中市区37388人,八个县为66653人。
  死亡人口上半年为36707人,其中市区9255人,八个县27452人。
  (五)迁出、迁入人口
  哈尔滨地区上半年迁入人口为79261人,其中市区27976人,八个县51285人。哈尔滨地
区上半年迁出人口为58282人,其中市区12815人,八个县45467人。
  (六)民族人口
  哈尔滨地区总人口中,汉族4557073人,满族266776人,朝鲜族63525人,回族25434人,
蒙古族1900人,僮族290人,达翰尔族49人,苗族22人,白族18人,土家族8人。
  (七)文化程度
  哈尔滨地区总人口中,初识字86147人,初小956252人,高小693253人,初中383142人,
高中110948人,大学65182人。
  三、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198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决
定于1982年7月1日零时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内容有户记录和人记录。户记录含6
项指标,分别是类别、住址、人数、1981年出生人数、1981年死亡人数、常住人口外出1年
以上的人等;人记录含13项指标,与第二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
户口登记状况、婚姻状况、存活子女数、1981年生育状况6项。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建
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张屏为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鲁波为副组长,市公安局、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统计局等有关市直部门22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下设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王佩云任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李克任副
主任。随后各个区、县也建立了人口普查办公室。全市共有普查工作人员10893人。
  1981年4月8—30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在道里区工程街道办事处9委和11委进行了人口
普查试点,5月各区结合本地区特点分别进行试点。
  7月1日,人口普查登记开始,全市共设10913个登记站,各级普查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
都深入到登记站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普查登记一次成功。
  7月11—14日全市集中时间对普查登记结果进行了复查和质量验收,其复查结果,总项
目差错率0.09%,合乎国家验收标准。
  市政府对在这次普查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单位给予表彰。
全市共表彰优秀普查人员4078人,其中省级72人,市级517人,区级3489人,市优秀集体21
个,先进单位57个。
  全市普查登记手工汇总结果为全市人口2542869人,其中家庭户604854户,2471955人,
集体户751户,70914人。在总人口中男性1280443人,女性1262426人,人口出生率为15.9‰,
人口死亡率为5.3‰。
  四、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198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决
定于1990年7月1日24时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1989年8月成立了以副市长李嘉廷为
组长,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市直21个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口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尚玉金
担任。10月份,各区、县(市)政府以及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也相继成立了普查机
构。全市共选调人口普查工作人员17000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9%。
  哈尔滨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结合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市第四次
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图”、“全市第四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规划”、“市级试点工
作要点”、“行业和地址代码编制办法”、“第四次人口普查质量控制方案”、“太阳岛杯
评比方案”、“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第四次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
等。同时市公安局配合第四次人口普查制定了“户口整顿方案”。
  随着普查工作的进展,针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及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市普查领导
小组、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及时筹备和召开了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工作会议。市普查办统一
组织印制了地址码本和行业代码简本,以及各种普查表式和普查员用品,其中地址码本500
本、行业代码简本1200本、普查试点用表10万张、逐户摸底表120万张、户口姓名底册50万
张、普查登记表150万张、手工汇总表5万张。
  1990年3月初,市人口普查办在动力区大庆路街道办事处和朝阳乡进行了人口普查试点
工作,取得了普查的经验。3月10日—5月15日,市公安局在全市七区两县(市)进行了户口
整顿工作,查清了普查几种对象的底数即人户分离的状况,出生婴儿未落户口的状况,外来
人口的状况,死亡人口的状况,为普查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在这个期间,市普查办先后召
集主管普查工作的区(县)长会议,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召集新闻、文化、教育等部门负
责人会议,市电视台和市广播电台进行新闻报导,印发宣传品。6月,市普查办和哈尔滨日
报共同举办了人口普查知识竞赛有奖答卷活动;与市电视台和哈尔滨日用化学总厂联合举办
了“黑又亮杯”人口普查知识竞赛;与文化局共同组织市曲艺团编排了一台反映人口普查的
文艺节目;市普查办摄制一部人口普查工作的录像专题片,组织全市各区、县(市)开展宣
传一条街和人口普查咨询日活动。
  7月10日全市进行了人口普查登记。7月11—12日,进行了人口普查抽查验收。9月进行
了人口普查汇总,全市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圆满完成。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数字是:全市总人口5358716人,其中男性为2728050人,女
性2630666人。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为3045856人。全市共有41个民族,其中汉族5075786
人,回族38162人,朝鲜族59398人,满族176708人,其他34个少数民族共有8662人。
  在全市总人口中,大学本科130623人,占2.4%;大学专科160616人,占2.9%;中专
159536人,占2.9%;高中616677人,占11.5%;初中1602454人,占29.9%;小学1598977
人,占29.8%。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