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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统计》
 
 
第二篇 普查与专项调查
 
 
第二章 专项调查
 
 
第三节 居民家庭与集体商业抽样调查
 
 
  一、居民家庭生活抽样调查
  1980年1季度,依据国家和黑龙江省工会、省人民银行、省劳动局、省统计局、省供销
社等部门的部署,由哈尔滨市工会、市人民银行、市一商局、市二商局、市劳动局、市统计
局和市供销社等单位组成调查组,在全市57.3万户居民中抽选了3402户,对其家庭1980年
第1季度的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
  这次调查资料汇总整理后,除按要求报告给了国家和省有关领导部门外,对调查资料又
进行了分析。
  就业人员增加,赡养人口下降。调查时,每户职工平均有2.37人就业,比1977年的2.1
人增加0.27人,比1965年的1.6人增加了0.77人。由于每户就业人员的增加,相对被赡养
人口系数下降,平均每名就业者赡养人口(包括职工本人在内)由1965年的3.3人下降到
1980年1季度的1.95人,如果从被赡养的人口中剔出有固定收入退休人员,则为1.9人,比
1965年减少1.4人,比1977年减少0.1人。
  职工平均工资增加。调查时,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3.87元,比1977年的52.95元增加了
0.92元,增长1.7%,如果加上副食品调价每人每月补贴5元的因素,每人每月的工资为58.81
元,比1977年增加5.92元,增长11.2%。但是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总的观察是比较低
的,主要是因为工资较高的老职工已退休8.6万人,工资水平低的新职工增加25.2万人,
虽然1977年给40%的职工调过工资,1978年又给2%的职工升过级,但是平均每个职工每月
的标准工资提高不大。另外在工资构成中增加较多的是奖金和附加工资及津贴。1980年1季
度平均每个职工得到奖金为8.91元,比1977年增加7.35元,增长4.7倍,每个职工每月得
到的附加工资及津贴为6.81元,比1977增加2.2元,增长48%。
  人平均的货币收入额有增加。调查时,职工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为29.97元,加上一
次性收入平均为30.55元,比1977年的26.79元增加3.76元,增长幅度为14%。月平均收
入在20元以下的户由1977年的26.6%下降到11.6%;月平均收入在20—30元的户由1977年
的67.6%下降到51.5%;月平均收入在30元以上的户上升为48.5%,其中平均收入在40
—50元的户,占调查总数的13.5%,平均水平在50元以上的户,占7%。
  职工家庭耐用品的拥有量增加。调查时,每百户有自行车85台、缝纫机57架、手表215
只、收音机73台、电视台9台、电唱机4.5台、录音机1.7台、照像机1.9架。
  职工住宅条件还很差,有的相当困难。在调查的3402户代眷职工中,平均每人居住面积
在3平方米以下户数为1773户,3—3.9平方米的为1589户,4平方米以上的只有237户。
  二、集体商业抽样调查
  随着国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政策的进一步放宽,哈尔滨市机关、团体、工厂、街道和
企事业单位以及待业青年开办的集体所有制商业网点迅速增加。1981年末,集体商业网点有
1040个,至1983年末发展到2114个。1983年,为了全面掌握全市新集体商业全年零售额,解
决全面布置报表耗费人力多,上报时间慢,数字不实的问题,市统计局在全市2114个集体商
业中抽选345个进行商业调查。经过整理计算,食杂业年人均零售额11724元,百货业10893
元,其它业18198元。根据上述各行业的全年人均零售额资料计算出全部集体商业行业全年
的零售额:食杂业13993万元,百货业8792万元,其他业27193万元,合计总零售额49978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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