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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2月,哈尔滨市政府组织了300多名专业干部对全市1947年底的工商业情况进行工
商业登记,也就是工商业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有职员数、工人数、资金额和行业户数等情
况。5月市工商局根据登记资料编制了《1947年度哈尔滨特别市工商业名簿》,名簿分一、
二、三分册。第一分册为私营工业部分,第二分册为私营商业部分,第三分册为公营、公私
合营、合作社营、外侨经营之工商部分。经过登记初步掌握了全市工商业的实际情况,特别
是比较全面的了解到私人工商业者的基本情况,为以后开展经济工作和加强行政管理创造了
有利条件。全市工商业有22691户,其中工业12412户,商业10279户。在工业中,私营工业
11869户,公营工业129户,公私合营工业22户,合作社工业71户,外侨工业321户。在商业中,
私营商业9762户,公营商业22户,公私合营商业1户,合作社商业85户,外侨商业409户。全
市私营工商业共有工人、店员、职员73884人,其中工人、店员57609人。登记行业166个,
其中工业97个,商业69个。7月份市政府又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市场摊贩、小市摊贩、街摊、
行贩进行了调查登记。登记调查结果总数为30024人,连家属共计105700人,占全市人口
13%,摊贩资金总额579400万元(东北币),为全市商业资本的34.6%。
1950年进行购买力与商品需要量调查,私人工商业基本情况及1948—1950年违法获利综
合调查,税源调查,货币流通量调查。
1951年,根据松江省政府“关于认真进行秋收产量调查”的指示,组织市农业、粮食等
部门进行了主要农作物产量的调查,会同商业局进行了购买力调查。
1952年进行了国营农场生产计划和基本情况调查。
1953年进行了私营工商业基本情况调查,购买力与商品需要调查,农村阶级关系变化调
查,城乡物资交流调查,私营工业重点行业调查,个体手工业重点行业调查,私营商业及饮
食业调查,货币流通量调查。
1954年进行了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废金属、木材四项库存调查。
1955年进行了手工业调查,私营商业及饮食、服务、建筑、运输业等调查,全市私营商
业、饮食、服务、建筑、运输业等调查,私营10人以上工业企业调查,国家统一分配物资调
查。1956年进行了工资调查和私营商业盈余分配情况调查。
1957年进行未安装(未动用)机电设备快速普查。
1959年,根据国家建工部、国家统计局部署,市统计局与市建工局共同进行了水泥工业
基本情况调查。还进行了“1959年职工基本情况快速调查”,包括职工成分、性别、年龄、
工龄、文化程度、民族、技术水平等内容。
1961年进行了三项调查。一、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的指示,于4月对全市工业生产设备
的数量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内容为现有各种设备数量,重大关键设备利用情况。二、根据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对工业企业进行调查登记的通知”要求,由市计划委员会、市经
济委员会、市统计局统一组织进行了全市工业企业(不包括国防工业)调查登记。三、根据
国务院、国家统计局、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对重点手工行业及其传统手工业产品恢复情
况进行调查的决定,对小农具、小五金、木制品、炊事用具等行业进行了调查。
1962年根据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的联合通知,对哈尔滨市历年来
停建大中型项目进行了调查登记。调查的内容为停建项目名称、各项工程建设和利用情况,
未完工程维护情况,库存物资调剂使用情况,现有职工生产培训情况。
1963年进行了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收益分配调查。
1968年为了搞好工矿配件三年规划,加强设备维修工作,对全市工业企业及事业单位现
有各种设备(包括行业专用设备)的现状及维修能力,配件需要品种、数量进行了一次全面
调查。
1971年进行了关键稀有机床和大型锻压设备调查。
1972年进行了自有房产调查。
1975年进行了1974年农业收益分配调查。
1976年进行了支援唐山地震情况调查。据调查,全市共支援饼干12.2万斤,帐蓬290栋、
苫布1500块、汽车起重机35台、担架40付,信号灯和标志灯4750个,以及大量药品、电池等。
1977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各企业都要励行节约,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三方面做出显著成效”的要求,对全市各工业企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市好的典型
单位是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哈尔滨橡胶厂、哈尔滨造纸厂。
1979年进行了1965—1979年自然科学研究机构、职工人数以及实现科研成果调查,在乡
知识青年基本情况调查,钢材库存调查,因电力、燃料、原材料不足或因产品质次价高停产
整顿等原因造成的停产情况调查,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农业机械化现状的调查,全市全
民、集体工业和军工民用工业企业情况调查。
1980年进行了商业网点和商业网点服务人员的调查。经调查统计全市全民和集体所有制
商业网点共2213个,比1979年增长16.1%,每个网点平均负担人数由1979年的1237人下降
到1093人,个体商业由上年的250个发展到3450个。商业网点服务人员45645人,加上个体商
业3637人和工业从事自产自销的1119人,全市共达405041人,平均每一服务人员负担人数由
上年的62人降为48人。
1981年进行了市场耐用消费品需求变化的调查。
1982年4月进行了全市人民营养状况的调查。全市人民由于主要食品消费水平的提高,
平均每人每天从这些食品中得到了热量由1978年的2546千卡提高到1981年的2879千卡,蛋白
质由66.45克提高到79.5克,脂肪由53.8克提高到78.3克。根据哈尔滨市所处的地理位
置,男女老少平均每人每天必须供给的营养素标准量的热量2678千卡左右,蛋白质77.3克
左右,脂肪60—70克,达到这个标准,就能基本上满足维持正常生理功能需要。按此标准衡
量,全市平均每人每天从粮食物中摄取的热量、蛋白质、脂肪均不同程度的超过了这一标准。
1986年进行了三项调查。一是对1985年国内生产总值进行了普查,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共
中央、国务院对经济工作的指示,弄清全市一、二、三产业的现状,加快建立国民生产总值
和第三产业的定期报表制度,以充分发挥哈尔滨中心城市的作用。这次普查包括市属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农村社队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市在哈企、事业单位;部
队系统在哈进行工商业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普查的结果是,全市区1985年劳动者年末人数
为1592464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593038万元,流动资产为651663万元,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为523202万元,其中劳动者收入158210万元,福利基金(或公益金)15275万元,利润(或
提留)163764万元,税金95801万元,其他增加值23963万元,固定资产折旧66189万元。二
是对全市中小学教育基本情况调查。三是对秋菜和春节副食供应情况进行了调查。
1987年进行了全市老年人生活调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调查。
1988年进行了住房制度改革和法制建设调查。
1989年进行了两项调查。一是由市统计局牵头,市计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参
加,进行了消费基金调查。目的在于推算全市消费基金总量以及1988年全年投放金额。二是
市统计局组织对1987年哈尔滨市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结构进行了一次重点调查。
1990年由市民政局、市统计局联合进行了哈尔滨市社会团体登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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