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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医药》
 
 
第二篇 医药商业
 
 
第二章 商品购入
 
 
第三节 协作选购
 
 
    一、化学药品
  1982—1985年,哈尔滨市医药公司通过参加一、二级站的协作会、商品交流会、展销会
和邀请会组织货源。在进货渠道广泛、货源充足的情况下,药品进货以参加全国计划会和补
货会为主。同时,也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药品交流会。
  1985年,为巩固和拓宽渠道,与上海市医药站实行横向联合,签订联销协议。哈尔滨市
以半年进货350万元为基数,超过基数“八八”扣。实际每年从上海站调入药品价值400万元
左右,对补充药品品种和保证市场供应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1986年8月,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加入西安、成都、武汉、沈阳、大连、深圳、重庆、南
京和青岛等地市医药公司、医药站10城市协作体,加强了城市之间横向经济联系和协作,发
挥了中心城市作用。商品调入坚持以进带销和进销结合的原则,复方链霉素、人参蜂王浆和
眼药水等67个地产药品作为向外调出进行交流的重点品种。
  1988年,为在沿海经济特区开辟医药经营新领域,充分发挥沿海、内地各自经济优势,
与珠海特区海春医药有限公司在珠海市联合创办了海春医药有限公司第一联营部,经营中西
药品原料、成药、保健品及其他医药商品。由海春医药有限公司负责联系国外客商和进口业
务,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安排进销业务,选派经理和业务人员主持经营活动。利润承包,按
“五·五”分成,亏损按同等比例各自承担。1988年5月—1989年12月,通过外商组织麦迪霉
素、可可碱等原料药和白蛋白、壮观霉素等药品20余项,销往市内和省内,不仅为市场提供
了紧缺药品货源,还为哈尔滨市医药业在特区建立了市场窗口。至1990年,药品经营以对调
为主,调入比重逐年下降。1988年调入销售金额3486万元。1989年调入销售金额3341万元。
1990年调入销售金额3297万元。
  二、中成药
  中成药协作选购的目的在于补充中成药货源的不足。1980年前,哈尔滨市药材公司采取
与天津、广州、上海等地建立直接联系网络的方式,进行协作选购与交流。
  1980年以后,根据国家“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随着经济形势的不
断变化,对中成药实行以销定产。工商双方协商签订产销计划,计划内产品由哈尔滨市药材
公司收购,计划外产品由工厂自销。哈尔滨市药材公司在计划收购的同时,计划外的药品根
据市场变化与需要,可随时灵活的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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