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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药材公司是集商、工、贸为一体的大型全民所有制中药企业,隶属哈尔滨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十分重视医药工作,哈尔滨市相继建立了医协、
卫协、医药联合会、同业公会等医药技术团体和群众组织,加强对医药行业的领导。1952年,
哈尔滨市土产公司接收了私营恒泰德中药店。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市土产公司中药批发部。
1955年7月又在此基础上,组建了中国药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司。
1956年初,随着全国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到来,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哈尔滨市中药
行业实行公私合营。经过全面规划,市药材公司将132户私营药店及商行(其中批发商7户,
零售商120户,行商5户)合并成8个中药中心店,下属36个药店和44个零售网点,形成了统
一的中药市场。
1958年,“大跃进”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对中药商业机构、体制进行了调整,
中药店按行政区划变垂直领导为块块领导,哈尔滨市药材公司只负责业务领导,给企业发展
带来了不便。
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
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撤并了不合理的重叠机构,调整和疏通了流通渠道。同
年11月,哈尔滨市药材公司根据国家中药材经营方针,要更好地为人民防病治病的精神,将
香坊人民公社药材总店领导的和发明药店及天庆和药店移交平房人民公社,并成立药材总店。
1966年,哈尔滨市药材公司所属中药零售药店由44个调整合并为29个。“文化大革命”期间,
企业正常秩序遭到破坏,经营受到影响,1976年,哈尔滨市中药零售网点仅剩20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药行业又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增设了网点,直接担负着
哈尔滨市中药供应任务。通过1983—1984年的企业整顿,市药材公司于1985年3月被省命名
为六好企业。同年,根据“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对内实行放开经营、对外扩大购销
渠道,拓宽了市场,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商品购进金额达3464万元,完成计划90.7%。
商品销售金额4522万元,完成计划102.8%。实现利税555万元,比上年增长56.16%。
1986年,坚持以改革为主旋律,强化改革意识,树立全局观念,抓管理,夯实管理的基
础工作。经营上实现了“三个转变”,企业全面实行经济承包制,把全年计划以分解的形式
逐级落实到药店、班组和个人,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以经济责任制
为核心,把各项指标和工资、奖金挂钩,干部、职工都有了压力和责任感。各项经济指标销
售收入、利税、税金都超过往年,经过七城市同行业对标,哈尔滨市药材公司达到了全国平
均水平,流动资金周转和资金利税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1988年,为振兴中药事业,利用哈尔滨市丰富的药材资源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把中
药推向世界,哈尔滨市药材公司不断向国际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中药产品,增加出口创汇。
同年,经哈尔滨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哈尔滨市中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至1990
年,哈尔滨市对外已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和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56家客户建
立了中药贸易联系,共出口创汇110万美元。
1990年,哈尔滨市药材公司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214万元,净值905万元。有职工1206人。
实现销售收入14599.3万元,利税1380万元,其中利润1094万元。荣获哈尔滨市第22、23届
劳模会先进单位、哈尔滨市成人教育标兵单位、省利税大户先进企业、国家二级企业、国家
档案管理二级企业、全国中药供应服务和物价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和省医药系统职工教育先
进单位光荣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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