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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医药》
 
 
第三篇 管  理
 
 
第三章 基本建设与技术改造
 
 
第二节 工程施工管理
 
   
  1980年,哈尔滨市医药管理局成立后,局内设基建科,负责全局系统的基本建设施工管
理。1986的改为技改基建处,1989年改为支改基建部。对医药行业施工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方
法:
  1.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
  根据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要求企业编报本企业的改造目标、内容和规划投资的项
目,然后编制本系统的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企业有步骤的实行。
  2.项目前期立项工作
  要求企业在作好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先向市医药管理局报申请立项报告。然后,按哈尔
滨市规定,根据项目投资大小,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编报技术改造方案,100万元以上的项
目,先编项目建议书,经技改基建处审查批复后,委托有资格的咨询部门编写可行性研究报
告。
  3.项目审查工作
  按哈尔滨市经委的要求或受之委托,邀请专家、上级主管部门、银行对项目进行严格审
查,论证其可行性,并得出评估论证意见,按权限范围上报批复。批复后,根据项目的投资
情况,有的项目还要编初步设计等。
  4.年度计划管理
  每年的第四季度,要求各企业编报一年的投资计划,并根据企业上报的项目情况,编报
全系统的年度投资计划,上报市经委,待其下达正式计划后,立即转批各企业实施。
  5.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对列入市经委年计划的项目,要求企业排出进度计划,技改基建处按进度计划要求各企
业对基建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进行检查;每月25日前,要求企业专兼职统计人员及时准确
上报进度情况表;技改资金专户控制,防止挪用;对有变更的项目或超过原投资10%以上的
项目,要编写超支或变更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项目的验收、效益、考核
  项目竣工后,要求企业在投产3个月后编报验收材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权
限内发放项目验收合格证。已投产项目对效果跟踪3年,要求企业每季度报一次效益考核表,
督促检查项目投产、达产、见效情况。
  1989年1月,为进一步发挥全局的整体投资效益,达到"快、好、省"地搞好技改基建
项目的目的,哈尔滨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了哈尔滨医药工程公司。同年正式下文,要
求局所属各单位的项目统由承包公司负责实施,实行全过程承包,即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制、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审手续办理、设备加工订货、招标施工队伍和施工全过程管理等
"一条龙"管理服务。公司技改基建部只负责编制计划及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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