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放前,县内的水利开发较晚,数量少,规模小,施工的水利机具多是手拿肩背等简易工具。直到解放后50年代初,水利建设施工,不论土方工程和永久性的构造物工程,依然使用锹、镐、土篮、扁担等土工具,靠笨重的体力劳动去完成,工效很低。当时的排灌机械、启闭设备的加工和修理,也多靠外地支援。
随着水利建设的发展,特别是1958年以后,各种施工工具、设备和作业方式,不断进行改革,逐步采用新工具、新设备,使施工作业渐趋先进,在机具、设备、配件的加工和修理等方面,由靠外地援助为主转向自力更生为主。到1935年,水利施工作业,除群众性的简易工程外,土方工程和永久性的构造物工程,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半机械化。机械设备、配件的修造和加工,大部可以自给。全县的水利机具,约数千台(件),大体可分为11类:
1、土方工程施工类:链轨推土机、木制单轮推土车、双轮推土车、胶轮(含单、双轮)手推车、轨道式矿车、木制双展翅推土车、轨道平台车、畜力绞关机、轮式提土机、空中索道自动列车(利用坡地以重带轻)、注土器和炸药等。这些机具,在龙凤山水库、红旗青年运河施工中曾广泛使用,提高工效3倍以上。
2、混凝土工程施工类:水泥拌合机五台、震捣器(平板式及插入式)20台、发电机组5台、高压泵4台、高压水枪10只、大锅锥、跃进锥20余台、皮带传送机2台。
3、吊装类:3至20吨斤不落(捣涟)20余台、绞磨20台、绞关机5台、桥式10吨龙门吊架1套、天车4台、解放牌五吨吊车1台。
4、运输机动车辆类。四至五吨汽车13台、胶轮拖拉机19台。其中,小四轮和手扶式4台。
5、钻、凿类:反循环钻井机5台、三百型钻井机(钻洋井用)1台、跃进钻30台、冲击式钻机2台、空压机3台,以及凿岩用的风钻、风镐和电测器材等。
6、排灌类:内燃机800台(含水利局有300总台),容量约1.1万马力。7至240千瓦电动机420台,总容量约9千千瓦。3寸至20寸口径各种水泵2 100台,其中,离心泵900台、潜水泵1 100台、深井泵100台。配套胶管3 000余根,总长约1.8万米。
7、木材加工类:带锯机2台、元盘锯5台、错锯机、压齿机各1台。
8、水泥制品加工类:悬滚机2台(制大管用)、挤压机1台、砂浆搅拌机1台、高低压水泥电柱钢模4套、碎石机2台、拔丝机1台、钢筋平直机1台、水泥楼板钢模2个、震捣机4台。
9、通讯类:电话机33部、对讲机8台、专用电话线路约100公里。
10、机修类(车间设备):车床8台、刨床、油泵试验台、汽车研磨机、曲轴磨床各1台,钻床4台、冲电机2台、卷板机2台、砂轮机5台、电焊机5台、汽焊机2台。
11、图像类:照像机4台、晒图机1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