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五常县志》
第五编 农业
第八章 水利
第五节 水利机构
解放后,1948年县设水利会,1950年改为水利科,其后几经更名,于1984年定名为水利局。至1985年,在县水利局下,设工程管理机构25处。1985年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人员表(附表)
全县小型水库,除民意、二河、向阳、长山、沙河子等乡镇由灌区管理站管理外,其余乡镇的小型水库、塘坝、抽水站、机电井、民坝、涝区、水土保持等工程,都由各受益单位自管。对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本着"谁受益谁负担,多受益多负担,少受益少负担"的政策,按受益乡、村划分责任段,每年进行一两次维修,保证工程安全和效益。
1957年以来,陆续成立了服务性的单位9个,有职工375人。其中女职工136人。1985年水利建设服务单位情况表(附表)
全县各乡镇都设有水利管理站,配备专职干部(水利助理)1人,共28人,负责面上的水利建设管理。
附件:
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