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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县内没有工业管理机构。税捐局只向工商户收缴捐税,不负责管理。工商户由股东代表或聘用的代理人(掌柜的)负责经营管理。
民国时期,由工商界选举组成工商会,负责办理工商各行业的有关事宜。民国10年(1921年),由全县(341名)工商业代表会议改选了五常县工商会委员、候补委员30名。委员分工是:主席朱福三(县城庆源当经理)1人,常务委员翟玉棠(县城德成玉杂货业经理)、王岐山(太平山会增东烧锅经理)2人,执行委员12人、监察委员7人,候补执行委员5人、候补监察委员3人。
伪满洲国县公署在开拓科内设有工商股,仍通过商工公会对工商业进行管理。
1946年解放后,由县民主政府倡导组建的工商业联合会,是私营企业的联合组织,具体负责全县私营工商业户的管理工作。县民主政府接收的敌伪企业,由县贸易局企业股管理。
19 49年将原贸易局的企业股改为县人民政府企业科,管理地方国营工业,第一任科长杨廷栋。1950年将县人民政府企业科改为工商科,协助工商联合会管理私营工商业,另设企业公司统管地方国营工业。
1952年,由于城镇手工业合作社的增多,成立了县手工业联合社,对手工业合作社实行管理。1954年县人民政府增设工业科,取代了企业公司,统管地方国营工业,并协同工商联合会和手工业联合社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和对手工业合作社的领导工作。各区政府配备工商助理员,负责本区的工商行政工作。为适应私营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需要,于1956年,县人民政府增设了手工业管理科,与手工业联合社合署办公。
同年,县委增设工交政治部,第一任部长高俊、副部长侯毅。工交政治部主要是协同工业科,手工业管理科和工商联合会,通过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指导工业生产,加强工业系统职工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区政府增设1名工交助理员,负责本区的工业交通工作。
从1953年"大跃进"开始,先后将工业管理机构扩大为县工业局、县手工业管理(第二工业)局;五常、拉林、山河3个镇政府增设工业科。1960年3年经济困难时期,精简行政机构,先后将县工业局、第二工业局恢复为科,撤销了3个镇的工业科,恢复工业助理员。1962年曾将县工业科与建设科合并为工业建设科,年末又分设,不久又将工业科与交通科合并为工业交通科,到1964年分开,恢复工业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原工业管理机构被砸烂,组建了工业公司。1967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先后设县生产指挥部工交组、县工业革命委员会等机构。
1970年恢复县革命委员会工业科,统管全县工业企业。1972年恢复县第二工业科,负责管理二轻集体工业和社队工业;工业科负责管理地方国营工业。
1976年县革命委员会增设社队企业局,负责管理全县社队工业;1977年改称县第三工业科;1979年复名为社队企业管理局。
1979年县委增设工交办公室,县行政增设经济委员会,负责综合3个工业管理部门的工作。1981年撤销工交办,恢复工交政治部。
1984年机构改革时,将工交政治部和工业科并入经济委员会,第二工业科改为二轻工业局;社队企业管理局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1985年恢复县工业局。
1978年以后,城镇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办的青年工厂,由县劳动服务公司统管。各乡村(镇街)集体工业,由各乡(镇)政府工业办公室管理。个体工业户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下设的工商管理所负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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