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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七编 电业
 
      
    五常县电业始于伪满大同2年(1933年)。
    伪满大同2年(1933年)拉林镇从哈洋线梯(T)接拉林分线,称"哈拉线"。同时成立拉林电业营业所,配18 0千伏安变压器1台,有城内、城外两条回路。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五常县成立了满州电业株式会社敦化本电蛟河支电五常营业所。同时,筹建五常火力发电厂,伪满康德3年(1936年)建成送电。电压为3 300伏,配电线路2.5公里。伪满康德4年(1937年)又架设一条由五常通往山河屯的高压输电线路,全长23公里。途中除杜家火车站接上了电灯以外,住民商户仍未获准用电。
    伪满时期,拉林、五常、山河三镇的照明电,仅限于官署、日本军营、火车站、本人和官吏住宅以及临街的店铺和部分居民,背街小巷和农村仍无电灯。
    1945年"九·三"光复后,五常县火力发电厂因一时无燃料而停止发电。1946年1月,县民主政府成立后,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燃料,很快恢复了发电。拉林电业也因遭到破坏,供电不正常,时有时无。1947年,原拉林县民主政府和各工商业户共同筹款维修,到1949年初供电恢复正常。
    建国后,电业发展迅速。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供电线路开始向镇郊和农村延伸,五常、拉林、山河三镇的部分企业开始用电力生产,郊区的菜田开始用电井灌溉。1959年接通国家电网,供电范围扩大到全县各公社。到1985年全县通电的村屯已占村屯总数的9 3.3%。
    但是,电量不足,电的供需矛盾仍然较为突出,时常停电给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有些企业单位为了保证生产用电,自行设置了发电机组。农村有些电灌井站,配置了柴油机、拖拉机,机电结合,保证电灌井站正常作业。生活用电,多在早晚做饭时停电,躲避用电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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