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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八编 城乡建设
 
      
    五常县在挹娄时期,土民仍"巢居穴处无井灶,作瓦鬲"。直到隋唐(靺鞨)之际,始有屋宇和茅屋草舍,继而出现小邑落,但仍无城郭。
    金太祖阿骨打建立金国前,从辽·天庆四年(1114年)开始在涞流河(即拉林河)沿岸今营城子乡的营城子、南土城子,双桥子乡的北土城子,红旗乡的东城子、西城子,安家镇的半里城子,冲河镇的南城子、北城子建立城堡,军民混居。由这些城址中出土的青砖、布纹瓦、基石等文物证实,当时城内建有楼阁,多仿中原的风格,颇具规模,后来这些建筑均在战乱中焚毁,已荡然无存。
    拉林城从清·顺治九年(1652年)建拉林官仓起,城内建筑日增,至雍正三年(1725年),规模较大的建筑有拉林协领署、分防巡检署、军器库、棉甲库、官学堂、演武厅以及庙宇、店铺、宅院等。乾隆七年(1742年)开始移京旗人来拉林屯垦,先后建立24屯。咸丰五年(1855年)在五常堡修建放荒局,相继修建协领署。同治八年(1869年)续建旗官协领衙门及正黄、镶黄旗屯。此时,拉林、五常堡、欢喜岭、山河屯已成为集镇。以后又出现了太平山(小山子)、兰彩桥、冲河、向阳山等小集镇。至于以张、王、李、赵等姓氏取名的“窝棚”(即屯落)则到处可见。此后在五常、拉林、山河屯、牛家、团山子、沙河子历母山、八家于黑牛圈、红旗多欢站、茶棚回龙山;及小山子等处又陆续兴建了寺庙。 
    光绪六年(1880年)在欢喜岭修建五常厅衙署。光绪七年(1881年)抚民同知毓斌监造城池,并修建关帝庙1座。宣统元年(1909年)改厅为府,城内有大街4条、小街30余条。当时的建筑有府衙门、经历衙门、巡防营、巡警局、饷捐局、民税分局,以及宣讲所、小学堂、官盐店、鸦片店等。市民住房多泥屋草舍,大街小巷都是土路。每逢春融冻解和雨水连绵之际,街巷泥泞,道路壅塞,城内通行困难,而秽物任意抛弃,臭气熏蒸。民国12年(1923年)县知事李兆霖曾组织人力整修城区道路,挖沟排水,并于沟旁植树千余株,设煤油路灯百余盏。至民国1 9年(1930年),县城住民盈万,店铺、作、坊近百家,市面繁荣。拉林(当时属双城县)、五常堡、兰彩桥、小山子、山河屯等地逐渐成为一方的集市中心。乡村的屯落日益增多,地主、庄院有院墙、炮台,屋舍整齐,一般农户都是茅栏草舍。
    伪满洲国初期,日本侵略者清大沟,归屯并户,实行"兰光"政策,深山房屋全被烧毁;城镇百业萧条,人口骤减。城区道路破乱不堪,每逢雨季,人车难行,交通阻塞。城镇公益设施极差,县城虽有火力发电,只限少数用户。背街小巷,垃圾成堆,蚊蝇乱飞,传染病时有流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建设的恢复和发展,城乡建设逐渐摆上日程。1958年副县长陈甫子主持,县基本建设委员会负责,邀请哈工大规划研究室和东北农学院的师生,分别编制了全县和五常镇的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于1959年秋制成沙盘模型,先后在五常县社会主义教育展览馆、省克山福利现场会和北京规划展览馆展出。从此,县城五常镇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的城镇建设。1961年以后的3年调整时期,城乡建设基本上没有进展,1964年开始,五常、拉林、山河三镇每年整修道路,植树造林,搞环境卫生,增建新房,城镇面貌日新。农村也相继出现了砖瓦化大、小队办公室和“一面青”的住宅。“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些公共建筑和公益设施遭到破坏,城建管理机构被撤销,城乡建设基本无人过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建立了环保办公室,乡镇建立了城乡建设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在全县的总体规划下,各乡镇的建设规划在实施中几经修订,日趋完善。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来,全县城乡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文明乡(镇)、文明村的建设,有规划,有典型,工作扎实,成绩显著,新城镇、新农村的建设日新月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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