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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八编 城乡建设
 
 
 
 
第一章 县城建设
 
 
    五常县治五常镇,明朝末叶仍森林茂密,尚无农耕。1600年,林中出现猎窑数处,乃过往猎人食宿休憩之所,猎人到此无不欢喜,故名"欢喜岭"。
    清光绪六年,五常厅建立后,在城内西北隅修建了抚民同知署。署内有大堂3楹,二堂3楹,三堂5楹。过三堂为宅门,直其后内室5楹,翼室共6楹,分东西向。大堂后东为门丁房,西为火药库,堂左右设科房。前仪门东南隅为衙神楼,又折而东为捕盗营房和外委住宅,大门8楹,榜日"五常厅"。照墙南面是厩库庖厨。巡检管司狭事署在厅治内迤西大堂3楹,后有内室,旁有客厅,有庖厨,外有科房及班房,皆砖瓦结构,前廊后厦。在仪门外有监狱10间,女监5间。
    光绪七年(1881年)五常厅抚民同知毓斌监修县城城池,筑土为墙,上盖木板,周围挖沟环绕城池,沟深1丈,城周约4里。有城门4座,砖砌城楼。东门日"迎旭",西门日"承恩",南门日"来薰",北门日"拱极"。同年在城内建关帝庙1座,正殿5楹,前殿3楹,后殿1楹,大门3楹。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于西门里建第一所两等小学堂。此时,城内有4条大街和30余条小街,主要大街(今建设大街)除厅衙门、经历衙门、巡防营等机关与学校外,还有钱局、当铺、烧锅、药店、杂货铺等20余家较大商号的建筑。其它如照像、理发、饭馆、旅店、铁匠炉、木匠铺和油坊等行业散落在各个街巷。各类店铺竞相翻新门面,大商号高墙大院,砖门瓦房,城镇建设非常兴旺。
    民国之初,县城除少数官绅商贾修建宅第外,公共建筑与公益设施几无新建。民国10年(1921年)在小十字街南路东(今百货批发站址)建文庙(孔庙)1座。两层殿宇,前后殿各8间,东西庑殿各3间,皆砖瓦结构,围以朱红砖墙,门上横额书以"棂星门"。民国11年(1922年)8月,县知事袭玉昆接任后,察看原有城墙已经坍塌不堪,仅余遗迹。不惟无以壮观瞻,且遇有匪警亦复仿不胜防。经召集绅商再三筹商,同意集款建筑。由县派员督修,费时放月,全面整修了城垣,并于东西南北4门之外添修便门1座,共计5门,又添筑炮台4座。另于城门之旁各盖房屋两间,以为守城者住宿之所。此时,城池虽初具规模,但城内土路,春融冻解,特别是淫雨连绵之际,不仅街道泥泞,行走困难,而且污水秽物,臭气薰人。民国12年(1923年)县知事李兆霖主持于道路两旁各挖水沟1道,深宽各3.5尺,将城内污水疏通于城壕之内。同时在阴沟之外植柳1 200株。民国14年(1925年),修葺东门,各门易名,东为"怀仁"门,南为"恩义"门,西为"崇礼"门,东北为"尚智"门,西北为"忠信"门,各门均悬匾额1块。同年,在文庙院内建中学1所,砖瓦房8栋。到民国19年(1930年),城内有809户5 103人。大小店铺、各种作坊,遍布街巷,买卖兴隆,市面繁荣。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侵入五常县,掳掠烧杀,横行无忌。县城内商店倒闭,市井萧条,翌年战乱稍息,流离的商贾市民陆续回城,商户门市相继开业,日本人经营的太阳贸易公司、中村洋行、裕丰号等官商,占据闹市。在西门外路南(今五常粮库址)建守备队军营1处,占地约13万平方米。营房和3层水楼都是砖瓦结构,周围密布3层梯形铁蒺藜(电网),四角筑有钢筋水泥结构的碉堡。又在东北门外的高地上构筑一个圆形的钢筋水泥结构的大碉堡,与其守备队互为犄角之势。在东大街路南建"日本宪兵队部"。在原县政府旧址翻建伪五常县公署,正房为日式青砖铁瓦结构,后院有伪县长、参事官、警务科长的住宅3栋,是日式青砖平房。县公署正房东侧建青砖厢房,西侧建钢筋水泥结构监狱。正门为中式砖门楼,两侧各配门房两间。署院四周有土围墙。
    伪满康德3年(1936年)镇内东西主街和大十字街南北,多为日伪机关建筑物。南门里建有第一区警察署和警察大队。大十字街东路北有西式天主堂1座,路南有一红砖日式大院,先为冈田部队队部,后为康生医院(后改为县立医院),占地约5万平方米。西门里路北(今中医院址)建有自卫团部,西门外(今拖修厂址)建有日式砖瓦结构森林事务所(营林署)。西北门外今公安局处,建"神社"1座,占地10万平方米。各类事务所、满洲中央银行五常支行、电话电报局、农务会、商工会、鲜人民会、日本人居留民会等用房以及科长、署长、会长的宅第相继建成。
    同年,五常火车站在候车室北侧修建1座2层300平方米小楼(报话所),此为五常镇的第一栋钢筋水泥结构楼房。
    伪满康德5年(1938年),医生张绍华在东西大街路南(今镇医院址),投资伪国币1万元,建2层楼房1座,红砖墙,铁瓦盖,木楼板,面积280平方米,是县城私人建筑的第一栋中式楼房。在火车站路东建起了铁路职工住宅群,红砖墙壁,黑色大波纹瓦盖,室内有厕所、厨房、卧室、地板、自来水。南门外建有砖瓦结构的劝业模范场(今一良种场址)。1940年在北门外今一中校址,建砖瓦结构的国民高等学校1所,有办公室、教室1栋,宿舍1栋,农具库1栋,西侧为气象台,西北有日本人火葬场,校门外稍西为日本东本愿寺。新的建筑物明显增加,而公益设施少,城镇基础设施差。一般市民住房简陋,吃水、走路、治病等都很困难。城内垃圾秽物充斥,疫病时有流行,城边死婴遗骨随处可见。当局曾动员商号集资在东西大街两侧挖了深宽米许的沟渠,顺两壁夯木桩,夹以木板,桩上架桁条,上铺木板盖,下为排水沟,上做人行道。大街小巷仍是土路。在东西大街的电柱上安了十几盏路灯,其余街巷没有照明设备。
    "八·一五"光复后,社会秩序曾一度陷于混乱,日伪遗留的建筑多受破坏,居民住宅紧张,住宅面积仅2.73万余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2平方米。且多为土草房,有的破陋不堪。城内道路年久失修,“无风三尺土,下雨满街泥”。住房、水井、厕所不足。1946年1月东北人民自卫军进驻五常后,社会秩序好转,敌伪建筑物被没收并得到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镇两级政府按照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了城镇建设。到1958年把东西大街(今建设街),改造成沙石路,废除两侧阴沟,镶嵌路边石,路两侧植树3公里。1964年开始,先后改造维修南二道街道路,拓宽大小十字街路面,将站前旅社至化肥厂和大车店东侧的南北路段修成了简易沙石路。1979年,再次改造建设大街道路,将原宽9.3米的路面扩宽到11.3米,翌年修筑沥青灌入式路面。这是五常第一条较高级的路面。路两侧3米宽的人行道铺上了水泥预制板块约4万平方米。此后,每年都有计划地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车出人,改造维修主次干道和巷道,铺沙石,增涵管,疏通构渠,改善排水。至1985年镇内道路基本实现沙石化,走路难的问题基本解决。
    1974年开始治水,采取淘井和增建土井的办法增加水源。基本解决了枯水期居民缺水、争水的问题。省、县先后拨款100余万元兴建了较先进的除铁水处理厂1处,建设环形供水管网8公里,有124个机关、企事业和5 219户居民吃上了自来水,普及率达36%。水量充足,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肠炎、痢疾等多发病发病率明显下降。水量增加,水质提高,既有利于人身健康,又促进了白酒、汽水等饮料生产的发展。
    1975年实行单位自建职工宿舍。1981年提倡个人建房,私建公功,到1933年住宅面积发展到36.4万余平方米,占城镇建筑总面积的68.1%。其中钢混、混合结构住宅5 800余平方米,并有少量的二层建筑。人均住宅面积3.62平方米,室内格局越来越讲究,有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过去的对面炕、几辈同榻和来客上炕里的习俗已或过去。
    五常镇现有8个街道办事处,13个居民村,人口近8万。镇内有商铺60余家,个体商业服务点431个,工厂企业78家,中小学校17所,医院5所,剧场、电影院、书店、文化馆、工人文化官、体育场等文化设施12处。住宅和公用建筑不断增加,楼屋栉比,标准越来越高。 
    镇内供电取源于国家电网,有10千伏安配电线路71.5公里。除主产生活用电外,街道又增装了路灯。主要街道及闹市区全有路灯照明。
    交通运输有铁路和公路,四通八达,通行方便。
    城镇建设比建国前有很大发展,镇容镇貌明显改观,随着工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人口的增加,废水、废气、废渣、垃圾、噪音等公害越来越严重,虽采取各种办法积极治理,但因工程浩大,效果仍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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