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常县城原是一座破旧、脏乱的小城镇。至民国时期,虽不断提倡改善环境卫生,但改观不大。伪满时期,主要大街由商户集资设置了垃圾箱,建立了卫生队,为县公署、机关、店铺清掏厕所,背街小巷,仍是垃圾成堆,泥水淤积,粪便随处可见。
建国后,在小十字街南建立了清洁队,有畜力粪车1台、清运垃圾车4台,负责镇内公厕和街道卫生,建设大街设置了木制垃圾箱。1968年撤销清洁队,建立五常镇城建管理站,站内有东方红拖拉机8台、驴马车18台、清洁T28人,承担镇内市政建设工程和建设大街的垃圾清扫与运输任务,以后又增加了6个街道居民点的垃圾清运任务。
1980年7月,撤销五常镇城建管理站,设五常县城镇建设管理处(后移交给五常镇政府),有清洁工8人,负责清扫建设大街和南二道街。有垃圾车2台、洒水车1台、混合型市政工程车3台,新修公厕12个,设铁制垃圾箱50个,各街道居民组普遍设了砖砌垃圾点,由街道卫生车负责清运。
1981年,为保护道路、桥梁、排水、路灯、供水、公厕、电力、电讯、消防等公用设施,县政府发布了《城镇建设管理办法》,从而各种公用设施得到了保护。到1985年,又疏通排水沟13条,安装涵管58个,维修和新建标准化的公厕15个,设各种垃圾箱270个,城市环境日渐改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