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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八编 城乡建设
 
 
第三章 环境保护
 
 
第三节 污染防治
 
 
    随着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污染防治工作日益引起重视。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近年、来以治理废水、粉尘为重点开始了有计划的综合治理。
    山河屯林业局纤维板厂于1981年修建了6.7公里的地下排水管道,初步解决了该厂废水污染的问题。五常林业局纤维板厂,1985年建了废水循环系统,使废水初步得到处理。五常电表厂、山河阀门厂和省医疗器械厂等,采用简易设备,使有毒废水的浓度和排放量逐渐降低和减少。
    工业废渣主要是炉渣,全县年产5.4万吨,回收2.4万吨,用于制砖,其余回填洼地和修路。城镇居民的生活垃圾均由街道自行管理,有垃圾清运车,部分街道管理较好。
    对粉尘治理,在580台大小锅炉中,已有一部分改装和更换消烟除尘锅炉。拉林水泥厂的水泥粉尘,已采用袋式除尘器,收回水泥机旁的水泥粉尘。到1985年底,更新锅炉、改炉或安装消烟除尘器,基本达到排放标准的36台。其中锅炉14台,取暖锅炉22台,拉林水泥厂投资50万元搞高压静电除尘,塑料厂新上一台消烟除尘锅炉。
    对农药的污染,近年来极力提倡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少污染的农药,对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已起了积极作用。
    为治理噪声,多年安装在大小十字街电柱上的高音喇叭已经撤除,对各种机动车辆的噪声,采取在建设大街定时限制机动车辆通行的办法收到一定效果。1985年7月,县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城镇噪声管理的暂行规定》以后,城镇噪声有所控制。
    按照环保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县计委、县建设银行、县建委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批、拨款、验收都坚持“三同时”(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制度,使新增的基建工程不发生新的污染。1985年新建的拉林某场修理厂电镀车间、五常农业银行、五常中心商场和县教育局招待所都执行了"三同时"。县税务局、县医院、五常一粮店、县物资局、五常医药商店、县民政局,县公路管理站等7个翻建工程,都安装了双层炉排消烟除尘设备,减少了取暖锅炉对大气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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