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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的建筑技艺是由能工巧匠,收徒传艺,一代一代地传留下来的。他们在旧社会,虽被尊为"师傅",但社会地位低,收入微薄,生活得不到保障。民问流传着:"泥瓦匠住草房,编席人睡土炕",是当时手艺人们生活的真实写照。在封建制度的束缚下,工匠各成体系,隔师不传艺,限制着建筑工艺的发展,甚至有些传统建筑工艺已经失传。
民国15年(1926年)10月,木瓦石匠经理人潘贵林、王义刚、马德窗、韩广祥、刘玉等人,鉴于"艺术颓萎,积弊丛生","为统一行规,发展建筑艺术,维护同业利益",发动全县57家木、瓦、石匠,组成“木瓦石业公会”(简称"三艺会"),并制定了《公会章程》7章15条。由县知事石渭呈文上报,经吉林省长批准成立了五常县木瓦石同业公会。公会事务所设在县城南门外三艺祖师庙(鲁班庙)院内。这是本县第一个建筑行业组织。
伪满洲国建立后,"三艺会"被取缔,由伪政权的"木瓦株式会社"所取代。建筑造型也多由中国式改变为日本式。中国的工匠成了苦力,生活更加困苦。
解放初期,县内建筑工人大多改行,只有少数人以维修房屋,做泥水活维持生活。建国后,工人阶级成了国家主人,建筑工人队伍在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发展中,发展壮大起来,经过合作化和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已形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建工队伍。到1985年,全县共有建筑工程队42个。其中县办3个(五常、拉林、山河各1个),镇办4个,农村乡镇办25个,街(村)办维修队10个。共有职工2 618人。其中有工程技术人员12名。施工任务统由县建委建工站分配。这些专业施工队伍,一般能按图施工,艺水平日益提高,机械设备较为完备,不但能承担县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并进入大、中城市建筑市场,年施工能力为3万余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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