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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从1953年就对工商业按行业、按户进行了登记。1956年再次登记核准发照的共490户。其中,工业15户,手工业合作社55户,国营商业64户,供销合作社298户,合作商业58户。
1963年,根根国务院发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对县内工商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然后重新登记发证。全县登记的工商企业共591户。从业人员19 855人,其中固定职工15 745人。
1979年,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79号文件精神,一对全县各类工商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到1981年底,全县结束了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包括修理业)的全面普查登记。6个行业共有2 032户,分支厂店244个,实有资金35 995.6万元,从业人员82 303人。到1984年,全国统一换发营业执照时,全县实有工商企业2 863户,从业人员90 750人。各类贸易公司59个(国营7个、集体兴办52个)。从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80)195号文件《关于适当发展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后,全县个体工商户迅速发展。到1985年已有16 291户,从业人员24 791人,比1984年初增长2.3倍。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159户。个体工商业户向国家缴税76.2万元。
个体工商业者中,有3人当选为省个体工商业劳动者代表大会代表,4人被选为县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拉林"三姐妹"食杂店经理邵平被选为黑龙江省个体商业劳动者协会委员。
1982年底全县实行对工商企业登记事项年检报告制度以来,共取缔无证经营的30户,限令定期停业整顿的25户,批评教育的678户,给予经济制裁的401户。上缴国库非法所得69 30O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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