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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六年(1880年),县内财政由抚民同知亲自掌管。民国时期,县署设财务处,掌管全县财政收支和预决算。伪满时期,在伪县公署内设财务处管理财政工作。
解放后,1946年县民主政府设财粮科,既管财政,又管粮政。原五常县第一任财粮科长李忠贵;拉林县第一任财粮科长曹辉。1950年分设财政科和粮食科。1958年7月财政科与税务局合并为财政局,局内分设各业务股。"文化大革命"期间,县财政机构曾先后与县计委、商业、银行等部门几经分合更名,1972年恢复了财政科。
1983年6月,成立审计局,以加强县财政和各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营、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和考核经济效益,维护财政法纪。
1984年机构改革时,改为财政局。局内设秘书、预算、预算外、农村财务、工业企业财务、商业企业财务等6个股,另设财政监察组和省级企业驻厂员组。全局干部编制43名。
1985年1月,撤销全县28个乡(镇)的财政助理和助征员,改设乡(镇)政府财政所(股级单位),每所编制4至5人。设所长、总会计、企业专管员各1人、农业税专管员1至2人。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17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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