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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十三编 党派群团
 
 
第二章 社会团体
 
 
第一节 群众团体
 
    
    一、农民会及贫下中农协会
    1946年下半年,县委派民运工作队深入农村,帮助贫苦农民建立了自己的组织一一区、村农民会。在减租减息、打土豪、分田地,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斗争中,农民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奠定了基础。1948年,全县开始建立村民主政权,村农民会便由村人民政府所代替。
    1964年在本县双桥子公社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建立了生产大队的贫协委员会和生产队的贫协小组。1965年县、社两级均有贫下中农协会,县贫协主任由县委副书记陈耀林兼任。"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于1968年4月1日县革委召开贫下中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常设委员会,贫代会主任由县革委群众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和兼任,副主任关秀华。1973年4月将县贫代会改为贫下中农协会。各公社也都建立了贫下中农协会,贫协主任均由革委主任兼任,并设有专职干部,大队有贫协委员。自"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76年县每年都召开1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并选出代表出席地区和省的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撤销了这个组织。
    二、工会
    1948年6月,根据全国六届劳模大会精神,成立了五常县城区职工总会,总会下设印刷、建筑、被服、饮食、铁工、店员等10个分会,4个直属工会小组和50个基层工会小组,有会员522人。1949年6月,由职工总会开始筹备成立县总工会。同年8月25日,召开县首届工人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五常县总工会,主席张义,这次会议通过了工会章程。相继组建了公私企业总工会、十区总工会,加上原城区总工会共3个基层工会,有会员1 490名。1950年又先后成立了三区、四区、八区等工会和店员、教育两个职工工会。到年末已有基层工会37个、会员2 956名,其中女会员199名。
    1951年5月15日,召开了全县第二届工人代表大会。会后,县工会配合县委中心工作,开展了"三反"、"五夏"运动,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发动职工开展增产节约、订立爱国公约和互助互济活动。
    195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今后五常县总工会改称为五常县工会联合会,设立了搬运、建筑、商业、供销、教育、企业等基层工会。
    1955年4月26日,召开了五常县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72人。
    1956年,五常、拉林两县合并,于12月召开全县第一次工会代表会(重新起届)。会后,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先进生产者运动,加强对职工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1958年末,县工会与县委工交部合署办公,保留工会名义。1959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工会与工交部分开,改联合工会为县总工会。五常、山河、拉林3镇建立了镇工会。县工会内设生产、劳保、宣传、财务、女工等委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瘫痪。1968年4月7日在拉林镇召开了五常县革命职工代表大会(可称为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成立县工代会。
    1973年7月22日,在五常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恢复了五常县总工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立了职工俱乐部,恢复职工业余学校7处,建立图书馆31个、职工浴池24个、职工卫生院(所)34个、托幼组织53所,1931年,县工会内部改变了委员制,设立生产、生活、组织、宣传、财务5个部和1个办公室。1782年兴建了规模较大的工人文化官,1983年成立了五常县总工会招待所。
    到1985年,经过组织整顿,全县由原有489个基层工会合并为333个,会员34 642名。
    三、共青团和少先队
    1948年12月29日,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五常县筹委会。1949年正式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五常县委员会,书记白宜棉。随之在各区建团区工作委员会,村建立团支部,发展和吸收团员。1956年3月,五常县和原拉林县合并,于同年4月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五常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7年5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共青团组织被“造反派”按管,停止了组织活动,1972年重新恢复共青团组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团组织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争当四化建设的突击手,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1982年出席省第七次团代会代表11人,团县委书记韩伟出席了共青团全国第十一次代表大会,被选为团中央委员。出席省学雷锋先进集体的有五常县第一中学团委、五常县小山子公社团委、五常县粮食管理所团支部、五常县营城子公社营城子大队团总支;先进个人有焦淑华(女)、邵春、韩伟、田在煦、张丽英(女)、韩晓航、王哄明、孟庆娟(女)、纪明学、尹玉粉(女)。
    建国后,全县共青团组织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到1985年,基层团委发展到66个(其中乡、镇团委28个),团总支495个,团支部2 674个,共有团员25 933名,成为团结广大青少年建设四个现代化的核心力量。
    五常县土改时期普遍成立了儿童团组织。在打土豪分田地运动中,儿童团起了重要作用。土改结束后,儿童团即解散。1949年,开始在学校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1953年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改称"红小兵"。1972年恢复少年先锋队的组织,并逐年发展壮大,到1985年已有队员105 206名,其中城镇9 021名,农村96 185名。
    四、妇女联合会。
    五常县于1946年下半年,在民运部下设妇女会,主任李义。随着各区、村农民会的建立,也相继成立了区、村妇女会。区村妇女会有主任和委员,吸收广大妇女积极分子参加。
    1949年正式成立五常县妇女联合会,主任汤淑琴。原拉林县妇女联合会主任张淑贞。各区村的妇女会也改名为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
    1959年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动员1万余名妇女,参加了"三·八"公路的建设,用1年的时间,完成了西起县城,东止小山子长达70华里的国防公路基础工程。长山公社以王淑芬、赵淑琴为首的"十姐妹"战斗队,转战红旗运河、龙风山水库等工地,立下了汗马功劳。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和省、市劳动模范,出席了全国群英会和省劳模会,分别受到了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和本省领导欧阳钦、李范五的接见。以戴风云为首的"四女将"小组战斗在水利工地3年之久。在"大跃进"年代里,由于男性青壮劳力被分配到水利和大炼钢铁的战线,广大妇女几乎承担了生产队大部分生产劳动,成了田间生产的主力军。
    1961年至1963年经济困难时期,妇联组织带领广大妇女节约度荒,承担了生产上的
    全部后勤工作,保证了生产生活,度过了困难。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妇女工作被迫停止。1967年县革委成立时设有妇女组,到1968年8月妇女组被撤销。
    1973年7月,恢复县妇女联合会以后,全县广大妇女投身于"农业学大寨"和"工业学大庆"的运动中,在各条战线上付出了极其艰苦的劳动。在农业战线上,全县有6万多名妇女常年战斗在生产第一线。农忙季节举办了托儿所和带孩子组1 700多个,有入托孩子1l 072名,解脱出妇女劳动力2万个。在全县选配65名青年干部中,有女性17名,占25%。全县发展1 087名新党员,其中女党员245名,占22.5%。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广大妇女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掀起创造"五好家庭"、"三八红旗手"的兢赛活动,为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积极作用。 
    1980年参加农业生产的妇女达11.2万人。全县有1万多名妇女从事多种经营。有6294名妇女在社(队)办企业中充当工人、服务员或领导;全县有3 218名妇女种试验田787亩,产粮55万斤。这年,涌现出"三八红旗集体"41个,"三八红旗手"92名,模范夫妻1 659对,和睦家庭26 573户。全国劳动模范、卫国公陆友好七队队长王锡文和"三八红旗手"勾秀云夫妻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共同分担家务,是学习的榜样。这一年还对妇女进行了社会主义法律教育,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名,占应受教育妇女人数的55%。
    1985年1月28日,五常县妇女联合会在地委召开的兑现妇女工作责任状奖励大会上,被授予省“妇女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2月1日,中共五常县委召开1984年兑现妇女工作责任状奖励大会,各乡镇主管妇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妇联主任参加了会议,双桥子、双兴乡党委和拉林镇,常堡乡妇联分别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1985年全县"五好家庭"已达98 050户,占总户数的56%;全县兴办各种幼儿园(所)1 600个,入托儿童102 637名,占应入托儿童的68.9%;全县0~14岁孩子的妈妈78 640名,参加法律学习的55 048名,占总数的70%;评合格家长,合格母亲34 106名,占少儿家长的32%,全县共办扫除文盲班810期,妇女参加扫盲班学习的7 698名,占学习班人数的48%;全县扫除40岁以下妇女文盲、半文盲1万余名;举办各类科技班活动961次,妇女参加学习的有47 560人,占学习人数的45%。
    五、中苏友好协会 
    五常县于1949年10月初,建立中苏友好协会筹备会。筹备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县委宣传部。筹备会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国际主义特别是中苏友好意义的教育。经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以后,首先在县委、县政府、工会、公安局、松江第六中学、企业公司、邮电局,五常镇完全小学等单位,建立了中苏友好支会。相继在全县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城镇、乡村普遍掀起了组建中苏友好支会的热潮。各支会发展会员的条件是:凡同意“中苏友好协会东北总分会”的宗旨及章程,赞成新民主主义,拥护中苏友好,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不拒绝16岁以上的进步青年)不分民族、阶级、职业、信仰、性别和教育程度,经本人申请及本会会员1人介绍,填写入会志愿书,经分支会的批准登记者即可为会员。
    1949年10月末召开五常县中苏友好协会会员代表会议,选举张兆美(县委书记)为会长,王福良为专职副会长。县中苏友协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原拉林县中苏友好协会会长,先后由县委书记陈树仁、武振东兼任。
    在县中苏友好协会成立起来之后,随着学习苏联经济建设的经验,由县中苏友好协会发起,在县城办起了俄语学习班,聘请中学俄语教师教课。
    1950年5月,县中苏友协和全县各友协支会,依据世界拥护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宣言》,在全县组织一次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的签名运动。参加签名的除学龄前儿童以外,共有33.6万人。
    1950年10月7日,为配合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纪念日,县中苏友好协会举办了苏联经济建设图片展览,介绍了苏联经济建设各方面的成就。
    1960年2月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省中苏友好协会《关于庆祝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10周年的计划》,于14日,由县中苏友好协会牵头,在五常镇召开了有县直机关、学校、工商企业和镇郊各生产队等各界职工、干部、群众6百多人参加的庆祝大会。五常、拉林、山河3个镇参加庆祝会、广播会人数达5000多人。庆祝会后,县友协又训练报告员150人、宣传员470人,下发《庆祝中苏友协10周年的宣传提纲》1 000份、《庆祝中苏友好10周年的挂图》400套。分别下发街道和农村社队开展宣传活动。
    1961年以后,五常县中苏友好协会基本停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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