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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第一次基层普选工作是在1953年。当时依据1953年3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成立了县、乡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1953年5月初句开始做准备工作,从7月11日到19日用9天时间,共训练3 03名基层普选干部。要求经过选民普查,选出县,区两级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从7月3 O日正式开始,分3批进行,到9月18日全部结束。
原五常县有13个区,140个行政村,经普选核准全县人口为279 864人,其中选民156 748人,参加选举的选民达到127 306人,占全体选民的82.73%。全县选出基层代表2 935人,其中男2 438人,占代表的83.1%,女497人,占代表的16.9%,党员87 6人,占代表的29.6 %,团员205人,占7%,群众1 854人,占代表的63.4%。代表中包括各个阶层的模范人物、少数民族、工人、农民、荣复转业军人、烈军属、工商界、医务人员、教育工作者、合作企业、机关干部等。全县共选出1 648名村政府委员,其中连选连任1 104人,占原村干部1 524人的72.45%。新选干部中,共产党员532人,团员121人,群众995人,妇女111人,少数民族145人。
选出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21人。其中,农民258人,占80.3%;干部40人,占12.4%;教育工作者、工商界各3人,各占2%;医务、学联、民工各1人,占 O.9%;工人14人,占4.4%;少数民族33人,占10.3%(其中朝鲜族27人、满族5人,回族1人);妇女56人,占17.4%。
原拉林县经过选举出席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O人。原拉林县出席县首届人代会代表构成情况表(附表)
1956年换届为第二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7年县人民代表大会换为第三届。这届代表是经由36个乡、3个镇的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出的和森工局由选民直接选举出的,共371人。共产党、各人民团体、各界,各阶层均有代表,其中:妇女代表有76人,占代表总数的20.5%,少数民族代表65人,占代表总数的17.5%。三届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委员19人。
1960年通过29个基层单位选举出席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5人。四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政府委员25人。
1962年县成立选举委员会,乡(镇)成立乡(镇)选举委员会,指导县、乡(镇)的换届选举,选举出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1人,县五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政府委员27人;乡(镇)选出乡(镇)人民代表3 553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乡(镇)政府委员371人。
1965年换届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7年9月22日成立五常县革命委员会。以后把这次大会追认为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县革委设常委9人,委员34人。
198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通过选举换届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换届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各乡(镇)选举出席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为4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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