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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十六编 民政
 
 
第一章 民政
 
 
第一节 社会福利
 
 
    五常县的社会福利事业,主要是开办社会福利工厂、敬老院和对农村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五保户)实行吃、穿、住、医、葬的保障措施。以解决优抚、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问题。
    一、社会福利工厂
    1958年在内务部和省民政厅大办福利生产的号召下,为安排城镇烈军属,荣、复、转、退军人和社会困难户的就业问题,由民政部门投资2.9万元,加上一部分贷款在五常、山河、拉林3镇开办了3处福利厂。  
    五常镇福利厂,民政科拨款1.8万元。建立了面包、冰棍、色酒、化工、木器、洗染、被服等车间以及饭店、旅店、理发、豆腐坊、牧养场等行业。共安排烈军属、残废、复转军人15人,社会困难户11O人。厂干部由县、镇抽调担任。党支部书记李勤、厂长王君、王永利,基层厂店主任由工人中推选。1958年至1964年7年共获利16万元。工人每月收入35元至60元。
    山河福利厂,民政科拨款7 OOO元、贷款3万元。办起农具、铁工、修配、食品、被服、锦旗等车间以及牧养、饭店、食杂店、豆腐坊等行业。共安排烈、军属、残废军人15人、社会困难户73人。党支部书记丁文剑、厂长刘颖、冷海山,基层厂店主任由工人中推选。7年共获利10.5万元。 
    拉林福利厂,民政科拨款4 000元。办起豆腐坊、牧养场、理发、饭店、编织、被服、木工、掌鞋、打井10个行业。安排烈军属、残废军人16人,社会困难户80人。党支部书记黄富、厂长卢风山、张贵,基层厂店主任在工人中推选。7年共获利4.5万元。
    3个镇的福利厂年均产值80万元左右,利润4至5万元。经营情况较好。到1964年因与工商业在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争嘴,将3镇福利厂全部撤销分别划给工业、商业、手工业3个系统归口管理。 
    二、敬老院
    1958年春,县民政科,在安家公社建立起第一个敬老院,有16名老人入院。建院不久,县政府在敬老院召开民政会议之后,有18个公社建立了敬老院。县内共有26个敬老院,到1984年累计入院老人2 860名,孤儿146名,在院老人632名、孤儿60名。1985年在院老人726名,每个院都有专职院长、炊事员和服务员。
    敬老院的口粮和经费的筹集办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8年至1982年,每年每个老人口粮按600斤,现金50至100元,由入院老人所在大、小队交给敬老院。第二阶段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按全乡土地面积分摊,每亩耕地一般分担 O.1元左右。据1981年统计,当年由社、队筹集资金9.7万元,国家补助3.18万元,合计为12.88万元。1985年26个敬老院,共收集体经费24万元,有2O个院建起了砖瓦结构的房屋。各院都饲养了鸡、鸭、鹅、猪和开豆腐坊、种菜、养花、栽果树等,还力所能及地种一些农田,以调剂粮、菜品种。室内都有收音机、电视机、象棋、扑克等文化娱乐品。老人生活舒适愉快,无忧无虑。安家敬老院曾多次被评为省、地、县的先进敬老院。
    三、农村"五保户"
    "五保户"大多数自己顶房立伙,少数住在亲友家。根据"五保户"的不同情况.对无劳力或丧失劳力的实行全保(吃、穿、住、医、葬),口粮和费用标准同敬老院一样。1964年县民政救济农村"五保户"556户,943人,支出救济费4 112元。1965年至1982年由生产队供给每人口粮600斤,全保户从公益金中拨给穿衣、治病、烧柴等费用每人50元至100元。1983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乡政府统筹,按土地分担,每亩O.05元至0.12元。对有一部分劳动能力和有少许收入的,只保口粮和临时疾病治疗费用;少数在亲友家寄养的只保口粮。均保证不低于一般群众生活水平。
    1984年全县农村尚有"五保户"3 801户,4 761人。其中鳏寡老人4 186人,孤儿242人,残废人333人。据1981年至1985年统计,5年全县各乡镇统一筹集"五保"资金总额178.5万元,年平均35.7万元。其中1985年为42.52万元。每人平均90元左右。
    四、自流人口安置
    五常县位于黑龙江省南部,地处哈尔滨和吉林市之间,县城又是通往尚志、双城,榆树、舒兰、阿城的交通要冲,每天有4对客运火车通过,有40个班次的汽车开往各地,而且,五常县又有山区、半山区,自然资源非常丰富。加之,有山河屯林业局和县办121林场,都是吸引外省、县人口大量流入的因素。特别是60至70年代,从安徽、河南、山东、江苏等省农村人口盲目流入五常县很多。为了做好自流人口的收容遣送工作,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于1961年8月建立了五常县收容遣送站(先叫收容所),在县自流人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自流人口的收容遣送工作。建站时买了一栋140平方米的草舍作为站舍。因房舍简陋不能满足需要,于1974年3月省民政厅拨款买了2栋砖瓦结构的房屋,共430平方米的站舍,改变了环境,收容遣送站的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1975年3月,遵照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的指示,接收哈尔滨市太平区的自流人口40户、153人,分别安置在胜利、营城子、红旗、常堡4个公社,每社安置了1O户。
    1979年省民政厅又拨款6.3万元,县民政科筹集5.6万元,在火车站附近新建了2栋42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收容遣送站,能容纳自流人员50名,为收容遣送自流人员创造了良好条件。
    1980年12月15日,县政府召开了有各公社社长、民政助理、保卫组长、县直各科(局)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清理自流人口工作会议"。会后在全县开展清理自流人口工作。
    1982年5月在山河镇成立了堵卡站,控制自流人口大量流入山区。到6月末全县动员返籍自流人口1 735人,占应遣送1 681人的92%,1983年至1985年清理遣送1 017人。据统计24年来全县共收容遣送自流人口19 620人。
    在五常县收容遣送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收容遣送工作取得了好成果,并总结出一些可行的经验办法。1977年8月,松花江行署民政局召集了11个县的民政局长、收容站长,在五常县收容遣送站开了现场会,站长马春山介绍了经验。遣送站又于1978年11月和1981年3月两次在省召开的民政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被评为全省典型,授予了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获得荣誉和物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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