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五常县志》
 
 
第十六编 民政
 
 
第一章 民政
 
 
第七节 信访
 
     
    五常县自1950年起,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分别由县委纪检委和县政府秘书室负责接待处理。1958年以后,随着人民觉悟程度和人民民主权利的提高,人民来信来访大量增加,便在纪检委和政府办公室分别设专职信访干部和信访接待室,由县委常委和正副县长轮流到信访接待室亲自接待来访群众,派人调查处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县革委办公室设立了信访组。1972年恢复县委后,将县革委办信访组改为县委、县革委信访接待室。1982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县委、县政府信办公室。相继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增设了信访科(室)。全县各部门配备了专职信访干部21名,兼职信访干部59名。基层企业、学校、村(屯)、街道也相应地建立了信访组织和民事调解组织,形成了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
    建国后,信访工作坚持贯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和"多办少转或者只办不转"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亲接、亲阅、亲批、亲办和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联合调查等办法进行处理。据1963年统计,全年共受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712件次,其中来访308人次。这些案件由县直机关自办547件,占76.8%,转交各人民公社处理165件_占23.2%。其中,由县领导干部亲自批阅和亲自处理的283件,占结案件数的39.7%。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信访工作也同样遵循"以阶级斗争为纲"而出现了是非颠倒、政策不清、冤屈难鸣和大量的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大量的信访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处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信访工作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处理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纠正,长期积压的人民来信来访也迅速得到恰当的处理,全县信访工作走上了正轨。1980年信访接待室共接待人民来信来访2 740件、(信1 975件、访765件),其中,属于1962年以来精简遗留问题244件;劳动工资问题694件;生活救济问题207件;民事纠纷问题126件;知识青年下乡问题2件;"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122件;"一打三反"遗留问题29件;成分问题5件;贪污盗窃问题141件;投机倒把问题5件;打击报复问题22件;接礼受贿问题13件;不正之风问题54件;违反政策问题210件;违法乱纪问题107件;询问政策问题164件;交通肇事问题8件;医疗事故问题11件,多吃多占问题10件;迁移落户问题20件;技术革新问题11件;干部籍问题29件,党籍问题5件;反映情况的312件;批评建议的64件;其他问题125件。对上述案件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亲自负责,分级归口处理,坚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因此基本做到了年末前件件有结果,案案有报告。自1981年至1984年,来信来访平均每年在1 400件左右,当年结案率在85%以上。1985年来信来访901件,当年结案率100%。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