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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侨
五常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旅居外国的华侨只有一户,是拉林镇西黄旗村的白玉书,他侨居美国多年,现任美国法界佛教总会会长、法界佛教大学校长、国际译经学院院长等职。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交往工作的开展,旅居国外的华侨逐渐增多。1985年五常县旅居国外的华侨共22户95人,分别居住在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
二、归侨
五常县的归国华侨主要是从朝鲜和东南亚一带回来的华侨。1985年全县共有归侨4户75人。其中现任县政协副主席1人、常委1人、委员2人,选为省人大代表1人、县人大代表5人。有4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三、侨眷
侨眷是外籍华人在华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华侨回国后,其国内眷属仍视为侨眷,港澳同胞眷属也享受侨眷待遇。1985年全县侨眷(包括港澳同胞眷属和外籍华人眷属>共136户,410人。其中现任县政协副主席1人、委员1人。有7名侨眷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本县侨眷在国外的亲人主要分布在日本、美国、印度、缅甸、新加坡、泰国、菲律宾,朝鲜、苏联、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13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地区。
四、外侨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后,五常县先后在五常堡、县城、山河屯、小山子、向阳山、冲河、八家子等地建有天主堂、基督教堂,有法国人神父胡德香、英国人牧师张士顿、劳担理及一名女牧师,先后在五常县常驻传教。当时五常县尚无外侨管理机构。张士顿一直留住到伪满康德3年(1936年)才回国。
五常县解放后至建国前,境内有外国侨民及无国籍侨民196人,其中日人161人,朝鲜30人,无国籍5人。分布在县内9个区。日本人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乡(镇),少数居住在城镇。(附表)
50年代初,由于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使许多朝鲜儿童的父母被夺去了生命。中国人民为了支援朝鲜反侵略战争,主动承担接收、安置战灾孤儿。五常县在1951年1月,于山河、拉林两镇共接收和安置朝鲜战灾孤儿950余人。成立两处朝鲜初等学院。院长、教师均由朝鲜大使馆选派。
山河朝鲜初等学院,13个班,470余名儿童。来华时大部分3至5岁,最大的7至10岁。分为幼儿和初等教育。
拉林朝鲜初等学院,14个班,500余名儿童。比山河学院的儿童年龄大些,开始设初等学院班,后成立中等学院的中学班。
1958年,朝鲜转入和平建设时期,学院儿童大部分升入中学或回国参加建设。这两处学院从此撤销。
解放后,日本侵华移居五常县的移民没回国的,绝大多数参加农、牧业生产劳动,极少数在机关、企业、学校中任职。人民政府对他们以外侨对待,对他们的劳动,实行、同工同酬,有发明创造、成绩显著者给予应得奖励。日本侨民江谷德雄1933年从日本北海道来五常县山河镇电业驻在所充当技工,解放后被继续留用。于1945年8月,调到五常县发电厂担任技师工作。因工作成绩显著,在县劳模会上受到县人民政府的奖励。
1953年,五常县依据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和日本代表团在北京会谈发表的《关于商洽协助日侨回国问题公报》精神,于同年4月27日欢送第一批28名日本侨民回日本国。
第一批回日本的北崎可代(女),伪满康德5年(1938年)随日本朝阳川开拓团来五常县新立屯定居,经营农业。伪满康德12年(1945年)丈夫病死,同年"九·三"光复后,与当地中国公民刘奎林结婚,婚后生2子。1953年北崎可代回日本后,曾任日本石川县中日友好协会(正院)妇人对策部代表、常务理事,日本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华文字翻译,日本某银行董事等职。她回日本后著作的《在中国的生涯》一书赠送给五常县数本。书中主要内容是叙述她前半生在日本军国主义统治下的遭遇,后半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过着和平、民主、幸福的生活。她自1953年至1979年,先后6次来中国,前5次均以访华群众团体负责人的身份进行访问。1967年来华访问时,曾受到周恩来总理的接见。每次来华时,都与刘奎林及两个儿子刘刚、刘忠会面,中国政府有关方面均给予-适当安排和方便。对促进中日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53年第一批返回日本国的日侨名表(附表)
1955年五常县依据《外国侨民出境及居住暂行规定》和《外国侨民居留证发放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居住在五常县境内的外国侨民,进行一次申报登记和发放居留证。据5月统计全县有外国侨民595名。其中日侨64名,朝侨529名(朝鲜儿童学院教师33名、学生379名、侨民117名,苏侨1名,无国籍侨民1名。全部登记了外侨户口,发放了外侨居留证,建立了外侨档案。在这次登记中还发现自1653年以后,从朝鲜非法越境来五常县的朝鲜人17户29人,经过动员教育和做好遣送准备工作,县、区、村都召开了欢送会,于11月16日遣送到省,使他们高高兴兴地离开中国,回到朝鲜参加战后的经济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五常县对外国侨民加强了调查研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1980年11月,经调查发现16户因人口多劳力少、患病和家庭情况突变等原因,生产、生活有困难,每户发给救济补助费50元至250元。1985年,县民政部门先后为2 9户外国侨民解决困难,补助金额5 000多元。
1985年末,全县有外国侨民234名。其中朝侨203人,日侨30人,无国籍侨民1人。
他们分布在24个乡(镇),同中国公民混居。这些外侨绝大多数已在五常县居住二三十年。有些同中国公民结婚后生儿育女,生活安定,遵守法律,与中国公民和睦友好相处。这些外侨多数在其本国有亲属.仍保持着通信往来,出入境较为频繁。11个年份日本侨民统计表;十一个年份朝鲜侨民统计表(附表)
五、落实侨务政策
从1978年以后,由县委统战部,县政府民政科,按党的政策为16名归侨、侨眷平反了冤、假、错案,并对所有归侨、侨眷的人事档案进行认真清理,剔除、销毁和退还给本人的文字材料800多页,全部纠正了归侨、侨眷子女、亲属受株连的问题。
随着侨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适应工作需要,于1982年3月成立了五常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民主选举11名委员,吴智勇任主席,由民政科1名副科长担任副主席。1984年7月,在县侨联第二届代表大会上,选举出13名委员,吴智勇为主席,副主席王今孚、李洪郎。11月,县政府增设了侨务办公室(正科级单位),第一任主任刘显堂。
1984年11月以后,县侨务办和原民政科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为4户归侨建房、买房200平方米,为7名归侨、侨眷子女安排了工作。同时,为生活比较困难的归侨、侨眷核销医药费、"三角债"、发放生活补助费1万余元。接待回国探亲、旅游的侨胞、外籍华人4次,五常县归侨出国探亲6批。
落实党的侨务政策以后,先后有11名归侨、侨眷加入中国共产党,17名加入共.青团,1名被评为出席省的模范教师,2名被评为省归侨、侨眷先进工作者,2名被提拔为科、处级领导干部,1名晋升为助理工程师,5名被选为县人大代表,1名被选为省人大代表,7名被选进县人大、县政协为委员(其中政协副主席2名,常委1名)。县级劳动模范30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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