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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第十七编 劳动人事
 
 
第一章 劳动
 
 
第四节 知识青年安置
 
 
    五常县动员城镇知识青年(初高中毕业生)上山下乡和接收安置外地知识青年集体来县内农村建点落户及投亲插队工作,是从1964年开始的。当时由县民政科负责。1972年设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73年6月,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划归县委领导,机构改称为中国共产党五常县委员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广开门路,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方针的贯彻落实,于1979年停止了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集中处理在乡知识青年的返城安置工作。1980年8月,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撤销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将业务及工作人员并入劳动科。从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转入集中安置在乡插队的已婚知识青年和处理遗留问题。
    在开展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全县共动员城镇知识青年8 007人下乡,其中投亲插队的713人。共建青年点216个,办青年农场21个,共拨知青安置经费380.9万元。接收安置外地知识青年共计5 923人,其中外省(市)来五常投亲插队落户的336人,本省及哈尔滨市一些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在五常县建青年点161个,办青年农场9个。
    除投亲插队的青年外,青年点(场)均由主办单位派干部带队负责管理,生产和生活中的问题由主办单位同县知青办共同负责处理解决。
    每年在国家招工、招干、升学,征兵时,在与城镇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对在农村结婚的知识青年,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县知青办给每人拨建房费300元,并帮助解决建房所需物资材料,对因家庭发生重大变化、本人有病及其他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在农村劳动的青年,经县委知青领导小组批准,县知青办及时做返城处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至1979年,除在农村与当地社员结婚并安家落户的知识青年外,在青年点(场)的知识青年均被批准返回原动员地落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安排就业或自谋职业。1981年,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关于安排在乡已婚知识青年的政策规定,本着就地就近安置的原则,将全县331人全部安排在本人所在地的社办集体企业就业,并下拨了76万元生产扶持金,后因社办企业生产发展不稳定,这些已婚知识青年工资收入得不到保证,1984年4月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重新将这些已婚知识青年分别就近安排到经济收益比较好的县办大集体企业,使他们的生活有了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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