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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
清代乾隆九年(1744年)于拉林设副都统,改阿勒楚喀协领为拉林右翼协领,和原设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员及兵520名俱属拉林副都统。增设左翼协领1人,又增虚衔骁骑校6人。
乾隆十年(1745年)增设拉林虚衔骁骑校2人。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由三姓移往拉林佐领5人、防御8人、骁骑校5人。是年阿勒楚喀添设副都统,拉林副都统管辖协领1人、佐领6人、防御5人、骁骑校7人。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拉林副都统裁汰,其地方归并阿勒楚喀兼辖,令协领1人驻扎,由拉林移往阿勒楚喀防御4人。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由阿勒楚喀移往拉林防御4人。
道光四年(1824年)由宁古塔拨往拉林防御4人。
光绪七年(1881年)拉林增设佐领2人,骁骑校1人,外委1员,募练步勇50名。
同冶八年(1869年)九月初一,军机处奉旨准吉林将军所奏,在五常堡设协领1员、佐领2员、防御2员、骁骑校4员、无品级笔帖式3员,编正黄、镶黄二旗,每旗各设副甲兵100名,分旗管兵协领一员。总司堡务协领衙署下设立左右二司,以资办公,第查经征事项,管辖浮丁1 635户,在浮丁内择其公正者派为领催委官12名,分在两旗,责令约束甲兵100名,及充膺各路军官以便催科兼查贼匪。在副甲内择其秀良派委额外笔帖式,俾资帖书,额外雇募仵作2名,皂役4名。
光绪六年十二月初八(1881年1月),军机大臣奉旨,在欢喜岭设立抚民同知1员,名日五常厅。另添巡检兼司狱事1员,管理监识教谕1员。山河屯设分防经历1员,兰彩桥设巡检1员,均归属五常厅。
光绪八年(1882年)五常厅设理事通判、司狱、巡检、儒学、训导各1人。
民国2年(1913年)2月26日,吉林省行文公字第五号:将五常府改为五常县,设县长,行政科长、财务主任各1人。五常堡协领衙门继续驻在,有官兵32人。协领衙门于1929年(民国18年)裁撤。据吉林省文官职员录中记载;民国18年,五常县文官职员共172人。
民国20年(1931年),据现职人员调查表内载,县署公务人员有341人(含公安,教育等)。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日本侵略军占领五常,建立了伪五常县公署,县公署有武职官吏594人,其中:区保卫团257人,警察队323人,其他14人(科员雇员不在内)。
1946年1月县城解放后,东北人民自卫军第二支队派出干部组成了五常县民主政府,设县长1人,下设民政、财粮、公安、教育等机构,有工作人员10余人,并留用一些伪职人员上班工作。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工作人员不断增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的机构逐步健全,工作人员名额迅速增加,素质不断提高。县人民政府实有人员为56人,人民法院实有人员8人,公安局51人,税务局3Z人。
当时县商业企业部门有专卖局、公粮仓库、企业公司等,共有人员51人。县辖13个区政府,共有人员123人。
1956年五常与拉林两县合并,9月末在册干部总数7 301人。其中:党派和社会团体498人,国家机关912人,农业部门211人,林业部门82人,水利部门90人,工业部门1 002人,交通运输部门12从,商业部门1 791人,银行信用保险部门375人,文化艺术部门59人,教育部门2 047人,卫生事业170人。
1965年,县编委根据省编委下达给水利、林业、教育等24个单位(系统)的编制共4 459人。
1970年,县编委为26个人民公社核定编制1 050人(含事业),其中;行政447人,事业903人。
1975年,县编委核定人民公社武装部干部编制61人,教育事业编制6 789人,其中。公办4 193人,民办2 596人。
1980年,县编委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县供销社等47个单位核定编制66人,其中:行政227人,事业166人,企业271人。
1984年4月。在机构改革中,按照"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标准调整加强了各级行政、事企业,学校的编制,文化水平有了相对的提高,平均年龄有所下降。全县干部中最低是初中文化,大、中专水平的干部占52%,其中:专业技术干部占35%。
1985年,县编委为老干部局、财政局等28个单位核定编制365人,其中:行政60人,事业140人,企业165人。1985年县级机构人员统计表;1985年全县干部情况表(附表)
二、录用
五常县在人事任用上各时期方式不同,清代曾沿用科举制,专考八股文。分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六级(最高一级),考取者方能参加上一级考试。院试(省督学院主考)录取者称生员(通称秀才),生员经乡试(省每三年秋考)录取者称举人,举人经会试(每三年春京考)录取者称贡士,贡士经殿试(皇帝主考在殿廷考试),录取者称进士,进士分三等(一甲、二甲、三甲),一甲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第四名以下顺序称×甲第×名进士。按功名委任官职,五常县当时的抚民同知、知事、县长大多是进士、举人出身。一般小吏则官官相荐,就地录用。“一个官有一帮人",随官升迁调动,因有"一朝天子一朝臣"之说。更有甚者尚有花钱买官之制。京官郎中、外官道台以下均可捐得。清末捐纳人员太多,官职变成商品,出现大量腐败昏愦的官吏和骇人听闻的贪污现象。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废科举,兴学校以后,官吏多来自学校。
民国时期,公务人员的录用,一是委派学校、讲习所的毕业生,二是考试录取,亦有荐举任职者。伪满时期以招考为主,由学校推荐者亦不少。
解放之初,五常县的干部主要是挺进东北的八路军、革命干部50余人和部分留用的伪职人员。土改之后起用了大批工农干部(土改积极分子、共产党员),50年代初,从社会闲散人员中录用了很多知识分子,手续是各单位自行录用,报县备案,大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知识水平。五常、拉林合县后,干部录用统由县人事部门掌管。1956年从社会录用干部3 511人(包括乡干部289人)。此后,大中专学校毕业分配的干部日益增多。1964年至1966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培养了一大批青年干部。分三批选用449名社教青年,分配到各部门工作。1965年,把各部门自1958以来录用未经批准的干部451人,批准正式录用为国家干部。这批干部大多数都成了各个战线的中坚力量,后来很多被提拔为中层领导干部,还有的担任了县级领导职务。“文化大革命"后期,从工人、农民中提拔了一大批干部。此外,还有"以工代干"、"工转干"的渠道。1979年以后,年年都有"转干",到1984年,分7批共转干1 805人。其中,"三警”(民警、经警、交警)29人,银行32人。其他系统1 744人。另一渠道是工人考干部、社会招考干部,从1980年到1985年共吸收录用240人。(附表)
1984年开始实行干部合同制,5月在兴隆乡试点录用6人,7月全县录用72人,12月文化系统录用20人。这些干部皆在基层单位工作,合同期内亨受所在单位编制内的干部同样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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