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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负责管理与培养干部的职能部门是县委组织部。组织部设于1946年。1951年县政府增设人事科,与组织部配合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工作制度被废止。1967年9月革命委员会成立,设有政治委员会(后改称政治部),下设组织组主管干部工作。1973年5月撤销政治部,将组织组改为县委组织部。同年恢复人事科,1984年改称人事监察局。
一、干部管理
五常县对干部的管理,是依据"德、才"兼备的干部政策,坚持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从县委成立到50年代,凡县区两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企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提拔或调动,均由县委组织部与县政府人事科分头进行考察,提请县委审核同意,属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别报省、地委批准后任免。
1963年根据省、市委关于干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制度,把所有干部都由党的组织管理起来,县委批转了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试行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了干部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县委除认真做好协助管理省市委《干部管理职务名称表》内的干部外,自行管理县直机关正副股长和事业、企业中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人民公社党群干部和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以上干部。
县人委党组和人事监察科,在认真协助管理县委《干部管理职务名称表》内的干部外,自行管理各科、局、室和直属单位不属于县委管理的全体干部和各人民公社管委会的助理员。
县供销社、手工业联社、粮食科党组和文教科、交通科、卫生科,商业科、农业科、水利科、林业局、县人民银行、农业机械总站自行管理本系统事业、企业单位中不属于县委管理的行政、技术干部。
县公安局、工会、妇联党组织和团县委,除协助县委管理本部门干部外,对本系统下级组织的干部负责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调动的建议。
县邮电局除党群干部由县委管理外,对本系统行政、技术干部实行垂直管理。
人民公社党委不管理国家干部,但要协助县委和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生产队长、会计和自办的集体事业、企业中的干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党委陷于瘫痪,干部的管理工作制度亦被砸烂。1972年6月,县委根据省委龙发(1971)58号文件《关于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本县情况,制定了《关于干部管理权限的暂行规定》。
到1979年10月,遵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搞好干部队伍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做到全面熟悉干部,知人善任,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县委决定,本着统管不管死,分管不分散的原则,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分别由组织部、人事监察科、宣传部,工交政治部、农村工作部、财贸政治部和各党委(科,局)实行干部分管,制定了《干部分级管理范围暂行规定》。
1984年为适应改革的需要,及省、地委关于干部管理"下管一级"的要求,在干部管理上:一是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特别是对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要灵活,便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二是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按照“四化八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八门:农、工、轻,贸、理、科、文、教)、“五湖四海”的用人观点和新时期的干部标准,积极发掘大胆重用能打开局面的开拓型干部,凡是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年龄应在40岁上下,一般不超45岁,文化应在高中以上,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扬长避短,知人善任;三是坚持群众路线,采取民主推荐的方法,利用民意测验和组织考核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四是坚持机构要精简,班子要精干,职数要减少的原则,各部、办、委、局领导一般2至3人,最多不超4职。除组织部长、人事局长仍需报地区审批外,其他正局级干部由县直接任免和管理。对需要增设机构、变动机构级别、增加领导职数的,必须报县编委审定批准,新增设的科级单位需报地区编委审批。
1985年1月28日,县委组织部制定了《五常县干部管理权限的暂行规定》。新的干部管理权限是经济改革与振兴的组织保证。它的核心是下放人权,对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做到“管少、管好、管活",使整个干部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4月1日,根据省、地委的部署,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县人大常委会议批准,对县直机关部分领导班子的正、副职级进行了调整。在这次调整中,28名副科级以上的老同志带头废除了领导职务终身制,退居二线。
二、干部培养
1946年中共五常县委成立以后,开办了各种类型的干部短训班。1948年初成立县委训练班,开始常年轮训干部。1949年县委采取在职提高与离职训练相结合的办法训练干部。一是县、区、乡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带、交、帮"即带徒弟,交任务、交政策、交方法,帮助总结经验;二是在县委宣传部内设学习室负责抓县直机关和区、乡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辅导;三是区、乡实行“三·七”制(即每旬下乡工作7天、集中学习、总结工作3天)、"五·十制"(即每下乡工作10天,回机关学习、总结工作5天),四是举办县直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有高中班、初中班、扫盲班等),利用早饭前、晚饭后的工余时间,常年集中讲课,按期考试发结业证。从50年代开始,各区、乡均办起党校和干部业余文化学校。据1954年的统计,县委训练班这一年就完成了2 242名干部的轮训任务。在全面开展在职轮训的同时,每年都选送一些中、青年干部到上级党校、干校离职学习,送工农出身缺少文化的干部到省工农干校去离职提高文化水平。1977年县开办了"电视大学"。
从1950年县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开始有计划地坚持常年全面考察干部,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实行定向培养,达到知人善任。1954年依据"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大胆地大量地破格地提拔干部的方针,选拔各级后备干部90人,其中县级14人,科级26人,区级50人。这年共提拔部、局、院长级干部11人,区科级32人,股长级20人,工人提为干部20人。为新办农业生产合作社选拔主任382人、会计674人、信用社主任23人、会计23人。还向省输送部、局、院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5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把训练干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1979年初,对县供销联社、工业,农业、畜牧、文教5个系统做了重点调查,在550名领导干部中,按思想、业务和作风衡量,适应当前工作的占35.6%;基本适应的占42.6%;不够适应和根本不适应的占21.8%。这一年,全县共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71期,轮训总人数达11 085人次,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697人次,股级干部1 598人次,一般干部2 484人次,教员2 421人次。1982年县委党校内增设了大专班。
党的十二大以来,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把一大批年富力强,具有大专学历,富有朝气,作风正派的干部据拔到县委、县政府及部办委局的领导岗位上来。一批年龄较大的老干部退到二线。各乡、镇和企事业部门的干部也向着"四化"方向转化。从此,全县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在培养提高现有干部的同时,不断充实新生力量。注意从农村、城镇街道办事处的半脱产干部中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社、供销社中向县,区,乡(公社)机关选拔输送干部。在1964年至1966年社教运动期间,全县从连续参加2年以上社教工作的临时队员(农村知识青年)中,选拔449名,先后分3批分配到县委机关、团县委、县妇联、公社机关、小学校、手工业社和公安机关工作。现在多数已成为县、乡机关和事企业单位的领导骨干。1979年,为适应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实现省委提出的"稳得住、上得去、再夺一个丰收年"的奋斗目标,组织部协同人事科,在办理590名"以工代干"的转干审查中,选拔年龄35岁左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业或企事业行政管理工作并有一定才干和经验,革命事业心强的100名新干部充实到农村公社机关工作。
三、人才交流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为更好地发挥科技人才的作用,根据五常县编制委员会
(1984)54号文件,成立了五常县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由组织部、人事监察局双重领导。1985年根据松花江地区人事监察局松人发(1985)1号文件精神,将县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改为人才交流服务站,为科级单位。到1985年底,共印发《人才信息》简报2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人才普查和人才需求调查,初步摸清了全县人才结构,人才分布、人才现状和人才使用及发挥作用情况。
根据普查和调查结果及实际工作需要,共交流调整了科技管理人才12名。(附表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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