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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干部审查工作是从1956年五常、拉林两县合并后开始的,共分4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6年至1958年末,采取审干与"肃反"相结合,按口规划,分工审查,各系统包干的办法,对全县3 127名干部(其中科、股级以上720名),经过摸底,列入审干对象的130名(其中科、股级以上45名);第二阶段,从1961年至1962年末,对县直机关、事企业单位和28个公社中新吸收的干部(包括社办企业干部和民办教师,以及生产大队1959年以后新提拔的正副党支部书记、正副主任、会计、妇联主任、团书记、生产队长)共7 017名,经过4个月的摸底工作,确定列入审查对象的271名,占应审范围的3.8%。这两个阶段的审查对象401人都依据政策规定分别做出了相应的结论。第三阶段,从1988年8月到1973年5月,在"左"倾错误的支配下,依据"阶级斗争"的观点,对全县6 767名干部,进行过滤摸底,列为审查对象的2 684名,审查结果仅680名没有问题。第四阶段,是从粉碎"四人帮"后的1976年10月至1979年末,依据党的政策和本人申诉,经过查档复审,重新作出结论落实干部政策。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审干定为叛徒1人,撤销了原结论,恢复了干部籍,补发工资,安排了工作;对定为历史反革命1人,改为政治历史问题,恢复工作,补发工资;对定为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7人,维持原结论;对定为严重(路线)错误的2人,撤销了原结论,平反恢复名誉;对挂问题的3人,结论为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对定为家庭出身、社会关系、政治历史等问题的66人和运动中非正常死亡11人,均实事求是地做出了正确结论。
五常县大批干部下放劳动有两次。第一次是1958年春,县、社两级机关和事企业单位干部386名(其中党政机关科级干部12名、股级干部24名、事企业单位领导干部22名)首批下放劳动锻炼。多数下放后兼任了公社或大、小队的副职,从当年年底到1962年,先后抽回分配工作。第二次是1970年春,“插队落户"时,全县有900名干部被下放劳动。其中县革委机关干部57名,公社行政干部75名;事企业单位干部482名,中小学教员286名。同年,还接收省直机关、地直机关和大专院校来五常县农村插队落户干部1、699名。从1970年到1972年间,还接收外地插队的返籍干部282名。共计2 281名(其中厅局级7名、县处级52名、科级136名、一般干部1 186名,党员570名、团员99名、群众1 612名。男1 783名,女498名)。这些干部全部携带家眷到农村生产队落户,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和协助社、队工作。到1972年,先后分两批抽回分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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