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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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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编 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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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兵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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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八旗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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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清朝入关前就实行八旗兵制度。乾隆七年发京旗单户千人来县内拉林,建立八旗,每旗设牛录额真(即佐领)管八旗人。八旗建制既是生产组织,又是军事组织,实行"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有事征调,无事耕猎"的半军事化制度。八旗男儿一出生,即登记入册,长到成年,每个劳力都是1名兵丁。后来随着丁口增加,改为旗户"三丁抽一",即每户如有3名男丁,抽1人去作战,另2人称余丁,在家从事生产劳动。因战争频繁,士兵不再弃戈务农,而变成职业军人,"军卒则但砺刀剑,无事于农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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